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精品免费视频,亚洲区欧美区,久久成人精品视频,成人免费网站观看

就《清詩話考》回應吳宏一教授

  作者簡介:

  蔣寅,1959年生。1982年于揚州師范學院中文系獲學士學位,1985年于廣西師范大學研究生部獲碩士學位,1988年于南京大學研究生院獲文學博士學位。同年3月進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工作,1996年破格晉升為研究員。1997年受聘為日本京都大學研究生院中國文學專業首任客座教授,1999年任日本大谷大學真宗研究所客座研究員,2002年受聘為韓國國立慶北大學中文系特聘客座教授。現任文學所古代文學研究室副主任、所學術委員、院高級職稱評審委員、研究生院博士生導師。中國古代文學理論學會副會長、唐代文學學會理事、國際東方詩話學會理事、中國作家協會會員。主編《中國詩學》論叢(人民文學出版社)。從事中國古代文學研究。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唐詩為中心,研究大歷詩歌和詩人。九十年代以來主要研究中國古典詩學、詩學史,近年的研究課題是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中國古代文學通論”(與傅璇琮先生共同主持)、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課題“古典文學與華夏民族精神的建構”(與劉揚忠先生共同主持)、文學所重點課題“清代前期詩學研究”,同時進行清代詩學著作的輯考工作。發表學術論文百余篇。專著《大歷詩風》1995年獲中國社會科學院第二屆青年優秀成果獎專著二等獎,《大歷詩人研究》1997年獲第二屆全國青年優秀社會科學成果獎專著優秀獎,《王漁洋事跡征略》獲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所2003 年度優秀專著一等獎。

  吳宏一,1943年生,臺灣大學中文系博士,讀書期間在臺灣報章發表散文和新詩。畢業后任臺灣大學中文系教授,曾主持臺灣國文教科書的編撰。后任香港中文大學和城市大學講座教授。

  拙著《清詩話考》2005年初由中華書局出版后,學界薄有好評,書也很快售罄,即將重印。像這樣一部涉及千余種詩話、數千種清代文獻的清詩話目錄及提要,以個人之力積十多年之功完成,舛誤和疏漏肯定是難免的,師友同道也不斷有所教益,這都是正常的,也是我歡迎的。其中吳宏一教授的批評比較特別,含有較多的非學術因素,且不盡符合事實,需要作一些回應以澄清事實。

  雖然友人早已告訴我,吳宏一教授在華東師大講演,對我參加他項目撰寫的清詩話提要及拙著《清詩話考》多有苛責,但我看到他發表在《九州學林》2006年春季號上的《從清代詩學的研究到清代詩話的整理——寫在〈清代詩話考索〉出版之前》一文,還是很驚訝。文中對拙著的批評,如指出查慎行《集世說詩》不是詩話,黃河清《樸學堂詩話》既見于見存書目,又見于待訪書目,都是中肯的;《貞一齋詩話》提要“李取袁說殆無其理”,雖只是筆誤(“李取袁說”應作“李斥袁說”),并非論證問題,也是應該改正的,我很感 謝吳 先生的指教。還有,我說 吳 先生“所錄各書又未注明版本及收藏,使人無從考究”,是因《清代詩學初探》系十多年前所讀,偶記憶不確,需要向吳先生致歉。但通觀吳先生的批評,終覺有些吹求到讓人難以理解的程度,且言下時有我剽掠他成果的意思,以吳先生這樣有名望的前輩學者,如此批評他的同行、同行的著作,當然會有影響,作為當事人,我不能不略加解釋,用吳先生的話說就是要“以正視聽”。

  有關吳先生對《清詩話考》的批評,后面再說,先說一下我為吳先生主持的《清詩話考索》撰稿的經過,這是吳先生非難的起點,也是首先讓我很不理解的地方。 吳 先生在文章里說:

  研究計劃剛開始執行時,我就邀請了蔡鎮楚、蔣寅、張寅彭三人參加,請他們就近撰寫當地所收藏的詩話提要各四十種。蔡鎮楚和蔣寅都曾經表示愿意負責所有大陸收藏資料的提要撰寫工作,但我以為這非一人之力所宜為,所以婉拒了他們的好意。

