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商骨笄
發笄的使用源遠流長,早在新石器時代,笄的使用已非常普遍,這點通過考古發現已被證實。如1976年河南省安陽市殷墟婦好墓出土了一批骨笄,共出土499件,大多數在一木匣內,有的零散放置,有的成束放置,有的平放或側放。大量骨笄已嚴重殘碎,按其不同笄頭,可分為夔形頭、鳥形頭、圓蓋形頭、方牌形頭、雞形頭、四阿屋頂形頭6種。
通過對現存出土骨笄的分析不難看出最初的笄形狀比較單調,大多為圓錐形或長扁條形,一般是頂端粗寬而末端尖細;質地單一,僅限于木質、骨質等當時比較容易獲得的材質。隨著技術的進步,石、玉及金屬材質的笄開始出現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商周時代,對笄的加工越來越精細,笄首的裝飾性越來越強。笄早已不僅僅是綰發的用具,更成為頭部最主要的裝飾品和身份地位的象征了。從殷墟收集到的發笄看,大致分兩種:一是獨體的,即用一種材質一次性雕琢打磨而成;一是分體的,即笄身與笄首用一種或多種材質分別制成,隨后插接、捆綁或粘結而成。
隨著時間的推移,笄的用途也開始向多元化發展。自周代起,規定貴族女子在訂婚(許嫁)以后出嫁之前行笄禮。一般在十五歲舉行,如果一直待嫁未許人,則年至二十也行笄禮。冠(笄)之禮是我國漢民族傳統的成人儀禮,是漢民族重要的人文遺產,它在歷史上,對于個體成員成長的激勵和鼓舞作用非常之大。
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聽從,執麻枲,治絲繭,織纴組紃,學女事以共衣服,觀于祭祀,納酒漿籩豆菹醢,禮相助奠。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年而嫁。聘則為妻,奔則為妾。凡女拜,尚右手。
——摘自“國學寶典”/【經部·十三經】《禮記》-內則第十二
殷商骨笄圖賞
無帽形骨笄
釘子形骨笄
活帽傘形骨笄一組
扁體“干”字形骨笄一組
象征鳥體形骨笄一組
扁體玄鳥形骨笄一組
平雕玄鳥形素面骨笄
平雕玄鳥形方格紋骨笄
平雕玄鳥形陰線紋骨笄
平雕玄鳥形骨笄一組
鳳冠形骨笄一組
高冠鳥體形骨笄
“羊”字形斜條紋骨笄
“羊”字形方格紋骨笄
“羊”字形素面骨笄
窄體“羊”字形骨笄
“羊”字形骨笄一組
錐頂形骨笄一組
窄體方牌形骨笄
窄體方牌形骨笄
方牌形骨笄
方牌形骨笄一組
四阿重檐形骨笄
四阿重檐形帶孔骨笄
四阿形骨笄
四阿重檐形骨笄一組
活帽錐頂鼓腹形骨笄
活帽錐頂鼓腹人字紋骨笄
圓體“干”字形骨笄
人字紋活帽泡頂骨笄
花瓣形骨笄
圓雕鸮鳥形骨笄
象征鳥冠形骨笄
高冠鳥體形骨笄
高冠鳥體形方格紋骨笄
夔紋骨笄
竹節形骨笄
無冠臥鳥形骨笄
對尾玄鳥形骨笄
橢圓體活帽形骨笄
魚形骨笄
活帽骨笄
活帽錐頂帶環大骨笄
活帽錐頂帶環大骨笄
殷商骨笄精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