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書》中的服飾史料
志第二十·五行一(節錄)
魏武帝以天下兇荒,資財乏匱,始擬古皮弁,裁縑帛為白帢,以易舊服。傅玄曰:“白乃軍容,非國容也。”干寶以為縞素,兇喪之象;帢,毀辱之言也。蓋革代之后,攻殺之妖也。初為白帢,橫縫其前以別后,名之曰“顏”,俗傳行之。至晉永嘉之間,稍去其縫,名“無顏帢”。而婦人束發,其緩彌甚,紒之堅不能自立,發被于額,目出而已。無顏者,愧之言也;覆額者,慚之貌;其緩彌甚,言天下忘禮與義,放縱情性,及其終極,至乎大恥也。永嘉之后,二帝不反,天下愧焉。魏明帝著繡帽,被縹紈半袖,嘗以見直臣楊阜。阜諫曰:“此于禮何法服邪?”帝默然。近服妖也。縹,非禮之色,褻服不貳。今之人主,親御非法之章,所謂自作孽不可禳也。帝既不享永年,身沒而祿去王室,后嗣不終,遂亡天下。
魏明帝景初元年,發銅鑄為巨人二,號曰“翁仲”,置之司馬門外。案古長人見,為國亡;長狄見臨洮,為秦亡之禍。始皇不悟,反以為嘉祥,鑄銅人以象之。魏法亡國之器,而于義竟無取焉。蓋服妖也。
魏尚書何晏,好服婦人之服。傅玄曰:“此服妖也。”夫衣裳之制,所以定上下,殊內外也。《大雅》云:“玄袞赤舄,鉤膺鏤錫。”歌其文也。《小雅》云:“有嚴有翼,共武之服。”詠其武也。若內外不殊,王制失敘,服妖既作,身隨之亡。末喜冠男子之冠,桀亡天下;何晏服婦人之服,亦亡其家。其咎均也。
吳婦人之修容者,急束其發,而劘角過于耳。蓋其俗自操束大急,而廉隅失中之謂也。故吳之風俗,相驅以急,言論彈射,以刻薄相尚。居三年之喪者,往往有致毀以死。諸葛患之,著《正交論》,雖不可以經訓整亂,蓋亦救時之作也。孫休后,衣服之制,上長下短,又積領五六而裳居一二。干寶曰:“上饒奢,下儉逼,上有余下不足之妖也。”至孫皓,果奢暴恣情于上,而百姓雕困于下,卒以亡國。是其應也。
晉興后,衣服上儉下豐,著衣者皆厭腰蓋裙。君衰弱,臣放縱,下掩上之象也。陵遲至元康末,婦人出兩襠,加乎脛之上,此內出外也。為車乘者,茍貴輕細,又數變易其形,皆以白蔑為純,古喪車之遺象。乘者,君子之器,蓋君子立心無恒,事不崇實也。干寶曰:“及晉之禍,天子失柄,權制寵臣,下掩上之應也。永嘉末,六宮才人,流徙戎、翟,內出外之應也。及天下亂擾,宰輔方伯,多負其任,又數改易,不崇實之應也。”
晉武帝泰始后,中國相尚用胡床、貊盤,及為羌煮、貊炙。貴人富室,必置其器,吉享嘉會,皆此為先。太康中,天下又以氈為絨頭及絡帶、衿口,百姓相戲曰,中國必為胡所破也。氈產于胡,而天下以為絨頭帶身、衿口,胡既三制之矣,能無敗乎。干寶曰:“元康中,氐、羌反,至于永嘉,劉淵、石勒遂有中都。自后四夷迭據華土,是其應也。”
晉武帝太康后,天下為家者,移婦人于東方,空萊北庭,以為園囿。干寶曰:“夫王朝南向,正陽也;后北宮,位太陰也;世子居東宮,位少陽也。今居內于東,是與外俱南面也。亢陽無陰,婦人失位而干少陽之象也。賈后讒戮愍懷,俄而禍敗亦及。”
昔初作履者,婦人圓頭,男子方頭。圓者,順從之義,所以別男女也。晉太康初,婦人皆履方頭,此去其圓從,與男無別也。太康之中,天下為《晉世寧》之舞,手接杯盤反覆之,歌曰:“晉世寧,舞杯盤。”夫樂生人心,所以觀事。故《記》曰:“總干山立,武王之事也;發揚蹈厲,太公之志也;《武》亂皆坐,周、召之治也。”又曰:“其治民勞者,舞行綴遠;其治民逸者,舞行綴近。今接杯盤于手上而反覆之,至危也。杯盤者,酒食之器也。而名曰《晉世寧》者,言晉世之士,偷茍于酒食之間,而其知不及遠,晉世之寧,猶杯盤之在手也。”
