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種不同類型文化的起源
摘 要:千姿百態的人類文化具有兩種基本的類型——農耕型與游牧型。而兩種不同類型的文化則主要源于兩種不同類型的食物結構——以植物食物為主的植食結構和以動物食物為主的肉食結構——及其生產方式。歸根結底,則源于植物與動物的不同特性。抓住了植物性和動物性的差異,便抓住了兩種不同類型文化的根本;抓住了兩種不同類型的文化,便抓住了文化比較的根本。
關鍵詞:植物性;動物性;食物結構;生產方式
作者簡介:汪國風,1938年生,男,江蘇儀征人,天津畫院教授。
植物性與動物性
生態學家將綠色植物稱之為“生產者”,因為它們能通過光合作用“利用簡單的無機物質制造復雜的有機物”,并且釋放出氧氣,從而養活了自己和整個生物界。而動物則依賴植物及植物生產出來的有機物和氧氣為生,故而被稱之為“消費者”。“生產者”自己養活自己,所以又被稱為“自養生物”;“消費者”靠“生產者”為生,故又被稱為“異養生物”[1](P1354)。
作為“生產者”的植物,雖然內部也存在激烈的生存競爭,對外也不乏自衛的手段,但總地來說,畢竟命中注定是“消費者”的食物,因而也就天生少有被食的痛苦和患得患失的焦躁,它們比較樂天知命、任勞任怨、心性平和。加之它們必須扎根于泥土之中并且保持相對的靜態,才能充分地汲取營養和進行光合作用,因而必然天性好靜。而作為“消費者”的動物,本來可以心安理得地靠“消費”植物為生,無奈造物主偏生又在草食動物之外,造出了肉食動物和雜食動物,令草食動物也成為被食者。而且,肉食動物既然靠肉食為生,自然也會互相吞噬,便形成肉食動物之間的弱肉強食,以致再強大的肉食動物也隨時可能成為被食者。這還不算,造物主竟然在動植物之外又創造出一個被稱之為“還原者”的微生物界。“還原者”不僅以所有的生物的尸體為生;而且在它們活著的時候便生活于它們的體表或體內,分享著它們的食物和剩余物資,甚至蠶食著他們的軀體,從而迫使肉食動物不得不終生在吃與被吃的兩間掙扎,因而也就有了被食的痛苦與患得患失的焦躁。加之它們無論謀食或逃生,皆需不停地移動,即或是睡眠是也必須保持警惕。因而天性必然好動,心性必然趨于緊張。
植物正因為終身為根所羈,便必須具有很強的承受力和生命力。首先是經得住傷害。它們好似一部渾身是嘴的光合機器,只要剩得一枝一葉,便仍能攝取陽光、空氣、和水繼續運轉,而且還有可能再生復原。就是枝葉全無了,只要留得根在,便依然能夠“春風吹又生”。而動物則全憑一張嘴,其它“部件”幾乎全是為它服務的,因而,不但這唯一神圣的嘴受不得傷害——一旦不能進食便只有死亡;便是其它“部件”也殘缺不得,一旦殘缺,非但不能或很難再生復原,而且勢必影響謀食或逃生,在弱肉強食的殘酷競爭中,肯定最先被淘汰出局。相形之下,植物的承受力和生命力顯然要比動物要強。
其次是耐得住饑渴。生活于懸崖峭壁之上的懸崖菊、黃山松,僅憑少得可憐的一點點泥土與水分,也能茁壯成長;沙漠植物在極端缺水的環境中,也能頑強生存;地衣甚至可以在完全光禿的巖石和終年封凍的土地上生長發展……。而動物則需要不停地運動,自然要比植物消耗更多的能量與水分,一旦得不到及時的補充,勢必影響其運動速率,從而又會造成謀食與逃生的困難;反過來又會影響能量與水分的補充,形成惡性循環。于是,有些動物便“發明”了“休眠術”,用以彌補其耐饑渴能力的不足。然而,動物的休眠本領同樣不如植物。能夠休眠的動物畢竟不多,而幾乎所以的越冬植物皆具有休眠本領。尤其是植物的種子,有的(如古蓮子)竟能休眠數千年之久,有的在125℃以上的高溫中仍具有萌發能力。這也是動物所無法比擬的。
