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表中可以看出,四家作品全部3016篇中,出現上列各數字達4792次之多;每篇中約有數字1.59個;將其中"十二"、"三千"、"百萬"等一定量數詞減半計,每篇用數字也當在1.55個以上。其中數字運用次數最多的依次是"一"、"萬"、"三"、"千"、"百"等。這個統計應當可以代表中國古典詩歌運用數字的一般情況,除了用量之大,在概率的意義上還從一個側面證明,程千帆先生所說"古典詩歌描寫與結構中的一與多"現象是大量的客觀的存在。從而筆者認為,包括"一與多"現象在內的中國古典詩歌對數字的大量運用,是明顯不同于外國詩歌的一個民族特點。這一特點,固然根本上為反映生活的需要所決定,在創作觀念上卻不免中國人以"數"定"象"思維與表達方式的影響,盡管作者可能是不自覺的。
中國古代詩歌以"數"定"象",極大地提高了詩的意境和藝術表現力。這可以從唐詩的一個例子得到說明。杜甫《絕句》四首之三:
兩個黃鸝鳴翠柳,一行白鷺上青天。
窗含西嶺千秋雪,門泊東吳萬里船。
試把詩中數量詞去掉,就成了:
黃鸝鳴翠柳,白鷺上青天。
窗含西嶺雪,門泊東吳船。
古云"詩是有聲畫"。相比之下可以看出,原作較改作不僅畫面鮮明,意境深邃,而且情味悠長,卻正是得自數量詞的恰當運用。又如近代第一位詩人龔自珍《己亥雜詩》之二一一首:
萬綠無人嘒一蟬,三層閣子俯秋煙。
安排寫集三千卷,料理看山五十年。
本篇因恰當運用數量詞而得為佳作,去掉數量詞則不止減色,簡直就不成詩了。
中國古代小說除大量運用數字外,更注重"錯綜其數"和"極其數"以成全書之框架布局和情節設計。這除了結卷尚偶數以外,章回小說還往往以若干個"十回"為率,名著則往往為"百回"、"百二十回";情節設計則有"三顧茅廬"式的"三復情節"、"三足鼎立"式的"三極建構",以及"天人感應"為特征的"圓形框架"和"大團圓"結局,等等。這些,筆者已專文論列[5],而有所未盡,茲補說如下:
一."三復情節"源于八卦之三畫即《易》之"三才(天、地、人)觀念,直接得之于《禮記·曲禮上》"卜筮不過三"和東漢王肅注云"禮以三為成"。但是,闡發此義比王肅更早且更詳盡的是董仲舒,所著《春秋繁露·官制象天》云:
三公者,王者所以自持也。天以三成之,王以三自持。立成數以為植,而四重之。
又曰:
何謂天之大經?三起而成日,三日而成規,三旬而成月,三月而成時,三時而成功。寒暑與和,三而成物;日月與顯,三而成光;天地與人,三而成德。自此觀之,三而一成,天之大經也。以此為天制,是故禮三讓而成一節,官三人而成一選:三公一選,三卿一選,三大夫一選,三士一選。凡四選三臣,應天之制凡四時之三月也。是故其以三為選,取諸天之經。
所以,"三而一成,天之大經",就是中國古代幾乎每事"三進位"的思想淵源。后世"事不過三"和小說的"三復情節",就都源于這個植根"天道"的思想。其影響是如此地普遍,甚至權臣和平奪權的篡位也須"三讓"而行,見《三國志·魏書·文帝紀》注引《獻帝傳》"載禪代眾事";又同篇下注引《魏氏春秋》曰:"(文)帝升壇禮畢,顧謂群臣曰:'舜、禹之事,吾知之矣。'"而由此可以看出此一政治游戲規則的不可動搖。直到北宋,英宗因有憾于蔡襄,蔡乞守杭州,"英宗即允所請。韓魏公時為相,因奏曰:'自來兩制請郡,須三兩章。今一請而允,禮數似太簡。'英宗曰:'使襄不再乞,則如之何?'卒與杭州。"(《宋人軼事匯編》引《東軒筆錄》)可知宋代"禮以三為成"也還在朝廷有所實行,而這就是民間"事不過三"觀念和小說中"三復情節"的社會基礎。
