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疏證》偽證考略(下)
(6)九夷八蠻與引文問題
《疏證》(第九十七):“《旅獒》‘惟克商,遂通道于九夷八蠻’,本出《國語》。《國語》是‘九夷百蠻’,此易‘百’為‘八’者,襲用《禮·明堂位》及《爾雅》之文也。‘九夷’復同《論語》,‘八蠻’復同《周官》。一事且兼數書,其亦自炫其學之博也與?”
上文“及《爾雅》之文也。‘九夷’復同《論語》,‘八蠻’復同《周官》”一段話,都是指“九夷”、“八蠻”在其他文獻中重復出現的內容。即使存在一個作偽者,他只需要《國語》、《禮記》二書就可以完成“作偽”過程。完全沒有必要查閱其他文獻中重復出現的內容。因此,閻若璩所說“一事且兼數書,其亦自炫其學之博也與”,在邏輯上說不通。“炫學”乃其自道。況且“九夷”、“八蠻”的出現場合實際上還要更多一些,比如“九夷”另見于《管子》、《墨子》、《戰國策》、《楚辭》、《韓非子》、《鹖冠子》、《淮南子》、《鹽鐵論》、《史記》、《論衡》等等,要查閱到第幾個出處才能下筆作偽?才算是博學?
依據上面的討論,這一條真正有效的內容只有前面一小段話(《旅獒》“惟克商,遂通道于九夷八蠻”,本出《國語》。《國語》是“九夷百蠻”,此易“百”為“八”者,襲用《禮·明堂位》)。歷來《古文尚書》證偽者最主要的證偽途徑之一,是在文獻中尋找古文篇章引文例證,將其作為“作偽”的證據。這里的問題是,古文篇章引文的許多情況今文篇章同樣存在。比如閻氏上面的指控,完全可以套用到今文篇章:“《君奭》(今文)‘成湯既受命,時則有若伊尹,格于皇天’,本出《史記·燕世家》。《史記》是‘湯時有伊尹,假于皇天’,此易‘假’為‘格’者,襲用《論衡·感類篇》之文也。”假如這樣的“證據”能夠成立,中國歷史在文化精英筆墨功夫之下尚有未了之劫難。
前面提到,《疏證》“正文”約有一半內容“主攻”引文問題。粗看都有道理,細讀都有問題。這是閻氏“巧詆”最見功夫的場合之一。當然,其中也有巧拙之分。最炫人心智者,在《古文尚書》與《論語》之間“譬如為山”等四句是引用還是抄襲關系的議論(第七十六)。最拙劣者,如《五子之歌》與《孟子》“郁陶”引用還是抄襲問題的論證(第八、十八、五十六、一百四、一百十七),強辯“郁陶”悲喜之義,近三千字,廢話連篇,越辯越沒有道理;再如,《大禹謨》“天祿永終”的含義問題和“抄襲”對象問題(第一百三),也是近三千字,旁征博引,誤解文義,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又如,《旅獒》“獒”、“豪”之辯(第七十五),拉來馬融、鄭玄“兩大儒”與《爾雅》作對,一千多字,胡攪蠻纏。由于本文篇幅關系,茲不俱論。今人楊善群先生撰《古文尚書與舊籍引語的比較研究》〔67〕,用二十六個引文實例,分六個方面進行比較分析,他的結論是:作偽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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