再有便是耐得住寂寞。植物一生所面對的總是大體不變的環境,而且,壽命越長的植物,生活便越顯得單調。倘換成動物或人類,即或不發瘋、變態,也會郁郁而死。當然,我們可以認為草木無情。然而這只是基于現有科學水平的認識,一旦證實植物也有情感,便不能不為它們的耐性而嘆服了。
也正因為植物為根所羈,不能像動物那樣趨利避害,所以它們必須集合成片,聚合成林,相互扶持,相互依存,共同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態環境,才能更充分地利用光能、更有效地抵御各種自然力的摧殘和最大限度地滿足消費者們的饕餮。這就意味著在植物王國中,個體的生存與發展往往要依賴群體的繁榮,因而,它們也就必然具有較強的群體意識和共生意識,不但同類能夠相生相聚,異類同樣能相聚相生。盡管它們之間也存在生存競爭,特別是在熱帶或亞熱帶的叢林中,但大多采取和平競賽的或“一榮俱榮,一枯俱枯”的集群競爭方式,因而植物王國便呈現一片欣欣向榮的祥和氣象,令人心曠神怡。而動物正因為能動,在生存方式上便有了選擇的自由,個體對于群體的依賴性也響應減少,尤其是肉食動物,無論是謀食或逃生,皆主要憑借個體的體能與智謀,群體意識與共生意識自然較植物要相對淡薄。而且大多生性好斗,富于侵略性,生存競爭多采取弱肉強食的暴力方式,就連求偶和性交,往往也要訴諸武力。尤其是處于食物鏈頂級的食肉動物,更是喜歡天馬行空,獨來獨往,具有很強的個體意識和獨立意識。因而動物王國、尤其是肉食動物王國,便充滿暴力與血腥,令人膽戰心驚。
心性平和而好靜,且又富于承受力、生命力和共生意識,便必然長壽。所以植物的壽命便普遍高于動物。地衣的自然壽命可達4,500年;北美的芒松壽命高達4,900歲;而加那利群島上的一株龍血樹的年齡竟高達8,000歲!相比之下,動物中最長壽的海龜,也只能活400~700年,自然望塵莫及。
植物的生存全靠根系支撐和維持,只要根系尚存,即或枝葉全枯也還有生的希望,一旦傷了根,便大多再無生理。因而植物總是將根系隱藏在不易受到傷害的地下,而且用于根系發育的能量投資,決不少于其“上層建筑”——干、枝、葉、果的投資。可以說,植物普遍具有“重根意識”和“戀根情結”。動物則常常跟著食物走,因而游蕩成性,可以四海為家,隨遇而安。縱有某些“根識”或“根結”,比之植物,顯然又是小巫見大巫。
作為“生產者”的植物,大多命中注定只有最大限度地滿足消費者的饕餮之后,才能生存和發展,因而,它們必往往采取生物學家所謂的r策略(注1)──以“量”取勝地大量繁殖后代。而且,為了盡可能保證種子的存活率,它們可以說是費盡心機。例如,在種子的種胚之外,還包著大量專為種胚生長發育提供營養的胚乳(小麥麥粒中種胚只占3%,其余97%除麥粒皮外便都是胚乳),等于為每個子女都準備了一個超過其體重數十倍的營養庫。為了保障種子的安全和發育,它們有的為種子裝上“翅膀”,讓春風幫它們播種;有的為種子安上鉤刺,使它們成為不花錢的“偷渡客”;有的為種子穿上堅硬的“鎧甲”,力圖“拒敵于國門之外”,直到一場大火將“鎧甲”燒毀;有的在種皮外邊又裹上中果皮和外果皮,并將中果皮設計得肉厚多汁,美味可口而又極富營養,旨在賄賂消費者——放過種子,并代為播種……。據科學家計算,植物用于種子的能量投資,往往要占其總投資的1/3以上。其“重子意識”和“戀子情結”顯然又要令動物或人類自嘆弗如。更令人汗顏的是,植物不但從不傷子、食子、殺子;而且有些植物如風滾草,甚至會自動斷根,蜷曲成球,以其尸骸攜種子隨風滾動,有如一臺自動播種機般邊滾動邊撒種。而無論是動物界抑或人類,卻不乏傷子、殺子,乃至食子的行為。在重視子代方面,動物和人類顯然皆不如植物。
