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談歷史的鞋與靴
(一)
在大自然中,禽獸足爪踐地,原始人則是手足赤露,攀緣行走。隨著文明的發(fā)展,人類為了抵御風寒,防止刺傷,發(fā)明了鞋。最初的鞋只不過是裹在腳上的獸皮。我國大約在5000多年前的仰韶文化時期,便出現(xiàn)了經(jīng)縫制的獸皮鞋。
“鞋”字,古代本寫作“鞵”。東漢許慎《說文解字》載:“鞵,生革鞮也”,“鞮,革履也”??梢娚瞎诺男琼L的一種,就是用皮制作的最初的鞋子。中古以后,鞋才成了鞋類的總稱。
夏商周、春秋、戰(zhàn)國時代,鞋已成為人們不可缺少的用品。做鞋的材料有麻、葛、韋(熟皮)等。這一時期的鞋有屨、舄、履等。屨是用麻、葛或韋制成的單底鞋。《詩經(jīng)·魏風·葛屨》:“糾糾葛屨,可以履霜”。此詩為縫衣女奴所唱?!凹m糾”是糾糾結(jié)結(jié),即再三修補。是說她們辛辛苦苦“為他人作嫁衣裳”,而自己卻在隆冬之際,還穿著葛絲編成的破舊鞋子,又怎么能夠踐踏霜雪,抗御嚴寒!一般的屨是用麻繩編成的,為使其結(jié)實耐用,編制時須像現(xiàn)代編草鞋一樣,邊編過砸。所以《孟子·文公上》有“捆屨織席”的說法。據(jù)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引晉人蔡謨云,漢代以前,屨是鞋的總稱,在《詩經(jīng)》和《易經(jīng)》中出現(xiàn)過的履字,均訓作踐,本是動詞,足以為證。舄是復(fù)底鞋,就是在單底的屨下,另加一塊木板作為重底,穿著它便于舉行典禮時長久站立或在泥濕中行走。故《釋名》說:“復(fù)下曰舄。舄,臘也。行禮之久立地或泥濕,故復(fù)其下,使干臘也”。古代以舄為貴,以屨為賤。詳細記載周王室職官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儒家經(jīng)典《周禮》一書,在《天官冢宰下》記述“屨人”的職掌時,首先是掌管王及王后的舄,其次才是掌管“外內(nèi)命夫命婦”的屨。舄只能在朝覲祭祀時著用,而屨則是無時不用的。舄有三等,赤為上,黑舄、白舄次之。赤舄也稱金舄,男子、婦人穿禮服時著用。舄與屨都有絇、繶和純。? 絇是鞋頭用絲帶穿結(jié)而成的裝飾部分,好像后來的鞋梁。繶是鞋面鞋底相連之處以絲條嵌成的牙邊。純是縫于鞋口的上緣。按周代禮制,屨、舄的顏色要和裳的顏色相同,而且什么屨、舄用什么顏色的絇 、繶和純都是有嚴格規(guī)定的。這些情況有的影響到后代?!段墨I通考》記載,南朝梁武帝肖衍天監(jiān)年間(502-519年)后,諸王穿朝服時著黑舄,開國公侯伯子男等爵位“助祭郊廟”時著赤舄。因舄、屨為生活所必需,故還流傳著不少故事?!稘h武內(nèi)傳》載,元封二年(前109年)7月7日夜里二更之后,西王母自天宮降于大殿前,腳上穿的是“鳳文舄”。另據(jù)載,漢朝中常侍“張讓子奉為太醫(yī)令”,本是個給皇帝治病的官,但他終日嗜酒,每當與人聚飲,便乘興耍酒瘋,掀開衣裳,赤露身體,作為戲樂,隨后還弄混鞋子,使之顛倒,故人稱為“亂舄”。
(二)
履,《說文解字》解釋為“足所依也”,“從舟”?!队衿氛f:“皮曰履”。意思是,履起保護足的作用,形似船,用皮制成。履有帶,稱之為綦,屨沒有帶。在禮儀場合須穿履,平日家居則著屨。這是履和屨的區(qū)別。