  這里的敘述,涉及我的部分與事實有點出入,看來是吳先生的記憶有誤。首先,承包所有大陸收藏詩話的提要撰寫工作,是吳先生提出的,并不是我主動要求。當時他試探我的意思,問我是否能將大陸這邊的詩話提要都承包下來。起初我不敢應承,因為只有兩年時間,目錄中不少書我還不知藏所,哪敢立這樣的軍令狀?只因做清詩話提要是我的長遠計劃,一直決心讀完所有的書,這才想借這個機會來實現夢想。我請 吳 先生給我一個考慮的時間,回去經過核算,我 向吳 先生提出50萬港幣的工作預算,理由是清詩話主要收藏在大陸,計八百種書,每種書閱讀加撰寫提要平均按兩個工作日算,每個工作日的勞務費按200元計算,差旅費和復制善本費10萬,剩下 8 萬用于圖書藏所偏僻找不到人幫忙時,我自己去出差。憑我多年的經驗,這是難度很高的工作,不僅需要大量的時間投入,還要具備高度的專門知識。撰寫人必須找對清代詩學有相當研究的學者才行,這樣的人在國內我敢說找不出二十個人。試想讓一個教授跑很遠的路,坐在圖書館看兩天書,再回來翻閱各種文獻,最后寫出千字上下的提要。一天 200 元,除了真有志于研究清代詩學的人,誰能樂意做?

  可是吳先生回信,表示經費有限——不是像他文章中說的“獲得相當優渥的資助”,所有大陸收藏詩話提要的撰寫,承擔不了這么大的開支。而我在寄出信后,也越想越覺得心里沒底,既得如此答復,乘勢就坡下驢,如卸重負。沒想到事情并沒完,過了大半年,吳先生來京又約見我,重新探討合作的方式。此時我已徹底想清楚這件事決無把握,便說明自己承擔社科院的研究項目,時間已很緊張,沒有精力再承擔別的課題。因為吳先生是前輩,不好斷然推辭,于是表示如果吳先生的工作遇到什么困難,比如有些書不好找,我可以提供線索;文學所收藏的善本,如果需要,我可以作為朋友幫忙,撰寫一部分提要。當時吳先生的助理何繼文君在座,相信他能記得我說的話。1999年11 月,我在日本京都收到 吳 先生來信,邀我參加“清詩話考索”項目,我回信同意。他寄來約寫三十種清詩話提要的合同,不用說,都是文學所收藏的珍稀善本,我當然都看過,而且早就寫了提要。但根據吳先生要求的體例,我又重新閱讀原書,不斷補充材料,直到規定交稿日期,才定稿交付。我問過吳先生,每條提要后是否署撰寫者姓名,答復是港府規定不能署名,涉及到版權,我也沒說什么。此后與吳 先生再無聯系。偶爾開會遇到,他說有些書還不知下落,我仍表示若需要找什么書,我可以幫忙找。

  時間不覺過去,后來就逐漸從師友處隱約聞說吳先生對我很不滿意,大概是說我獅子大開口。我感到很意外,俗話說“生意不成仁義在”,項目的委托和預算本是雙方協商、自由選擇的,我的預算是不是太高,結果明擺在這里:吳先生已做了六年,花費估計也少不了,到現在還沒成書。后來他支付稿費的標準,相信是參照我的估算制定的,然而這樣的條件仍不能不說是很苛刻的,因為不能署名。后來我問過香港的教授,被告知副教授以上職銜的學者參與合作項目,是應該署名的。那么吳先生是依據什么規定,我就不知道了。說實在的,無論是為學術還是為朋友幫忙,這都算不了什么,前后經過也都光明磊落。不知吳先生何以要閃爍其詞,仿佛我汲汲于此事,而他是很客氣地“婉拒”?這雖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問題,但涉及我的處事態度和處事方式,所以想澄清一下。

