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疏證》偽證考略(中)
(6)金城問題
由于較大的時空幅度、文獻篇幅,中國史地沿革是一門十分復雜的學問(所謂輿地之學),從《山海經》、《禹貢》、《水經注》等專書到歷代輿圖,從諸正史《地理志》、《河渠志》到各種方志,構成中國古文獻中很大一部分內容;與史地沿革相關的史料,則更廣泛地分布于浩如煙海的古文獻中。各種相關記載詳略不同,準確程度不同,或為紀實,或為猜測,或得自傳聞,或純屬誤記;在成書后轉抄刻印過程中,又會出現許多訛脫衍文錯亂。越是早期,相關記載的不完備性越突出。“輿地之學”的主要工作之一便是解決這些問題。比如漢代以降人們對《禹貢》山川的注釋研究,郭璞注《山海經》,酈道元注《水經》等等。由于解決問題的史料條件有限,所以在這門學問中存在許多讓研究者捉襟見肘、只能存疑的問題。
但正是這樣一門包含許多不確定性的學問,逐漸成為文獻證偽者提取“證據”的重要場合。他們主要有兩種方法,一是在史料記載不完備的情況下采用“默證法”,二是在兩條或更多有出入的“證據”中選擇支持自己見解者,否定(或有意忽略)相反證據。除了史地沿革,類似的古文獻“證偽方法”還被廣泛使用于古代歷法、典章制度、文化觀念等許多“角度”。此類方法的主要特征,是對史料記載不完備和復雜程度缺少最起碼的客觀估量,還有就是在本該存疑的場合采用毫無疑問的判斷方式強行立論。
紀昀《四庫提要·尚書正義》提到三條地理方面“灼然可據”的《孔傳》作偽證據:“梅鷟《尚書考異》攻其注《禹貢》‘瀍水出河南北山’一條,‘積石山在金城西南羌中’一條,地名皆在安國后。朱彝尊《經義考》攻其注《書序》‘東海駒驪扶余馯貊之屬’一條,謂駒驪王朱蒙至漢元帝建昭二年始建國,安國武帝時人,亦不及見。”閻氏《疏證》有一千五百余字專論“金城問題”。其說始出梅鷟,閻是在梅說已經受到反駁后的論辯。由于“金城問題”是最有名的“作偽證據”之一,至今仍時常被人們提到,且贊譽有加。因此,本文對這個問題作正面分析。
《疏證》(第八十七):“應劭有言,自秦用李斯議,分天下為三十六郡。至漢又復增置。凡郡或以列國,陳、魯、齊、吳是也;或以舊邑,長沙、丹陽是也;或以山陵,泰山、山陽是也;或以川原,西河、河東是也;或以所生,金城之下得金,酒泉之味如酒,豫章樟樹生庭,雁門雁之所育是也;或以號令,禹合諸侯大計東冶之山,因名會稽是也。因考《漢·昭帝紀》,始元六年庚子秋,以邊塞闊遠,置金城郡。《地理志》,金城郡,班固《注》并同。不覺訝孔安國為武帝時博士,計其卒,當于元鼎末、元封初,方年不滿四十,故太史公謂其蚤卒。何前始元庚子三十載,輒知有金城郡名?《傳》《禹貢》曰:積石山在金城西南耶?或曰:郡名安知不前有所因,如陳、魯、長沙之類。余曰:此獨不然。應劭曰,初筑城得金,故名金城。臣瓚曰,稱金,取其堅固。故墨子言雖金城湯池。一說以郡置京師之西,故名金城。金,西方之行。則始元庚子以前,此地并未有此名矣。而安國《傳》突有之,固《注》積石山在西南羌中,《傳》亦云在西南,宛出一口。殆安國當魏晉,忘卻身系武帝時人耳。”此說始出梅鷟,前面提到錢穆說:“閻書議論與梅氏同者極多,而多不明引。”這是一個明顯例證,屬剽竊行為。
《孔傳》注《禹貢》“浮于積石,至于龍門西河”曰:“積石山在金城西南,河所經也。”金城郡初置于漢昭帝時,此時孔安國已經故去。因此他不知道有金城郡。《孔傳》提到金城郡,必是后人偽造。閻氏(梅鷟)“證偽”到此為止很有說服力。但是,《孔傳》說的是“金城”,而不是“金城郡”。于是有人據此反駁:“郡名安知不前有所因”,并指出類似情況很多。閻氏舉應劭等人注釋作為回應。《東觀漢記》張重與漢明帝對話有“雁門不見壘雁為門,金城郡不見積金為郡”一語,暗示不可望文生義。應劭(東漢末人)“初筑城得金”即屬此類。三條注釋彼此不同,都在傳聞與猜測之間,無一可據為確證。所以他的結論(始元庚子以前,此地并未有此名)十分勉強。他在后面又提出一條“證據”:“(班)固《注》積石山在西南羌中,《傳》亦云在西南,宛出一口。”按當代學者一般認為積石山即今阿尼瑪卿山。此處“西南”二字已經算不上證據了。因此,后面的結論(安國當魏晉,忘卻身系武帝時人)口氣雖然強悍,只是虛張聲勢。