然而,由于植物總是生存在某個固定的、相對封閉的環境之中,且又終身不能移動,所能獲得和所需處理的信息,自然比動物要少的多,也單純的多。因而也就無須進化出一個專門貯存和處理信息的大腦,其行為便主要憑直覺和本能而少思辨與理性。動物則生存于經常變動和相對開放的環境中,隨時需要對周圍情況做出判斷,便理所當然地逐漸進化出中樞神經、脊椎和越來越發達的大腦,從而在進化的階梯上也就比植物高了一個層次。
概括地說,植物性意味著:平和、好靜、承受力和生命力較強、富于共生意識、重根意識、重子意識,長壽和偏重r生存策略等特性;動物性則意味著:緊張、好動、承受力和生命力較弱、富于個性意識而缺乏重根意識和重子意識、壽命也較短和偏重k策略等特質。當然,植物性于動物性的差異還不止于此,但僅上述差異已足以說明:食物結構及其生產方式是怎樣決定了植物和動物的不同生存方式,從而又形成不同的天性、思維模式和行為模式。
這是一條自然規律。不僅適用于植物與動物,同樣也適用于動物于動物,人于人。
植食動物與肉食動物
植物雖然命中注定是被消費者,卻也并非全都心甘情愿。因而,植物便具有一定的自衛能力,如生成木質素,使自己的葉子堅硬難咬;或渾身長刺,令消費者無從下口;或合成單寧酸、酚酸、萜烯……等化學物質,用以卻敵;或用某種化學物質迫使昆蟲因味道欠佳而不斷轉移,便在葉子上留下一串有規則的小孔,從而招來食蟲鳥替自己報仇;極少數植物如貍藻、茅膏菜、豬籠草等,甚至還反過來具有捕食昆蟲或動物的能力。但總的來說,它們的自衛能力畢竟有限。所以,植食動物的謀食自然無須消耗多少體力和施展什么計謀,只要沒有天敵的侵擾和不是發情期,便大可悠閑地邁著方步,慢慢地吃,細細的嚼,吃飽喝足便靜靜地休息,一付安之若素的樣子。在多數時間內,它們都像它們所食用的植物一樣地心性平和而好靜。可謂“近朱者赤”。
以其他動物為食的肉食動物,面對的則是自衛能力比植物強得多得的動物,它們大多配備了銳利的角、尖利的牙、沉重的蹄、如鞭的尾、靈敏的鼻、強勁的腿……而且還具有一定的卻敵或逃生的智謀,不經過一番生死搏斗便難以吃到口。而且在捕獵時,還需隨時提防背后可能出現“黃雀”,否則,不但“偷雞不成蝕把米”,還可能“反送了卿卿性命”。因而,除了占據食物鏈頂級而又遠離人類的極少數食肉猛獸外,肉食動物大多心性緊張而好動,除了睡眠外,幾乎總是在不停地活動,甚至,就是睡眠時也支楞著耳朵,神經兮兮地保持高度警覺。可謂近墨者黑。
植食動物既不食肉更不嗜血,所以無論是同類或異類,極少有相互吞噬的現象。即或發生爭斗,大多也是見好就收或見血即止,鮮有相互虐殺、趕盡殺絕之舉。加之它們的食物來源較豐,謀食且易,所需也不盡相同,故而也極少為爭食而訴諸武力。尤其是在東非大草原那樣的特定環境中,不同種類的植食動物還能和平共處,相互取長補短地雜居在一起,共存共榮,從而體現出與植物相類似的群體意識和共生意識。同樣是近朱者赤。