  吳先生在文章中,對張寅彭出版《新訂清人詩學書目》很是不滿,說:“有知情的朋友購書相贈,并且說對這樣的人,這樣的行為,可以按所簽合同狀告他。但我覺得他自己應該知所羞愧,何必與他對簿公堂,所以一直隱忍未發。”這雖不是說我,但隨后就提到我出版《清詩話考》的事,自然也就有一石二鳥的味道在里面。我有點不理解,吳先生支付的三十種(不是他文章中說的四十種)詩話提要的稿費,究竟是對我為他撰稿的酬勞呢,還是買斷我對三十種清詩話的發言權呢?難道我交稿以后就再不能涉及這些書,更不能出版我對其它詩話的敘錄嗎?如果不是,那么我在導言中已說得很清楚:“下編的敘錄,部分條目與為《中國古籍總目提要》、吳宏一 先生主編《清代詩話考述》撰寫的條目重復。吳書在內容和格式上都有嚴格要求,撰稿時削足適履,其內容和體例固不同于敘錄;……當然,經過若干年的訂補,內容已有不少補充,主要是作者生平、版本、前人評論等方面。”有了這樣的改動,我的稿子已不同于原稿,出版當然就不受合約限制了。吳先生大概也自知理由不充足,沒有正面提出質問,只是借他人之口洩其慍怒,但他何以會有這種情緒,我仍無法理解。

  吳先生文章對《清詩話考》的正面評價只有“翻閱之后,覺得此書比張寅彭的所謂‘新訂’,要具體、詳細,有些內容提要,寫得不錯,對讀者頗有參考價值。比其他為我們研究計劃所寫的稿子,也要詳實許多”幾句,然后用了四千多字的篇幅來批評《清詩話考》的缺陷,估計比其他人書評中的所有批評文字加起來字數還多。但他所涉及的內容,很有些我看不懂的地方,這里略拈幾點請教吳先生。其一,吳先生說:

  臺灣師大鄭靜若教授的《清代詩話敘錄》一書,雖然是一九七五年即由臺北學生書局出版,但書后的“參考書目”中,卻仍列有我的博士論文《清代詩學研究》。足證她看過我的論文打印本。蔣寅后來所以會誤將鄭靜若該書著成年代列於拙著之前,或即一時失察之故。

  我所以將鄭靜若的著作列在前面,主要是它正式出版先于吳書,雖然它提到參考了吳先生兩年前的博士論文,但鄭教授的工作始于什么時候我并清楚,根據正式出版年月首先提到,似乎也不算過謬。實際上吳 先生自己在《清代詩話的整理與考述(提要)》《古代文論研究的回顧與前瞻——復旦大學2000年國際學術會議論文集》(復旦大學出版社2002年8月版)一文中也說過:“繼郭紹虞之后,較為全面整理清代詩話文獻的,有鄭靜若的《清代詩話敘錄》(1975年由學生書局出版),可惜所收者僅為常見的五十七種,用力不多,參考價值不大。其次則為(寅按:《清代詩話知見錄·前言》改為“同時有”)筆者的《清代詩學研究》。”(第133頁)可見他本也承認鄭靜若是在他之前起碼是同時作清詩話敘錄的,那么我將鄭著列在前面又有多少失察呢?像這樣的問題,即便屬于疏忽,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 先生下的判詞很重。他接著說:

  像張寅彭后來發表他的《清代詩學書目輯考》時,就在前言中說,他的輯考“承教于師友前輩之處亦復不少”,說如郭紹虞《清詩話·前言》之版本考索,和宋隆發的《中國歷代詩話總目匯編·清朝》等等,而且還特別加一注明,說筆者的《知見錄》,與宋隆發所匯編者“同,似出一手”,真的令人啼笑皆非。宋隆發明明說他只是“匯編”,還在“編輯說明”中交代參考了我的著作,張寅彭竟然還如此下結論,實在不能不令人懷疑他的治學態度與學術能力。

  即使我看到宋氏參考的話,對二目如出一手也會感到詫異,因為“參考”和“匯編”畢竟不等于轉抄,見到二目太相似總不免疑惑,提出來也是正常的。吳先生在《清代詩話知見錄·前言》中也對“蔣寅和張寅彭二人所收書目較為相近,而他們和蔡鎮楚之間則似乎不相通訊,也互不稱引對方”感到奇怪,實則張寅彭書目的導言中明白說是參考過我的目錄的,我們兩人的著錄比較接近又有什么奇怪呢?可見讀別人文章忽略凡例對細節的說明和交代,吳先生本人也是不免的。而且這在吳先生的文章里還不止一次出現,他列舉自己博士論文的內容,有這么一段話:

