晉獻公偏衣金玦賜申生
太子帥師,公衣之偏衣,佩之金玦。狐突御戎,先友為右,梁余子養御罕夷,先丹木為右。羊舌大夫為尉。光友曰:“衣身之偏,握兵之要,在此行也,子其勉之。偏躬無慝,兵要遠災,親以無災,又何患焉!”狐突嘆曰:“時,事之征也;衣,身之章也;佩,衷之旗也。故敬其事則命以始,服其身則衣之純,用期衷則佩之度。今命以時卒,閟其事也;衣之尨服,遠其躬也;佩以金玦,棄其衷也。服以遠之,時以閟之,尨涼冬殺,金寒玦離,胡可恃也?雖欲勉之,狄可盡乎?”梁余子養曰:“帥師者受命于廟,受脤于社,有常服矣。不獲而龍,命可知也。死而不孝,不如逃之。”罕夷曰:“尨奇無常,金玦不復,雖復何為,君有心矣。”先丹木曰:“是服也。狂夫阻之。曰‘盡敵而反’,敵可盡乎!雖盡敵,猶有內讒,不如違之。”狐突欲行。羊舌大夫曰:“不可。違命不孝,棄事不忠。雖知其寒,惡不可取,子其死之。”
——出自《國學寶典》之“經部·十三經”《春秋左傳·閔公二年》
申生是春秋時晉獻公的太子,賢名很盛,威望很高。晉獻公寵幸驪姬,想立驪姬所生之子奚齊為太子。十七年(公元前660),獻公命太子申生征伐東山皋落氏,并賜以偏衣和金玦,暗有廢黜之意。偏衣即兩色衣,以中縫為界,左右異色;玦本指半環形有缺口的佩玉,金玦則以青銅制成。偏衣非正,金玦非玉,兩者皆不倫不類,申生心中雖疑慮重重,卻不敢違逆,只好穿上偏衣,帶上金玦,親率上軍,狐突為申生駕車,先友擔任護衛;罕夷統帥下軍,梁馀子養為他駕車,先丹木擔任護衛;軍尉則由羊舌大夫擔任。
當時,申生手下眾將看到國君竟然賜給主帥偏衣和金玦,都覺此次出征兇多吉少,大伙兒私下不免議論紛紛。
先友說道:“主公親手給您穿上兩色衣服,讓您掌握兵權,成敗在此一舉,請您自勉。兩色衣服意味著主公將自己的衣服分了一半給您,完全沒有惡意。而且您現在手握重兵,主公又對您如此親近,不用擔心什么!”
狐突嘆道:“時機,是事情成敗的征兆;衣服,是用來彰顯身份的;佩飾,是用來表達內心的旗幟。所以,認認真真做一件事,就要在適當的時間開始,穿衣服要穿純色的衣服,佩戴飾物也要佩戴溫潤的玉器。現在主公令您冬天出征,四季將盡,是想讓您事事不順;賜給您兩色衣服,是想要您遠離他身邊;要您佩戴金玦,則其內心有變化。衣服意味著要您遠離,時機的選擇意味著此去不順。衣服顏色雜亂,冬天萬物蕭條,使人心寒;黃金代表寒冷,玦則代表絕斷。主公賜給您這些東西,有什么可以高興的。雖然自勉,怎么可能按照主公的命令殺盡狄人?”
梁馀子養說:“大將統帥軍隊出征,本來應該受命于大廟,而且在祭壇下分受祭肉,穿著常規的軍服。現在太子得不到常服,而獲賜這么奇怪的一件衣服,主公的用心,由此可見。與其戰死且獲不孝之名,不如逃跑。”
罕夷說:“這衣服很奇怪,不合常規;金玦不能回復圓環,即使回復又怎么樣呢,主公已經有殺太子之心了。”
先丹木說:“這樣的衣服,就算是瘋子都不會穿。主公還命令您‘殺盡敵人才可以回師’,敵人是殺得完的嗎?就算殺完敵人,國內還有內奸向主公進饞。不如抗令!“
中軍大帳內,一時群情激憤,狐突說:“咱們都走!”被羊舌大夫勸住了:“此事萬萬不可!違反君父之命,是為不孝;棄國家大事于不顧,是為不忠。雖然天氣和人心都很寒冷,不忠不孝的事卻是不能做,要死咱們一起死罷!”
申生于是率領眾將起程出征,最終大勝敵軍,凱旋而歸。但四年后,還是被讒言所害,自縊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