古代有登堂入室必先脫履的禮俗。《禮記·曲禮上》:“戶外有二履,言聞則入,言不聞則不入。”是講,門外若放著兩雙鞋子,說明室內(nèi)已有兩人,必須聽到他們高聲說話時才能進去。平輩或身份相等者之間,脫履后,在室內(nèi)是否穿襪,悉由自便。但如同長輩或身份比自已顯貴的人在一起,則不能穿襪,只須赤足。不然也是失儀。清·趙翼《陔余叢考》:“古人度地而坐,故登度必脫其履?!怀家娋?,則不惟脫屨,兼脫其襪?!闭f的就是這種情況。據(jù)《左傳·哀公二十五年》載,衛(wèi)侯輒在靈臺與諸大夫飲酒,褚?guī)煟毠倜┞曌?,穿襪登席,衛(wèi)侯大怒。于是聲子戰(zhàn)戰(zhàn)兢兢地解釋道:臣的腳有創(chuàng)疾,君主見了將要嘔吐,所以不敢脫襪。衛(wèi)侯聽了這番話,不但毫無原諒之意,反而火上澆油,竟要砍去聲子雙腳。最后聲子只行借故逃跑。由此可知,當時脫履去襪,在一定情況下,何等重要。后來這種用跣足表示禮敬的習俗,一直延續(xù)唐代,才被廢止。至于西漢的開國元勛肖何,曾被高祖劉邦賜準“劍履上殿”,就是在朝廷晉見皇帝時,可不必解除佩劍,脫掉鞋子。那個時代,這確是一種極大的榮譽。
漢代的履,從馬王堆出土文物看有“歧頭履”,即履頭為分叉狀,前部有翹起雙尖,墓主人穿的就是這種履。隨葬女俑足上,也是歧頭履,多為女性所著。此外還有絲線履、素履等。魏晉南北朝時有許多式樣的履,男女可通用。南朝流行的“重臺履”,十分別致,因其履底頗厚,可使仕女體態(tài)更顯得修長,婀娜多姿。此外,還有分梢履、笏頭履、五朵履、文履、聚云履等,有的沿襲到宋代。唐代在履的翹頭裝飾方面,多有發(fā)展,如金薄重臺履、高墻履、勾履等,看來都是翹頭各有特色的履。在唐代婦女中較為流行的履,一般履幫稍淺,履底稍薄,輕巧便利,多以羅帛、紋錦等為履面。甚為精細。元·伊士珍《瑯?gòu)钟洝份d,陜西“馬嵬驛”一位老太太,拾到當年楊貴妃自縊時留下的一雙“雀頭履”極為華美,履口遍飾珍珠,并以削薄檀木為墊,香氣襲人,長僅三寸。后來,老太太把它傳給女兒玉飛。姑娘也將此履,視作“異寶”,從不肯輕易示人。學者考證,《瑯??? 記》很可能是一部明人偽托的書,內(nèi)容荒誕,多屬無稽。貴妃遺履,或許純是傳說,但唐代已有供貴婦人穿用的豪華的“雀頭履”,當是事實。自兩宋經(jīng)遼、金、元直至明清時代,履的形制,在繼承中又有所發(fā)展。如明代出現(xiàn)福字履,端莊肥闊,古樸大方,履前頭部綴飾的福字與曲線花紋,交相貫通,流暢自如,雅致協(xié)調(diào)。這種履清代仍在穿用。
(三)????????????
漢武帝時齊人“”東郭先生”被朝廷征名為“待詔公車”,但在京中很不得志,時受饑寒,衣裳襤褸,穿著一雙沒有底的履,走在雪里,履“有上無下”,雙足直接踩在地上,街上的行人見了都笑他,但“東郭先生”很平靜地說道:“誰能履行雪中,令人視之其上履也,其履下處乃似人足者乎?”意思是誰能像我這樣穿履走地雪地里,讓人們看到上面是履,而下面踏出的卻是赤腳的足跡?這一史料可使我們了解到古人冬季也是著履的。
《淵鑒類函》載,“南?!庇幸环N“抱香木”質(zhì)地極柔,經(jīng)不住刀砍爺斫,乘其鮮濕,可從中間破開挖空制成履,“易如削瓜”。如待其干燥就變得堅韌異常,很難制造了。這種抱香木履特點是,肥大而輕,遇風可隨之飄動。夏季穿能抵御濕暑氣,頗為實用。西晉太康六年(285),扶南(今廣西扶綏一帶)進獻武帝司馬炎一百雙。武帝雖深為“嘆異”,但嫌它過于粗陋只命放置于“外府”,作為“方物”,保存了起來。這種“抱香木履”,不知道比現(xiàn)在的旅游鞋怎么樣?另據(jù)《淵鑒類函》等書記載,南朝一位終生不仕的學者沈麟士,字云禎,待人寬厚,不拘小節(jié)。一天,沈麟士走在路上,鄰人認定沈氏所穿的履是他的。沈麟士說:“是你的履么!”于是立即脫下來,光腳走回了家。過了幾天,鄰人找著自己的履,遂登門送還沈氏的雙履。沈接過來卻說:“不是你的履么”笑了笑,便輕易收下了。沈氏的雅量雖為世間所少見,但這件事,卻可使我們聯(lián)想到,當時人們的履,品式也許不太多,或者大同小異,否則怎么會一下子就錯認了呢?