  其次,從清人編的詩選集,也可以看出他們的宗尚所在。例如:沈德潛標舉格調,主張詩要關系人倫日用,所以編《明詩別裁》不選鐘惺、譚元春詩;編《國朝詩別裁》(今或易名《清詩別裁》)不選袁枚詩;依我們看,這絕非偶然,而且與其論詩主張實有息息相關處。所以,清人編的詩選集,我們也需要注意。

  這里提出的看法不錯,但所舉例證有問題。他將《國朝詩別裁》不選袁枚歸結于論詩主張,不知沈氏“凡例”里明白說:

  人必論定于身后,蓋其人已為古人,則品量與學殖俱定,否則或行或藏,或醇或駁,未能遽定也。集中采取,雖前后不同,均屬以往之人。

  袁枚當然不是以往之人,根本就不在可錄之列,還有什么偶然不偶然可言呢?類似這樣的疏忽,蓋賢者所不免,說明解釋一下也就可以了,過分夸大,提到治學態度與能力的高度來討論,未免過分。如果有人舉出這一疏忽來懷疑吳先生的治學態度與學術能力,別說吳先生本人不會服氣,就是我也不同意的。

  吳先生對《清詩話考》的另一個批評是采納他的研究成果而不說明。首先是著錄方面,他說:

  例如李其永的《漫翁詩話》、郭兆麟的《梅崖詩話》、陳元輔的《枕山樓課兒詩話》等等,都是參考了我的舊目,以及《清代詩話知見錄》中臺灣、日本部分林耀椿、李慶的著錄以后,才補入或改訂的。蔣寅對這些都略去不提,既不注明,也不交代,實非學者所宜有的態度。

  說實話,盡管吳先生《清代詩話知見錄》所著錄的大多為常見書,且版本、卷數或有或無,標注存佚屢有武斷,但只要是不常見書,或我不知道出處的,如焦循《雕菰樓詩話》、鮑桂星《唐詩品》、沈元滄《今雨軒詩話》、王蘭修《國朝詩品》之類,我在1994年發表的《清代詩學著作簡目》中即已注明本自吳錄。《挹翠樓詩話》作者,吳先生《知見錄》作潘清撰,是對的,我卻據其他圖書館藏目作潘清,直到看到原書才知道錯誤。有趣的是,吳先生新編的《清代詩話知見錄》卻以潘清標目,而且估計還會將錯誤算到我的頭上,就像其中闌入非詩話著作一樣,說是承襲我們的錯。人做的工作不同,判斷問題會有很大的差異。我做的是采銅于山的工作,時刻在更新自己的資料;吳先生做的乃是化舊銅鑄錢的工作,所以不知道,清代文獻浩繁,只要勤于閱讀,每天都會有新資料發現。他凡看到《清詩話考》對《簡目》有所訂正處,都以為是參考他的成果。如 李其永的《漫翁詩話》、郭兆麟的《梅崖詩話》、陳元輔的《枕山樓課兒詩話》三書,吳先生就說是根據2002年出版的《清詩話知見錄》增補、改訂,而有意隱匿出處。殊不知,郭兆麟《梅崖詩話》,《簡目》已著錄,何以要參考《知見錄》林耀椿著錄的臺灣藏書?如果指姓名麟和麒的歧異,我引的有關資料具在,讀者可覆按。《枕山樓課兒詩話》,《簡目》作者姓名沿《靜嘉堂文庫漢籍分類目錄》之誤作戴其昌,但1997年我在京都大學任教時已考究此書的不同版本,予以訂正,1999年又標點刊載于《中國詩學》第六輯,決不至于要等到2002年以后參考 李慶 先生的著錄而改正。吳先生著錄《漫翁詩話》,稱李氏年里生平俱不詳,因書中嘗稱王士禎,姑附于乾隆間刊的《漁洋詩則》后;《清詩話考》則將李書排在周樂清《靜遠草堂詩話》后,列于嘉慶間作者中,因為我大體知道李氏的生平。實際上清樣出來時,我已寫出該書的提要,因怕動版面太大才未增入罷了。