特別是大型植食動物,由于食量大,不得不生活于食物充裕卻無處藏身的草原。它們體大多肉,卻又缺少足夠的自衛能力,自然就成為各種肉食動物理想的捕食對象。為了保證種群不致滅絕,它們便不得不采取群居方式,依靠群體的力量和智慧來彌補個體自衛能力的不足——平時,總要依種群的大小安排一定數量的“哨兵”輪流放哨,以便大家可以安心就食,而無須神經兮兮地時刻保持高度警惕。有了敵情而又威脅不大之時,便圍成一圈,將幼崽圍在中間,然后群起而拒之或逐之。倘敵情嚴重不得不逃命之時,則集體朝同一方向狂奔,落伍的往往是老弱病殘,既飽了捕食者口腹,又假捕食者之吻淘汰了種群的累贅,一舉兩得。因而越是大型的植食動物,其群體意識和共生意識往往便越強。
肉食動物則嗜血成性,奉行“到嘴都是肉”的原則,只要是可食之肉,皆可一飽口福。餓急了,便更是饑不擇食,哪怕你是天王老子或自家同類,也照吃不誤。然而,它們的食物來源卻遠不如植食動物豐富,謀食也比植食動物困難得多,加之所需又大體相同,因而,單是為了吃飽肚子便需大打出手。自然生性好斗而富于侵略性,不僅異類之間難以共處,便是同類,也常為爭食爭色而大動干戈。為了保證自家的生存,它們還以氣味為記號劃出各自的勢力范圍,并達成“互相尊重領土主權”的默契,一旦發生“邊界糾紛”,退縮的往往是入侵的一方,原因則大多并非實力不足而是由于理虧心虛。正因為它們具有極強的領土欲和領土意識,所以很難共處和雜居,大多數肉食動物比較喜歡過小家庭生活,尤其是處于食物鏈頂級或接近頂級的食肉猛獸,由于沒有什么天敵,則更是喜歡天馬行空,獨來獨往。它們是動物性的典型代表。
植食動物雖然各有其御敵和逃生的本領,但命中注定是肉食動物和雜食動物的捕食對象,因而,它們也可以被稱作“肉食生產者”。也就是說,它們的生存和發展,必須以大體滿足肉食動物的生存需求為前提。這就決定了它們必然要比肉食動物和雜食動物具有更強的承受力和生命力。例如東非的牛羚(白尾角馬),每年五六月份(南部非洲的冬季)都要離開坦桑尼亞南部大草原,北上水草豐美的維多利亞湖地區過冬。它們攜兒帶女,首尾相接,集合成多達二百多萬只,長達數十里的長征大軍,鋪天蓋地,浩浩蕩蕩地踏上遷徙之途。而沿途的各種食肉猛獸──地上的獅、豹、鬣狗、野狗,天上的兀鷹、禿鷲、鳶,水中的鱷魚、六須鲇、巨蜥等,則精神抖擻地沿途守候,以逸待勞地將牛羚的遷徙之途化為一座綿延千里的絞肉機或屠宰場,以致牛羚每年都必須為它們的遷徙習性付出慘重的代價,單是當年出生的幼羚便要喪生一半左右。9月底左右,它們又要長途跋涉地回歸坦桑尼亞南部大草原,等于再經歷一次絞殺與屠宰,但它們還是樂此不疲,年復一年地來回奔波。更令人驚訝的是,它們的家族竟然還日趨興旺,“據統計,在非洲的塞倫格蒂大草原上,1958年有角馬近10萬頭,至1983年,其總數已超過150萬頭”[2](P325)。充分地展現了任何肉食動物皆望塵莫及的巨大承受力和生命力。
又如,面對人類這個可怕的天敵和最饕餮的消費者,食肉動物(特別是大型食肉動物)大批滅絕了,而許多植食動物──諸如豬、羊、馬、驢、鹿、象、駱駝……等等,則以被人類馴養為代價,不但得以生存,而且興旺發展。這對于命中注定的“肉食生產者”來說,未嘗不是一種更好的生存策略。肉食或雜食動物中也有采取這一生存策略的,例如狗。“如今在美洲有五千萬條狗,而狼只有一萬只……它們掌握的對象是我們——我們的需要和欲望、我們的情感和價值觀念,所有這些它都將其融入了它的基因,成為它們聰明的生存策略的一個部分了”[3](P4)。但采取這種生存策略的肉食或雜食動物,無論是物種的數量還是種群數量,皆比植食動物少得多,這無疑也是植食動物的承受力與生命力勝于肉食動物的又一證明。