南宋理學家朱熹《名臣言行錄》載,北宋杰出歷史家司馬光,為人嚴肅,不茍言笑。平日家居,也總是“正色危坐”,未嘗不戴冠巾出入門戶。走起路來,步伐輕重,始終如一。腳上的雙履,即便穿的透了底,而履面卻仍像新的一樣。這則記述,好像有些言過其實,但它似可說明,在北宋時代,即使司馬光這樣顯要人物穿的履,有的底部也不怎么耐磨。
履在文學作品中,也有不少反映。有的還以履為題材,進行諷喻。如晉·傅元寫的《履銘》:“戒之哉!思履正,無履邪。正者吉之路,邪者兇之征。”意思是,人們所想的,應(yīng)該是走正道,不走邪道。正道是通向吉祥的大路,邪道是遭受兇險的征兆。這些話,現(xiàn)在看來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與鞋有關(guān)的還要提到屐?!墩f文解字注》載:“屐,榰(音支)也。曾兩足榰以踐泥也?!睒u本總為柱腳,古用木,就是木柱礎(chǔ)。這種木屐,通常由木扁(音駢)、系、齒三部分組成。木扁是底板一般是木的,系是底板上的繩,在底的前后有兩個木齒,這樣走起路來比較輕快,特別是便于雨天在泥地里行走。至于木屐的來歷,還有一個傳說。據(jù)南朝劉宋·劉敬叔《異苑》記載,春秋時,晉同公子重耳(即后來的晉文公),曾因國內(nèi)之亂,外出流浪19年,回國即位后,對多年來跟隨他同甘共苦的臣屬,逐人進行封賞,但只有介之推(亦作介子推)拒不接受,隱居山中,敦請不出。晉文公無法,竟在山上放起大火,以為這樣可以將他逼出來,但介之推卻抱樹焚死。事后,晉文公極為可惜,便將該樹制成木屐,以作紀念。另據(jù)《論語隱義》載,孔子在蔡國時,底夜里被人偷了木屐。從這些記載看,晉文公時已能制屐,孔子也曾穿過木屐。據(jù)此推算,木屐的出現(xiàn)至少已有2500年了。
(四)??????????????????
漢代以后,穿木屐者日益增多,《后漢書·五行志》載,東漢恒帝延熹年間(158-167),京都中年長的人都穿木屐。到六朝時,士族顯貴穿木屐成為風尚。有的木屐,還有高跟。屐齒的高度,通常前后相等,約在6至8厘米左右,而高跟木屐,則是前齒低于后齒。它最早出現(xiàn)于南朝梁時。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載,“梁朝全盛之時,貴族子弟……無不薰衣剃面,傅粉施朱,駕長檐車,(著)高跟齒屐?!笨梢韵胍姡敃r這些穿高跟木屐,涂脂抹粉的紈绔子弟,每天所過的奢侈生活。最初,木扁下兩齒,是由釘子固定的,所以很易松動,尤其是高跟木屐,稍有較大磕碰,便可折斷。隨著生產(chǎn)發(fā)展,工藝逐步步改進,人們遂在楄上鑿出榫眼,以便讓屐齒的榫向上合于楄中,然后再用釘子固定,這樣,屐齒就結(jié)實多了。這種木扁上可看見齒榫的,稱為“露卯”;木扁上的榫眼不鑿?fù)ǎ瑢X椎插入孔,做暗榫的,稱為“陰卯。”這種陰卯木屐,在東晉孝武帝司馬曜太元年間(376-396年)就已經(jīng)出現(xiàn)了。