  我開始調查清詩話是在1990年,讀吳先生的《清代詩學初探》是1991年底(有文學所藏本的卡片為證)。聽吳先生的口氣,仿佛沒有他的舊目,我不會知道這些書,這未免太低估了我的目錄學能力。方起英《古今詩麈》稿本,吳先生是根據《販書偶記》著錄的,但我的《簡目》卻著錄此本藏臺灣中央圖書館,我讀此書更早在1986-1987年求學于南京大學時,是看的張伯偉藏書中的廣文書局影印本。《清詩話考》“見存書目”注明據蔡鎮楚、張寅彭兩家目錄補的書,后來我幾乎都找到了原始著錄,據蔡目補的一些待訪詩話,甚至找到了更早的出處,但因最初是據兩位的目錄補入的,就都保留了引用兩人的記錄。我可以很負責地說,我是充分尊重他人的勞動,并引用了吳先生的成果的。問題是要弄清,在這種編目錄的工作中,什么是成果,什么是常識?成果需要尊重,而常識是可以共享的吧?吳先生說《漫翁詩話》是他發現的,我當然不能說臺大教授知道本校圖書館藏有一部《漫翁詩話》不算發現,但我要是說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所藏的十幾種稀見清詩話是我發現的,一定會被同事笑話的——書天天放在這里,目錄到處流通,這叫什么意義上的發現呢?正因為吳先生對成果和常識之分,與我的理解不一樣,所以他對我說我和張、蔡兩位的目錄成為《清詩話知見錄》的骨干很不滿,說“明明是他們利用我二三十年前的舊作,做為書目的骨干,怎么反而顛倒來說。他們三人的各自七百多種詩話中,各有三百四十六種,採自我的舊目”。姑且不論我們的目錄是否全采取了他的舊目,即使是這樣,彼此的工作難度也是差別很大的,就像跳高跳一米和跳兩米一樣。要知道,僅翻翻《叢書綜錄》,清詩話就著錄了一百六十多種啊!再翻翻臺灣公私藏書目錄,三百四十六種不是一個很難達到的數字。吳先生說大陸書看不到,那是事實,但能看到又怎么樣?那么多的圖書館目錄,是需要一種一種翻檢的;許多圖書館只有卡片,需要一家一家去跑。我們的目錄都是以這樣的功夫積累而成的,經過這幾年的編纂,吳先生應該能理解其艱難程度了吧?可以說,沒有他的目錄,我們一樣能編出八百種的目錄,但要是沒有我們的目錄,就不會有收書1100種的《清詩話知見錄》,這不是顯而易見的嗎?

  吳宏生還指責我在提要中引用他的評論資料、考證成果而不加注明,我認為也與他對成果和常識的理解不同有關。 他說:

  例如該書頁二六五論徐增的《而庵詩話》,頁二九九論趙執信的《談龍錄》,頁四二一論袁枚的《隨園詩話》等等,在論述作者生平及詩學歷程時,都曾利用拙作《清初詩學中的形式批評》、《趙執信談龍錄研究》、《隨園詩話考辨》等等文中的一些意見,但一概不注明。舉例來說:該書頁二九九說趙執信「自康熙三十五年(1696)后,秋谷與漁洋交惡……」,頁四二一說袁枚《隨園詩話》「正編成書於乾隆五十五年(一七九○),補遺迄病故未止」、「蓋補遺隨成隨刻,故傳世之本為四卷、八卷、十卷不等,……」,這些都是我個人二三十年前的研究心得,為前人所未曾道的一些見解,讀者比對資料,即可明白。可是蔣寅在書中加以引用時,卻不交代一言半語。對一個從事古典文獻的研究者而言,這種治學態度是亟須改進的。如果蔣寅不承認,那么請他舉出實證,在我之前,誰做過這樣的考據和推論?