植食動物的“重子意識”和“戀子情結”,顯然也要強于肉食動物。例如,群居植食動物的幼崽,雖然仍由生母哺乳,卻受到整個族群的呵護,一生下來便是族群的一員,成熟后亦不脫離族群,親子兩代終生廝守,生死與共。更有少數植食動物,如藏羚,每逢產仔季節,雄羊便集合成數以百計的“公羊團”,聚集在水草豐盛的地區,而讓“母羊團”轉移到荒漠中去產仔,從而將離不開水源的狼群吸引到自己一邊,以緩解它們對于雌羊母子的威脅。而肉食動物的親子關系往往以子代成熟為限,到時便全部攆走,決不寬假,而且從此便往往視同陌路,甚至成為競爭對手,各有各的“領土”,倘有冒犯,照攆不誤。
可見,生物的天性是由食物結構和營養結構決定的。植食動物以植物為生,其生存方式、生活方式和天性便具有更多的植物性;肉食動物以肉食為生,便具有更多的動物性。至于雜食動物,則介乎兩間,偏重植食者大抵以植物性為主;偏重肉食者則大抵以動物性為主。事實上完全“吃素”或完全“吃葷”的動物畢竟是少數,大多數動物都是雜食的,因而兩性皆有,只不過側重不同罷了。例如長期以來一直被視為典型肉食動物的狼,人們只看見或只宣傳其動物性的一面,甚至將它們當作兇殘的化身,孰不知它們不但也食野果、地衣等植物,而且主要以鹿類、羚羊、兔等植食動物為食,因而也具有一定的植物性。例如,它們雖然不是群居,卻能夠通過嚎聲相互傳遞消息,足不出戶(領地)便可以隨時了解和掌握整個地區的各種情況。必要時它們也會集合成群,甚至結成成百上千的大群,而且能夠做到令行禁止,分工合作,配合默契,奮不顧身,前仆后繼,視死如歸。其群體意識要比獅、虎、豹一類典型的肉食動物強得多。此外,它們雖然具有很強的領土意識,卻主要是針對同類,對于狐貍偷食它們藏肉的小偷小摸行為,竟能睜一眼,閉一眼地持寬容態度。只要學會它們的“語言”,取得它們的認同,它們則不但能夠接納它們的天敵──人或狗加入狼群,甚至還能聽從“異類”的領導。它們的小家庭,不但能夠容納鰥寡孤獨的成年子女或長輩親戚,共同撫育幼崽,還能收養包括人類的嬰兒在內的別的動物孤兒,并且一視同仁,視同己出。其“共生意識”和“重子意識”也與人們的成見大相徑庭。加拿大生物學家法利·莫厄特的《在狼群中》[4],對此進行了十分生動、細膩地描述。
植食文化與肉食文化
靈長類動物大抵都是雜食動物,因而植物性和動物性兩性兼而有之。但又皆以植食為主,所以天性中都是植物性占主導地位。人類在其進化過程的絕大部分時間內,大抵也是如此。直到直立人階段的晚期,特別是現代人登上人類歷史舞臺之后,其狩獵能力才有了長足的進步,肉食和動物性的比重也就相應地有了大幅度地提高。大約15~20萬年前,一個比尼安德特人為代表的古老人種更為進化的人種——現代智人,開始在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崛起,然后走出非洲陸續向歐亞大陸擴散。他們很可能首先到達中東、在冰期中干涸成為盆地或沼澤的地中海地區或小亞細亞地區,與當地的尼安德特人競爭并共存了至少6萬年之久。大約在5萬年前,終于適應了冰期嚴寒氣候的現代智人逐漸占了上風,開始進入東歐和中歐,自東而西地橫掃尼安德特人,其中的一支大約在35000年前到達歐洲西端的大西洋邊,并導致尼安德特人的最終滅絕。人類學家將他們稱之為克羅馬農人。