《疏證》(第八十七):“《史記·大宛列傳》,元狩二年庚申,金城河西西并南山,至鹽澤。是時已有金城之名。然《通鑒》胡三省《注》,金城郡,昭帝于始元六年方置,史追書也。余亦謂騫卒元鼎三年丁卯,尤先始元庚子三十三載,安得有金城郡乎?果屬追書。”此處提到一條非常重要的相反證據,也就是在《史記·大宛列傳》中已有“金城”地名。按理說這一條證據足以推翻梅、閻二人的見解,此時最好的辦法就是適可而止,刪掉“金城問題”的議論。閻氏采用了相反對策,他的辯解依據是胡三省(1230~1302,宋元之際史學家)《資治通鑒》注釋。胡氏注文犯了一個概念錯誤,將正文“金城”理解為“金城郡”。閻氏因錯就錯,也說是“金城郡”。如果說胡氏是無心之失,閻氏則是有意偷梁換柱。
他自已另提出一個理由:“余亦謂騫卒元鼎三年丁卯,尤先始元庚子三十三載,安得有金城郡乎?”《史記·大宛列傳》是在張騫與李廣出擊匈奴的記事內容后面提到“金城”(“其明年,渾邪王率其民降漢,而金城、河西、西并南山,至鹽澤,空無匈奴”),閻氏因此用張騫的死亡時間來證明當時沒有“金城郡”。他在一句話中偷換了兩個概念,一個是“金城郡”,二是“張騫”──《史記》作者是司馬遷,不是張騫;張騫的死亡時間與司馬遷寫《史記》提到“金城”(不是“金城郡”)毫無關系。匈奴渾邪王降漢在漢武帝元狩二年(前121),此時司馬遷(約前145 ~ 約前87)還沒有動筆撰寫《史記》,根本不存在“追書”問題。如此“證偽”已經墮落成為無道理可言的胡攪蠻纏。《史記·大宛列傳》上述內容也見于《漢書·張騫李廣利傳》,其文大同小異。《漢書》大量沿用《史記》內容,較少改動,此其常例。班固(32 ~92)出生于司馬遷死后百余年。是班固《漢書》沿用司馬遷《史記》內容,而不是反之。閻氏于此處“忘卻”司馬遷“身系武帝時人”。
《疏證》(第八十七):“黃子鴻誤信偽孔《傳》者,向胡朏明難余曰:安知《傳》所謂金城非指金城縣而言乎?朏明曰:不然。安國卒于武帝之世,昭帝始取天水、隴西、張掖郡各二縣置金城郡。此六縣中,不知有金城縣否?班《志》,積石山系河關縣下,而金城縣無之。觀‘羌中塞外’四字,則積石山不可謂在金城郡界明矣,況縣乎?且酈《注》所敘金城縣在郡治允吾縣東,唐為五泉縣,蘭州治,宋曰蘭泉,即今臨洮府之蘭州也。與積石山相去懸絕。《傳》所謂金城,蓋指郡言,而郡非武帝時有。此豈身為博士,具見圖籍者之手筆與?”按黃子鴻曾與閻若璩、胡渭共同參與編修《大清一統志》。
在閻氏上文中,黃子鴻提出一個更有分量的反證:“安知《傳》所謂金城非指金城縣而言乎?”《漢書·昭帝紀》的原文是(始元六年秋七月):“以邊塞闊遠,取天水、隴西、張掖郡各二縣置金城郡。”胡渭(朏明)的反駁是:“不然。安國卒于武帝之世,昭帝始取天水、隴西、張掖郡各二縣置金城郡。”黃子鴻說的是“金城縣”,胡渭說的是“金城郡”。失之毫厘,謬之千里。
漢昭帝以六縣置金城郡(此后屬縣有所增加),沒有具體提到縣名。故有“此六縣中,不知有金城縣否”一問。《漢書·地理志》記金城郡屬下十三縣,其中包括金城縣。到此,問題已經非常明朗。《史記》和《孔傳》的“金城”都是指金城縣,《漢書·昭帝紀》“取天水、隴西、張掖郡各二縣置金城郡”的六縣中便有金城縣,金城郡名因金城縣而來,金城郡設置以后金城縣為其屬縣。《漢書·地理志》呼應并證實了上述情況。這個“證據鏈”提供的事實線索簡單明確,具有很高的可靠性。閻若璩、胡渭在此已經沒有任何正面辯解余地。