  這里舉出的三個例子,涉及吳先生的三篇大作,我只記得《趙執信談龍錄研究》一文是拜讀過的。我在撰寫《王漁洋與康熙詩壇》(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中“王漁洋與趙秋谷”一章時曾引用。王、趙交惡是清代文學史上的一段著名公案,李森文先生《趙執信年譜》在康熙三十六年下已引諸多材料說明兩人關系的惡化,只是未強調這一點而已。吳先生的論文并未發掘新材料,只是據李譜所采錄的資料坐實了這一點。我的論文搜集了更多的資料,對王、趙交惡的原委作了更細致的考證。可以說,在王、趙的關系問題上,我是有足夠的發言權的,根本沒有必要利用吳先生的成果。即使從征引的規范說,要征引的也是李森文先生的《年譜》,而非吳先生的意見。所以沒有征引,是因為提要的體例不同于專著,受篇幅所限,只要不是涉及詩話本身的考證(比如像鄔國平先生對《梅村詩話》的考證),我都沒有引據。如果像“自康熙三十五年后秋谷與漁洋交惡 ”這樣一句話都要注明前人是否有研究,那么全書的篇幅將膨脹無比。順便提到,吳先生說我和張寅彭的著作過于強調詩話的重要,在討論各家詩學的主張時,往往只把目光集中在詩話上,這也與我們對提要的理解有關。我的敘錄本不限于詩話本身,作者的其他著作我都盡可能閱讀過,詩話以外的論詩材料也必提到。但著述有體例,提要畢竟是提要,如果都評述作者的詩學觀念,那豈不成了清代詩論家評傳么?且不說書的篇幅難以承擔,要認真看完許多作者的所有著作,也不是此生所能辦到的。

  《清初詩學中的形式批評》一文我不曾拜讀,當然也就不存在暗襲的問題,至多是巧合罷。雖然我應當為孤陋寡聞而慚愧,但吳先生似也應該容許英雄所見略同吧。至于袁枚《隨園詩話》的版本問題,眾所周知,詩話乃至詩集、筆記一再追刻,踵事增帙,乃是明清人著述出版的常識,我在一些詩話的提要中也一再說明。袁枚《隨園詩話》在清代之流行,版刻之眾多,稍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清詩話考》著錄《隨園詩話》62種版本,我先后寓目的近三十種,目錄列出的補遺版本有一卷、二卷、四卷、六卷、七卷、八卷、十卷,難道我非要看吳先生的論文才知道隨成隨刻的問題?我說正編成書于乾隆五十五年,明明和吳先生說正編在乾隆五十四年開雕付梓有所不同,為什么他會認為我是依據他的研究立論呢,無法理解。如果這樣的常識問題也不能直接敘述,非要引用吳先生的成果,那么清詩話版本在我之前,從來沒有人著錄得如此齊全過,吳先生主編的《清代詩話考索》是否都要一一說明哪些版本是蔣寅發現的呢?如果吳先生真的認為像他舉出的那種考證成果都要征引,那么《清詩話考》的每一則提要都有若干條類似的成果,全書不下幾千條,都屬于從來沒有人“做過這樣的考據和推論”,吳先生的大編是否打算都征引呢?

  說到底,還是吳先生對自己的成果看得太重。像他這樣一年研究一位清代詩學大家的大學者,自然很難理解他的成果對我這種魯鈍的、十幾年才能研究一個大家的學者是什么分量,所以看到別人偶有類似意見,都覺得只能是從他那里竊得。最典型的莫過于,張寅彭提到郭紹虞先生晚年披露一個清詩話有三四百種的數字,但未及整理成書目,吳先生便指責他“沒有交代郭紹虞究竟在何時何地披露‘三四百種’的數字,也沒有交代郭紹虞《清詩話續編·序》的寫作年代,故意含糊其辭。而且他怎么會知道郭氏‘未及整理成書目’?以郭紹虞在學界的聲望地位,如確實有這些資料,還會消失於無形?這對郭氏的家人及門生,都是莫大的侮辱”。我想對郭先生這一輩的學者來說,像清詩話目錄這種事,是不會將它當作學問,也不會自居為獨到發現的,更不要說爭奪發表權了。郭先生是近代以來用力搜集古代文學批評資料的第一人,自上世紀二十年代就做宋詩話輯佚和考索工作,他的見聞和收藏之富不是我們所能猜測的。張寅彭曾赴郭宅看書,見到著錄有清詩話的簿冊,其中有些書名我們都沒聽說過。當然,郭先生當年使用圖書斷不如今天方便,況且年事已高,也不勝奔走之勞,他只掌握一個三四百種的數字是很自然的。而聽吳先生的口氣,竟隱然是說,若拿不出有力憑據,《清詩話續編序》說“清人詩話約有三四百種”,就只能是看了他的《清詩話知見錄》才知道的了。這真教人說什么好呢!