那時歐洲的北部地區被厚厚的冰層所覆蓋,由大西洋至烏拉爾綿延數千公里的歐洲大平原,在冰川作用的控制下呈苔原和無樹草原的地貌,氣候十分寒冷,冬季相當長,夏季的氣溫往往也只有攝氏12°~15°,卻有成群的長毛象(猛犸象)、野牛、馴鹿和野馬在那里游蕩。靠近大西洋、地中海、黑海和里海低緯度的平原地區或丘陵地帶,由于海洋性氣候的影響,便成了動植物的避難所。尤其是現今法國和西班牙接壤處的法蘭科—坎塔布利亞地區,那里北有斯堪的納維亞大陸冰川,在其作用下,北緯52°以北,即今天的英國、荷蘭、德國等國的大部和北歐諸國所在地區,基本上都被覆蓋在厚達上千公尺的冰層之下。東面是阿爾卑斯山脈的山地冰川中心,南面有比利牛斯山地冰川,在山地冰川的作用下,高山雪線比現在低1/2以上,冰川的冰舌則下降到山前地帶的山谷谷口。東南是地中海,西面則是比開斯灣和遼闊的大西洋。無論是冰川還是海洋,都是令動物和當時的人望而卻步的自然壁壘,便有如四道天塹將它圈了起來,形同一個倒懸的口袋,只在東北、東南和西南三個方向——即北、東、南三個冰川之間和比利牛斯冰川與比開斯灣之間,留下了三個窄窄的通道。就緯度而言,這一地區大體相當于我國長春以北的東北地區,但它卻又處于大西洋暖流和西風帶所形成的海洋性氣候和地中海型的亞熱帶氣候的控制之下,屬于海洋性溫帶氣候,冬季平均氣溫比同緯度的其他地區高得多,便不僅是冰河時期動植物的避難所,而且簡直成了它們的“伊甸園”。當然,也就成了終于到達那兒的一支克羅馬農人的狩獵“伊甸園”。他們在那兒定居、繁衍了近3萬年之久。考古學家發現“在法國靠近索留特累的高山上,在不同地段上因驚慌亂跑而跌落懸崖的野馬殘骸達1萬匹之多”[5](P6),克羅馬農人的狩獵水平及獸群的豐度可見一斑。主要靠狩獵為生的克羅馬農人,在如此長時間的定居生活中,不僅發明了弓箭、標槍、投擲器、回旋鏢(飛去來器)、投石索等復合工具和包括火攻在內的大規模圍獵技巧,從而具有了空前的狩獵水平,史無前例地成為以肉食為主的“狩獵者”。在此基礎之上,他們不僅創造了無與倫比的細石器文化和空前絕后的冰河藝術,而且充分激發了既有的人類的動物性本能,形成了以動物性為主的遺傳基因和肉食為主的文化傳統。
到了大約一萬多年前,由于冰期逐漸消退造成的一系列生態環境的巨變和人口的爆炸,加速了大批大中型陸生哺乳動物的滅絕,終于導致狩獵“伊甸園”的消失。在現代人大屠殺所導致的動物大滅絕中劫后余生的動物,逃散到杳無人煙的偏遠地區茍延殘喘,余下零散的中小型動物群,則不但使許多復合工具和大規模圍獵技術無用武之地,而且也無法饜足那些以狩獵為主、已然習慣于大量攝取動物蛋白的族群的生存需求。于是,一些堅持肉食文化傳統的族群,便從定居的“狩獵者”變成追逐殘余動物群不斷游蕩的“游獵者”,固執地追隨殘余的獸群浪跡天涯:有的族群通過白令海峽間的陸橋,成為開拓新大陸的印第安人;有的進入北極地區,成為與世無爭的愛斯基摩人;有的在各個偏遠的,與世隔絕地成為采集狩獵文化的“活化石”,如非洲卡拉哈里沙漠的布須曼人和大洋洲的土著;有的則逐漸學會了馴養動物,并在阿拉伯半島和歐亞內大陸的干旱地區,開創了以游牧為主、漁獵為輔的游牧生活方式,從“游獵者”化為游牧民族,如西南亞干旱地區的閃米特人、歐亞內大陸黑海和里海地區的高加索人和蒙古高原的蒙古利亞人。公元前2千紀以降,歐洲人又別無選擇地繼承和發展了游牧文明的貿易、掠奪、殖民生存發展模式,青勝于藍地創造了以海上騎馬民族為先導的商業文明和海洋文明。[6]他們皆保持著肉食為主的生活方式,都是克羅馬農人肉食文化傳統的傳人。