但胡渭仍在反駁,只是已經捉襟見肘、十分勉強。他的辯解是:“班《志》積石山系河關縣下,而金城縣無之。觀‘羌中塞外’四字,則積石山不可謂在金城郡界明矣,況縣乎?且酈《注》所敘金城縣在郡治允吾縣東,唐為五泉縣,蘭州治,宋曰蘭泉,即今臨洮府之蘭州也。與積石山相去懸絕。”胡渭的結論是:“《傳》所謂金城,蓋指郡言,而郡非武帝時有。此豈身為博士,具見圖籍者之手筆與?”《孔傳》說“積石山在金城西南”,是說積石山在金城縣西南方向,本來就不是說在金城地界之內。
在設金城郡之前,金城縣是漢帝國邊塞。故安國以金城縣為確定積石山方位的坐標點。漢昭帝設金城郡,主要是為強化西部邊塞軍事力量。此后直到東漢末,金城郡一直是漢帝國與西方諸民族(西羌諸部)外交和軍事交往的要塞。金城郡設立之后,漢帝國邊界向西方略有擴展,金城縣以西新設允吾、河關等縣,邊界推至河關縣西界。因此《漢書·地理志》改以河關縣為確定積石山方位的坐標點,將積石山“系河關縣下”。兩個坐標點之間的位置變遷,是帝國西部邊界的變動結果。從時間上說,變動前的坐標點(金城縣)距積石山(今阿尼瑪卿山)相對遠些,變動后的坐標點(河關縣)距積石山相對近些。這是邊界變動邊塞西移的結果。變動前只有“金城縣”,沒有“金城郡”。這種情況恰可證實《孔傳》所說“金城”正是金城縣。假如《孔傳》說的不是“金城”,反而成了問題。
東漢中期以后,“金城郡”的位置仍有進退變化(見《后漢書·西羌傳》),胡渭引酈道元《水經注》提到進一步的政區變更乃至縣名改動。這些內容與主要論題沒有直接關系。誰也沒說金城鄰近積石山,二者間距離一直就很遠,武帝時的確沒有“金城郡”,這些理由根本無法構成“《傳》所謂金城,蓋指郡言”的依據。閻氏及胡渭這一辯解是對主要問題的回避,是換了一個話題,是無道理可講之后的“打岔”,所謂“遁詞”。而且改換話題后的論述也沒有什么道理。
《疏證》(第九十四):“岷山為江源,既得極論之,而積石山為禹導,尤不可不極論焉。蔡《傳》引《地志》,積石在金城郡河關縣西南羌中,今鄯州龍支縣界也。非縣非漢縣,并山非漢山之又一見乎?漢河關縣,宣帝神爵二年置,后涼呂光龍飛二年克河關,凡四百五十七年為郡縣,后沒入吐谷渾,遂不復,況積石又在其縣西南羌中乎?當在漢西海郡之外,是真當日大禹導河處。……(按篇幅太長,略去400余字一段)彼何人哉,吾徒仰面看屋梁而著書,不可以愧恥乎?”
上文是更加曲折的狡辯。蔡沈《書集傳》所引《地志》(《漢書·地理志》)內容還是那些,他說“今鄯州龍支縣界也”,是說積石山在宋代政區劃分中的位置。“縣非漢縣,并山非漢山”一語頗有聲勢,細加分析毫無來由。閻氏后文是對蔡沈《書集傳》的駁難。蔡沈宋人,他的注釋可能對,也可能錯,但與《孔傳》、《史記》、《漢書》“金城問題”毫無關系。閻氏對蔡沈的呵斥十分霸道:“彼何人哉,吾徒仰面看屋梁而著書,不可以愧恥乎?”但他自己的駁難中也有明顯錯誤。漢代西海郡在金城郡以北,積石山在金城郡西南,“當在漢西海郡之外”屬于分不出東西南北的問題。
閻氏關于“金城問題”的論證次第煞費苦心。由上述討論可以看出,他的論證已是經過反駁后的調整。調整方法是避重就輕,淡化反證。將自己的論證(始出梅鷟)放在前面最醒目位置,并以不存在反證的口氣提出,構成很有說服力的強勢;將反證放到后面,最重要的反證放到最后面,將一個已被擊中要害不能提出有效反駁的辯解過程進行了成功的轉化。轉化的效果至今猶存──自紀昀以降“金城問題”一直是專家們津津樂道的“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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