  瀏覽吳先生對拙著的批評,真正有糾謬補闕價值的不一二數,而吹求之甚,有些地方到了令人奇怪的地步。就像《清詩話考》的書名,我自序已說明是襲用郭紹虞《宋詩話考》,而 吳 先生偏要說“書名似乎襲用本人研究計劃名稱”(這也是 吳 先生忽略別人體例說明的又一例)。吳先生還批評我體例不嚴,說《我法集》、《詩文秘要》“這些論試帖、八股,甚至是論文法而非詩藝的著作,都可以說是清‘詩話’,那么詩話的范圍就太廣泛了”。請問吳先生,試帖詩難道不是詩中一體嗎?《唐人試律說》算詩話,《我法集》當然就是詩話;《詩文秘要》也含有部分論詩內容,和《論學三說》、《騷壇八略》是類似性質的書,怎么能說濫收呢?吳先生又說:“蔣寅的《清詩話考》,對于‘見存書目’中的很多清詩話,不知什么原因,有不少沒有撰寫提要或作進一步的說明。上文提到的《唐風懷詩話》,即是一例。現在再舉個例子來說,像張元的《譚藝一得》,從〈清代詩學著作簡目〉到《清詩話考》,蔣寅都只是著錄書名,說是‘一卷,乾隆十三年刊本’而已,其他一概付之闕如。蔣寅應該交代根據什么資料著錄為‘乾隆十三年刊本’,如果有些提示,對讀者而言,才是負責任的表現。否則真如他自己所說:‘未注明版本及收藏,使人無從考究’了。即使一時找不到原書,也不妨查查張元的《綠筠軒詩》集等等著作,看看有沒有可以提供給讀者參考的資料,不應該只著錄書名、卷數等寥寥三言兩語,其他一概略而不提。”吳先生大概忘了,他的《清代詩話知見錄》一部分書連卷數都沒有,像金張《學誠齋詩話》、夏敬渠《唐詩臆解》等,僅有書名,既無卷數也無版本,那還不是限于所知的緣故?我在自序中已說得很清楚,《清詩話考》不是所有詩話的提要,只是閱讀所及,無論是著錄或提要都留有許多未及考察的問題。《譚藝一得》至今未獲寓目,只能根據圖書館藏目著錄,實屬無奈,吳先生以此求全責備,似乎沒什么道理吧?就像說“王輔銘的《練音詩話》,蔣寅據胡文楷《歷代婦女著作考》引錄;雖然不知胡氏究系何據,但南京圖書館、中國社科院都藏有王輔銘補續練音集等著作數種,藏書地點即蔣寅就學就業之地,不知何以蔣寅未作進一步之考察”。在此我竟要為沒利用南京圖書館和本院的圖書負責了。前者只能怪我在南京大學讀博士時沒有遠見,不知道以后會研究清代詩學,沒有趁便去看一看;后者則還要請教吳先生,中國社科院哪個圖書館藏有王氏著作?文學所圖書館肯定是沒有的,我懷疑吳先生是將中科院誤作社科院了。至于指責我著錄原良《韻林隨筆》為《三山存業十編》本,只據孫殿起《販書偶記》,未曾查勘版本異同,則又像俗語所謂站著說話不腰疼。吳先生《知見錄》著錄的就是《三山存業》本,我至今都不知道哪兒有這部書。吳先生知道它又名《聽潮居存業》,是因為已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編》;我編這些目錄時,《叢編》尚未問世,又何從得知? 凡此等等,足見 吳 先生臨文吹求過甚,已失常態。