大冰期中其他地區族群的狩獵水平雖然也有很大的提高,但由于動物資源(特別是大中型動物群資源)的相對貧瘠或便于流動,始終未能遇上法蘭科—坎塔布利亞地區那樣狩獵“伊甸園”,因而也就未能成為克羅馬農人那樣名副其實“狩獵者”,而是保持采集為主或進而采集與漁獵并重的生活方式,其天性中的動物性自然也就沒有得到大發展,而在不同程度上保持了植物性為主的傳統。當冰期消退,生活于北溫帶30°線附近地區植物性較強的族群,則在生態環境巨變、人口壓力和植物性文化傳統的支配下,發明了農業生產,成為農耕民族,并憑借農業生產的巨大優勢,率先進入文明社會。特別是中華民族,由于得天獨厚的自然人文環境,生存于農業可以長足發展、而且比狩獵“伊甸園”大得多得多的農耕“伊甸園”中,數千年來,不但始終保持這小農經濟為主的經濟模式,而且形成以植物性為主的遺傳基因和植食為主的文化傳統,成為植食文化或農耕文化的典型代表。[7]
也就是說,游牧文明和商業文明大抵皆是人類動物性本能和肉食文化傳統的產物,所以西方人習慣使用刀叉大量吃肉;而農耕文明則是人類植物性本能和植食文化傳統的產物。故而中國人善用筷子夾取菜蔬。不同的文化傳統決定了不同的食物結構及其生產方式。不同的食物結構及其生產方式反過來又規范和發展了不同的文化傳統,二者的互動,最終導致兩種不同類型的文化。而兩種不同類型的文化,歸根結底又都是人類應對不同的人文地理環境的產物。[8]
對比兩種不同類型的飲食文化傳統,可以清楚地看出:屬于植食文化傳統的中華民族,大抵屬于“生產者”或“自養生物”范疇,與植食動物一樣具有平和、好靜、承受力和生命力較強、富于共生意識、重根意識、重子意識,較為長壽和偏重r生存策略等植物性,概括地說,就是群性、內斂性與融合性,歸根結底,就是一個“和”字;而屬于肉食文化傳統的西方民族,則大抵屬于“消費者”或“異養生物”范疇,與肉食動物一樣,具有緊張、好動、承受力和生命力較弱、富于個性意識而缺乏重根意識和重子意識、壽命也較短和偏重k策略等動物性,概括地說,就是個性、外拓性和競爭性。歸根結底,則是一個“爭字”。
要之,抓住了植物性和動物性的差異,便抓住了兩種不同類型文化的根本;抓住了兩種不同類型的文化,便抓住了文化比較的根本。正如張申府所說:“吃什么東西,就說什么話。這簡直就是全部唯物史觀。”[9](P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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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注1:1967年,R.H.麥克阿瑟和E.O.威爾遜首先按棲息環境和進化策略把生物分成r策略者和k策略者兩大類。一般地說,r策略者是以量取勝,偏重提高生殖率和縮短世代時間的生存策略,雖然死亡率很高,防御和競爭能力不強,個別種群甚至易于滅絕,但物種整體卻富有恢復力,一遇良好機會就會出現大發展。k策略者則是以質取勝,偏重低生育率和高存活率,具有較強的防御和競爭能力與保護幼代的能力,但種群在過度死亡或激烈動亂之后,恢復力卻有限。如種群過小,則有可能滅絕。請參閱《中國大百科全書·生物學卷2·生態策略條》,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1年版。
(備注:此文在《山西師范大學學報》2006年第1期上發表,發表時略做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