在魏晉南北朝時期,勞動人民還制造出一種連齒木屐。其特點是木扁、齒和屐面全部以整塊木頭斫制而成,而無需原來的繩系。據(jù)《南史·宋本紀》載,武帝劉裕,自奉節(jié)儉,“性尤簡易,常著連齒木屐”,每步行出游,“從者不過十余人”??梢娺@種木屐,不僅輕便而且耐用,所以這位樸素的開國皇帝才如此偏愛它。為加強木屐防雨和踐泥的作用,這一時期還造出一種蠟屐。據(jù)《晉書·阮孚傳》載,祖約生性貪財好貨,阮孚生性酷愛蠟屐,二人各有所愛,但朋友們卻難以評判出他們不同癖好的得失。一天,有人看祖約,正好撞上他在清點財物,祖約遮掩不及,就只好用自己身子擋著,十分狼狽;可是有人去看望阮孚,正碰上他在給木屐涂蠟,他還對這位朋友感嘆:“未知一生當著幾量屐(不知人一輩子能穿幾雙木屐)。”由此得知,兩人思想境界,迥不相同,于是“勝負始分”??梢?,當時蠟屐是可以自己涂制的。蠟屐比木屐防雨踐泥的功用更好。還有一種雙齒都可以拆卸的木屐,適于登山時穿用,即上山時去掉前齒,下山則去掉后齒,以保持人體重心的平衡。據(jù)《南史》謝靈運傳中載:這位博及群書的著名詩人,每“尋山陟嶺”,“登躡常著木屐,上山則去其前齒,下山則去其后齒。”所以,人們把這種屐,稱為“謝公屐”。
(五)?????????????????
木屐可踐泥,故有時人們也用它來踐物。《晉書》王述傳載,這位事母至孝的東晉尚書令,卻是個急性子。一次,他吃煮雞蛋,用筷子沒夾起來,便大怒把雞蛋扔到地上。雞蛋旋轉(zhuǎn)不止,他見此情景更怒不可遏,遂猛然跳下床,用屐齒踐踏,又沒踩著,于是撲向雞蛋,用手抓起放到嘴里咬破,再吐到地上,才算出了這口氣。
連齒木屐也好,露卯、陰卯也好,蠟屐也好,屐齒的強度總是有一定局限的,弄不好,就會折斷。《晉書》謝安傳載,前秦皇帝符堅統(tǒng)率90萬大軍,南下攻晉,江東大震。身任宰相的謝安組織北府兵力拒,在淝水大敗前秦軍。捷報傳到建康(今南京、東晉京都)謝安正和朋友下圍棋。他看完遞送來的戰(zhàn)報,知道前線已大獲全勝,卻“了無喜色,隨手把它放在床上”,照舊下棋,好像根本沒有發(fā)生什么事一樣。那個朋友忍耐不住,問謝安:“戰(zhàn)場上的情況怎樣了?”謝安才從容回答道:“沒什么,孩子們已經(jīng)把符堅打敗了!”那個朋友聽了,興奮得馬上推開棋盤,跑出去向同僚們報告喜訊去了。過了一會兒,謝安起身回內(nèi)宅去,此時再也壓抑不住狂喜心情,當他跨門檻的時候,竟把木屐的齒碰斷了,可他自己卻沒有感覺到?!稌x書》本傳,就這件事,說謝安是:“其矯情鎮(zhèn)物如此。”“矯情”是故意違反常情,表示與眾不同:“鎮(zhèn)物”是遇到事情,能控制住自己,而不露聲色。沒想到屐齒不作美,出了謝安的“洋相”。
屐通常是指有齒的木屐,但也有草制或帛制的,即無齒平底的。三國魏明帝曹睿青龍二年(234年)魏大將軍司馬懿率軍與蜀漢丞相諸葛亮所部在渭南對峙待戰(zhàn)。但天不假年,諸葛亮竟病死在五丈原軍中。蜀軍諸將失去統(tǒng)帥,遂自燒營盤,準備撤退。司馬懿得知消息,將率軍追擊。據(jù)《晉書·宣帝紀》載,關(guān)中一帶,多產(chǎn)蒺藜,蜀漢軍就在追兵必經(jīng)的道路上,遍撒蒺藜,企圖設(shè)置障礙。司馬懿于是特派軍士兩千人,每人穿一雙軟材平底木屐,列隊為前鋒開路,使蒺藜全都扎到木屐底上,隨后馬步大隊并過,一直追到“赤岸”(今天陜西漢中縣西北),才得知諸葛亮確已死去??磥磉@種平底屐,還在古代戰(zhàn)爭中發(fā)揮過作用。
西晉時期,男女屐式曾有過區(qū)別。男人的屐前端為方型;女人的屐前端為圓弧型。但太康年(280年)以后,婦女也可以穿方頭屐。正如《晉書·五行志》所說:“初作屐者,婦人頭圓,男子頭方。圓者順之義,所以別男女也。至太康中,婦人屐乃頭方,與男無別?!?/p>
因為按古代習俗,屐一般是在日常生活中穿用的,所以在重要禮儀場合,決不可著屐,否則將被認為是一種不禮貌的表現(xiàn)。
(六)???????????????