晉惠帝元康中,婦人之飾有五兵佩,又以金、銀、玳瑁之屬為斧、鉞、戈、戟,以當笄囗。干寶曰:“男女之別,國之大節,故服物異等,贄幣不同。今婦人而以兵器為飾,又妖之大也。遂有賈后之事,終以兵亡天下。”
元康中,婦人結發者,既成,以繒急束其環,名曰擷子紒。始自中宮,天下化之。其后賈后果害太子。元康中,天下始相仿為杖,以柱掖其后,稍施其錿,住則植之。夫木,東方之行,金之臣也。杖者,扶體之器,其頭者,尤便用也。必傍柱掖者,傍救之象也。王室多故,而元帝以蕃臣樹德東方,維持天下,柱掖之應也。至社稷無主,海內歸之,遂承天命,建都江外,獨立之應也。
元康末至太安間,江、淮之域,有敗編自聚于道,多者或至四五十量。干寶嘗使人散而去之,或投林草,或投坑谷。明日視之,悉復如故。民或云見貍銜而聚之,亦未察也。寶說曰:“夫編者,人之賤服,最處于下,而當勞辱,下民之象也。敗者,疲斃之象也。道者,地理四方,所以交通王命所由往來也。故今敗編聚于道者,象下民罷病,將相聚為亂,絕四方而壅王命之象也。在位者莫察。太安中,發壬午兵,百姓嗟怨。江夏男子張昌遂首亂荊楚,從之者如流。于是兵革歲起,天下因之,遂大破壞。此近服妖也。”
晉孝懷永嘉以來,士大夫竟服生箋單衣。遠識者怪之,竊指摘曰:“此則古者繐衰之布,諸侯大夫所以服天子也。今無故畢服之,殆有應乎?”其后愍、懷晏駕,不獲厥所。
晉元帝太興以來,兵士以絳囊縛紒。紒在首,莫上焉。《周易》《乾》為首,《坤》為囊。《坤》,臣道也。晉金行,赤火色,金之賊也。以朱囊縛紒,臣道上侵之象也。到永昌元年,大將軍王敦舉兵內攻,六軍散潰。
舊為羽扇,柄刻木,象其骨形,羽用十,取全數也。晉中興初,王敦南征,始改為長柄下出,可捉,而減其羽用八。識者尤之曰:“夫羽扇,翼之名也。創為長柄者,執其柄制羽翼也。以十改八者,將以未備奪已備也。”是時為衣者,又上短,帶至于掖;著帽者,以帶縛項。下逼上,上無地也。下褲者,直幅為口無殺,下大失裁也。尋有兵亂,三年而再攻京師。晉海西初嗣位,迎官忘設豹尾。識者以為不終之象,近服妖也。
晉司馬道子于府北園內為酒钅盧列肆,使姬人酤鬻酒肴,如裨販者,數游其中,身自巘易,因醉寓寢,動連日夜。漢靈帝嘗若此。干寶以為:“君將失位,降在皂隸之象也。”道子卒見廢徙,以庶人終。
桓玄篡立,殿上施絳綾帳,鏤黃金為顏,四角金龍,銜五色羽葆流蘇。群下竊相謂曰:“頗類蒷車。”此服妖也。
晉末皆冠小冠,而衣裳博大,風流相仿,輿臺成俗,識者曰:“此禪代之象也。”永初以后,冠還大云。
宋文帝元嘉六年,民間婦人結發者,三分發,抽其鬟直向上,謂之“飛天紒”。始自東府,流被民庶。時司徒彭城王義康居東府,其后卒以陵上徙廢。
孝武帝世,豫州刺史劉德愿善御車,世祖嘗使之御畫輪,幸太宰江夏王義恭第。德愿挾牛杖催世祖云:“日暮宜歸!”又求益僦車。世祖甚歡。此事與漢靈帝西園蓄私錢同也。孝武世,幸臣戴法興權亞人主,造圓頭履,世人莫不效之。其時圓進之俗大行,方格之風盡矣。
明帝初,司徒建安王休仁統軍赭圻,制烏紗帽,反抽帽裙,民間謂之“司徒狀”,京邑翕然相尚。休仁后果以疑逼致禍。
——摘自《國學寶典》史部·正史之《宋書》卷三十·志第二十
文章分頁: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