  說到底,我們不像吳先生,可以拿港府的資助動員海內外學者共襄其事。我們都是自耕農,長年累月,一點一點地爬梳資料,一部書一部書地看。尤其是像我這樣的,既無“優渥”的資助,又因家累重,難得有外出的機會專門訪書,只能利用開會,每到一處便跑圖書館訪求,可以說成之甚艱。即如湖北省圖書館,我每出差,必去看書,最近的一次是看徐增的《九誥堂集》抄本。粗粗瀏覽,用時一天半,閱覽費加車費恰好200元,這還只是看詩話作者的集子,不是看詩話本身。這樣的辛勞,非親歷過類似工作,絕對無法體會。我不敢承應負責大陸所藏全部詩話的提要,也是知難而退,寧愿自己慢慢地做。只因終局茫然無期,同時也因手邊做的清代詩學研究難以結項,這才將《清詩話考》付梓,以塞本院業績考核之責。就像自序所說的:“鑒于清詩話收藏星散,訪求困難,自己十多年造次于斯,顛沛于斯,不過寓目半數,所余半數愈非唾手可及,什么時候能盡數畢覽,竟茫茫無期。今年春夏之交,因‘非典’蟄居不出,將歷年所積資料整理一過,編成這部《清詩話考》,……畢竟是十多年奔走爬梳之勞,雖非完璧,但能盡早為學界提供一些清代詩學文獻的線索,貢獻一些初步研究成果,在作者還是感到莫大的快慰和振奮。”學術乃天下之公器,不管是誰做出的成果,總有助于學術。本來,從編纂《清代詩話考索》的角度說,有局部的階段性成果出版,尤其是像我和張寅彭這樣摸索十多年的著作,包含大量的獨創性成果,足資參考、完善集成性的《考索》,如果是我會感到慶幸的。但吳先生的態度不是這樣,他絲毫不提《清詩話考》在資料考訂上的大量成果,毛舉一二疏忽不周之處大做文章。甚至連索引中可能是工作疲勞中誤入的《本事詩》作者孟棨的名字,都要用驚嘆號來強調,仿佛我這個研究唐詩起家的人竟然連孟棨是唐人也不知道。這除了顯出吳先生對同行成果的敵視,必欲罵倒而后快,還能說明什么呢?

  前輩學者余嘉錫先生著《四庫提要辨證》,自序說:“余治此有年,每讀一書,未嘗不小心以玩其辭意,平情以察其是非,至於搜集證據,推勘事實,雖細如牛毛,密若秋荼,所不敢忽。必權衡審慎而后筆之于書,一得之愚,或有足為紀氏諍友者。然而紀氏之為《提要》也難,而余之辨證也易。何者?無期限之促迫,無考成之顧忌故也。且紀氏于其所未讀不能置之不言,而余則惟吾之所趨避。譬之射然,紀氏控弦引滿,下云中之飛鳥,余則樹之鵠而后放矢耳。易地以處,紀氏必優于作《辨證》,而余之不能為《提要》決也。”我不敢說,我與吳先生易地而處,也會有同樣的結果。但這卻是任何一個學人對他人著作、對批評應有的襟懷和氣量。吳先生主編的《清代詩話知見錄》也有不少可議處,比如香港地區藏書部,按大陸藏書全部列出書名,再在香港有藏本的書下添注香港藏本,以致香港藏書的篇幅幾與大陸相埒,這豈非很滑稽?王爾銘《云史日記》我們三個人的書目都收入,我和張寅彭都看過該書,而 吳 先生卻加個按語:“此書是否詩話,待考。”這是不是又有自作聰明之嫌?若讓我羅織其中的問題,光是編纂方面的,隨便也可以舉個若干條。確實也有人發現問題,并約我寫書評。我回答:“你說是有這部書好,還是沒這部書好?”他說當然還是有這部書方便,我說“那不就得了”。

  莊子有言:“兩喜必多溢美之言,兩怒必多溢惡之言。”想必是我提到吳先生《知見錄》時,個別結論因記憶不確,致吳先生見慍,以至文中不無溢惡之言,我也不敢說自己沒有怒語,畢竟我們都不是息以踵而不息以喉的圣人。但本文的目的只有一個,想澄清一點事實,還學術一個公正。因為吳先生的批評已涉及對一個學者基本的學術品格和胸襟的判斷,盡管吳先生誼屬前輩,我還是覺得有必要作出回應。本文如有開罪吳先生之處,我也不辭其咎。既然學術是天下之公器,時間和學術本身自然會有公論的。

(原載《博覽群書》2007年第1期)

  

Comments are closed.

主站蜘蛛池模板: 黎平县| 靖安县| 本溪市| 白山市| 军事| 奈曼旗| 曲周县| 江油市| 乐业县| 聂拉木县| 玛多县| 土默特右旗| 改则县| 临洮县| 陵川县| 界首市| 肥城市| 手游| 峨边| 内黄县| 盐边县| 镇坪县| 安顺市| 沙河市| 新津县| 景泰县| 桃源县| 湘西| 平武县| 通河县| 枣阳市| 仙居县| 铅山县| 黄平县| 罗江县| 安顺市| 延寿县| 中卫市| 镇坪县| 永和县| 盖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