靴,就是高筒鞋,源于北方牧民族。宋·高承《事物紀原》載,靴,“本胡服,趙武靈王所作。”趙武靈王好胡服,常穿黃皮短腰靴,后來靴腰加長,以供軍愉穿用。但在雕塑北朝之前,漢人著靴的習俗,尚未通行,所以東漢許慎《說文解字》沒有“靴”字。趙武靈王24年(前302年),進行軍事改革,采取西北游牧人民的服飾,學習騎射,史稱胡服騎射,。即把原來的大袖子長袍,改成小袖口的短褂,腰系一根皮帶,腳上穿一雙皮靴。這種衣服,便于騎馬,走路靈活。中國歷史博物館里,珍藏著一雙兩千多年前的皮靴,當為趙武靈王胡服騎射前后靴子的實物。
南北朝時期,隨著不斷瀑以戰(zhàn)爭,北方民族遷入中原,其服飾在中原地區(qū)漸趨流行,北方人所穿的靴,也漸為漢族民眾所接受。那時的靴,仍主要以獸皮為面料,男女通用?!侗饼R書》載,一婦女,在汾河洗衣,有騎馬人路過此處,偷換了婦人的新靴。婦人發(fā)覺后,使拿著舊靴,到州衙上告。并州刺史命人把住在城外的老太太們都找了來,當眾提著靴子詐稱:“有一騎馬人,途中遭搶,被盜所殺,留下此靴,大家仔細看看,難道死者沒的親屬么?”話音剛落,只見一老婦,走向前來,大哭說:“我的兒子,昨天去丈人家,穿的正是這雙靴子。”根據(jù)這一線索,很快就抓市面上了偷靴賊。這說明,當時不僅婦女穿靴,而且靴無男女之分。但按照南朝的定制,官員穿禮服時,不能著靴,否則便是不敬。據(jù)《南史》載,宦官??? 蔑視朝廷,“學北人著靴上殿,無恭肅之禮”,所以近到指責。
唐以前,中原人在騎馬時才穿靴,但自唐高祖顧淵武德年間(618年到626年)以后,上至帝王,下至庶人,平時也常穿靴。其時,為追求美觀,靴的造型多的變化。靴本是高腰的,而從唐代開始,已出現(xiàn)矮腰靴,技料亦由皮制逐漸出現(xiàn)麻布或襯氈的。此外,在加一方面也日益考究起來,如當時已有極為精致的“繡花織文靴。”因唐代的靴,已十分華美,所以不再把它視為“胡服”,據(jù)《續(xù)事始》載,唐遂取消前代禁令,頒諭準許著靴步入殿省。宋·歐陽修《歸田錄》載,世稱“長樂老”的馮道,有一天在中書省與同僚和凝閑話。何見馮穿一雙新靴,就問:“大人靴子是花多少錢買的?”馮遂抬起左腳給和看,答:“九百?!焙湍郧榧痹?,馬上回過頭來質(zhì)問身帝的“小吏”:“我的這雙靴子,怎么用了一千八百?”于是連聲斥責。馮道又慢慢抬起右腳道:“這只也是九百。”引起一陣哄堂大笑。據(jù)此可知,五代仍可著靴上朝。
五代以后,靴子花樣更加繁多,據(jù)晉人著作《鄴中記》載,十六國時趙國君主石虎的“皇后”每次出行,有著靴騎馬女官千人護衛(wèi),隊列整齊,至為壯觀,這些女官,每人穿一雙“五彩織花靴”。此靴究竟是何模樣,已無從查考,但就其命名可以想見,當是異常華麗講究。
宋初,沿襲唐、五代遺制,仍許在朝堂上著靴。為此,宋太宗還特別賞予得中的士子靴笏?!稖Y鑒類函》載,太平興國二年(977年),便曾詔賜新第進士“綠袍笏靴”。但自宋徽宗政和年間(1111年至1118年),又以朝堂著靴為輕慢,改制用履,這樣持續(xù)了近50年,到了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年),才又恢復(fù)可著靴入覲的舊儀,并規(guī)定文武官分別按品級服色,在靴邊加飾不同顏色的滾條、滾邊,以示區(qū)別,如三品以上的用紫色滾條,五品以上用緋色滾邊,七品以上用綠色滾邊,九品以上用藍色滾邊。隨著穿靴風氣之日盛,自禁苑的妃嬪宮娥,下至坊間的歌會舞女,皆以著靴為美。宮中女靴,更是獨出心裁,多以“織文”為靴腰,“風嘴”飾頭,十分華麗。且以紅色最為流行,為屯唐宋婦女愛穿色彩鮮艷的紅色大榴裙有關(guān)。
(七)
在遼金、元時期,北方民族由多次驅(qū)騎南下征戰(zhàn),進而奪得全國政權(quán),其習俗服飾,隨之以更大規(guī)模傳入內(nèi)地。此睦有關(guān)靴子的記載,高麗式靴、頡嘴靴、鵝頂靴、氈靴等。但這一時期的靴子,一改織花繡錦之式,造型較為粗放簡單,色彩一般與衣服相配。
明代,遵循唐宋舊制,帝王百官,后妃宮人,都可著靴。據(jù)《明史·輿服志》載,“靴以皮為之”,是皇帝的“常服”,“朔望(初一、十五)、視朝、降詔、‘四夷’朝貢,外官朝見”時,均可著用,但在皇帝著“通天冠服”或“皮弁服”參加大典時,是不能穿靴的,這種情況依制應(yīng)著白襪赤鞋。群臣冠服則穿“白襪黑履”。文武官員著“公服”,較為正規(guī),在“早晚奏事及侍班”、“朔望”、“朝參”等重要場合,都是可以穿用的。因此,靴雖在極其隆重的儀典上不能著用,但在一般“奏事”或“朝參”時,卻是可以著用的,所以此類靴又稱之為“朝靴”,其中以“朝方靴”為代表。這種靴子,靴底前部呈方形。明代靴 子的形制,通常以青緞子做面,下槽接頭前頭飾梗,三道皮子反縫,靴底共八層皮沿條,生牛皮為底面,底心用雙抄紙墊襯,納臥針正绱,平墻燙白千粉。此外,還有黑皮靴,是供宮人穿的;毛豬皮靴,是供官妓之夫穿的。當時,另的一種釘靴,是供文武字員雨天穿的。據(jù)《明史·輿服志》載,洪武六年(1373年)詔定,原先“百官入朝,遇雨皆躡(著)釘靴,聲徹殿陛”,掌官禮儀的“侍儀司”,遂奏請禁止。明太祖朱元璋于是傳諭,百官雨天穿針靴,可在靴外再套上一雙“軟底皮鞋”待出朝脫去。災(zāi)確是一個解決殿堂噪聲和泥污的好辦法。但也不都是如此,還有特殊規(guī)定,即在“奉天、華蓋、武英諸殿奏事”,必須著用“履鞋”。封建社會等第分明,按明代制度,庶人、商賈、衙吏、步軍都不許穿靴,只能穿“皮扎革翕”,即在腿上另扎一皮筒子似靴非靴的一種鞋。而在北方寒冷地區(qū)的百姓,因生活需要,則許穿“牛皮直縫靴”。護駕的交尉和守門的力士,在當值時須著靴,但在外出時卻只能穿皮扎革翕。
滿族由北方入關(guān)后,其禮俗隨之也取得統(tǒng)治地位。穿靴本是他們的民族傳統(tǒng),故自清朝執(zhí)正伊始,就服飾變化而言,靴則日益成為全國人民的生活用品。但在辛亥革命后,仿照“正史”體例編撰的《清史稿·輿服志》,有關(guān)皇帝、皇后、文武字員等冠服制度中,卻沒有著靴的規(guī)定,這也許不是出于視“冠服著靴”為當然,就是由于疏忽。可是從其它史料中,我們了解到,清代的靴,主要有如下兩種:首先是貴胃、顯要穿的“官靴”亦稱“朝靴”也是方頭,底厚筒長,以緞為腰,很是舒適,著官服時用。其次是士庶穿的“尖頭靴”。此靴 除前部外,造型與官靴大致相仿,只是質(zhì)料有的較為粗劣。另外,老百姓穿的還有一種長筒革靴,滿族男子冬季狩獵每著此靴,以牛或豬皮制作,不僅耐磨,而且保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