附帶說到,中國古代小說以若干個"十回"結卷的傳統,源于"十者,數之極"進而以"十"為全為美的觀念。其實,這一觀念的形成也與"天道"相關。董仲舒《春秋繁露·陽尊陰卑》:
天之大數畢于十旬,旬天地之間,十而畢反;旬生長之功,十而畢成;十者,天數之所止也。古之圣人因天數之所止而為數,紀十如更始,民世世傳之,而不知省其所起;知省其所起,則見天數之所始;……人亦十月而成,合于天道也。……天數畢于十,……十者,天之數也。
這應當就是從古至今中國流行"十景病"的深層思想原因了。
二.關于"三極建構",筆者在《"天人合一"與古代小說結構的若干模式》一文中曾經認為:
它的實質是一點為中心,兩極為主線,第三極為參照。參照乃所以反作用于兩極。有參照,兩極之主構之關系以至三極之成面才有變化。其在原理上是一分為二,操作上是一分為三。"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quot;,
"三極建構"邏輯上就是這種動態的開放性的組合。它是"天人合一"在小說構思上的投影,一切好的小說故事或簡或繁,都是或者可以約簡為是這樣的組合。因此,作為小說情節結構藝術的基本形式,三極建構是有普遍和永久的意義。
這里,"三極建構……普遍和永久的意義",實在是為社會生活的復雜形勢所決定。近讀《通鑒》南朝梁太清二年(548)侯景之亂,景為梁將慕容紹宗追擊:
(景)使謂紹宗曰:"景若就擒,公復何用?"紹宗乃縱之。(胡注曰:"人臣茍有才,必養寇以自資。")略過道德的評價,慕容紹宗所言,不為無見;漢初韓信,明初胡、藍等人之命運遭際,都是反面的證明。大而言國家間關系也是如此。如北宋末年宋朝聯合金國以滅遼,隨之而來是金滅北宋;南宋末年宋朝聯合元蒙以滅金,隨之而來是元蒙滅南宋而占了全部中國。由此可知,世間一切較為復雜之事,都是或都可以化簡為是"三極建構";把握態勢走向的關鍵是在兩極對立之下正確處理與第三方的關系。歷史上三國時代劉備放棄"聯吳抗魏"是絕大的失策,而新民主主義革命中毛澤東論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結成最廣泛的統一戰線,以打擊最主要的敵人的思想,無疑是高妙的致勝之道,后來發展為"三個世界"的理論。至當今世界政治"打XX牌"的策略,都足以證明筆者所認為的"(三極建構)原理上是一分為二,操作上是一分為三",乃人事運作和小說故事構造最基本和普遍的原則。
三.關于"圓形框架"和"大團圓"結局。中國古代對"天"的崇拜和"天道圓"的觀念衍生出以"圓"為完美的藝術觀。但是,從生活、思想到藝術,以"圓"為美的藝術觀經過了長期發展的過程。從《易傳·系辭上》論"蓍之德圓而神"發端,漢儒進一步認識到"圓則行"的特點。清褚人獲《堅瓠余集》卷一《趙歧解圓字》曰:
《說儲》:漢儒趙歧《孟子注》云:"凡物圓則行,方則正。"此解最明徹。嘗試廣其義:惟圓則無障礙,故曰圓通;惟圓則無
爲缺,故曰圓滿;惟圓其機嘗活變化出焉,故曰圓轉,又曰圓融。蓋至竺乾之教極于圓滿覺,大《易》之用妙于圓神,天下之能事畢矣。"
至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圓"乃成為談藝之術語概念。如《總術》謂文學創作觀察生活要"圓鑒區域,大判條理",《體性》篇講構思要"思轉自圓",《論說》稱文思"義貴圓通",《雜文》篇論連珠須"事圓而音澤",《麗辭》稱"必使理圓事密,聯璧其章",《熔裁》稱"首尾圓合,條貫統序",《知音》講"圓照之象,務先博觀",等等,"圓"作為劉勰論文無所不使的美學標準,是對中國古代文論的一個重要發展。英國哲學家羅素《西方哲學史》第十七章《柏拉圖的宇宙生成論》認為:"圓的運動是最完美的。"格羅塞《藝術的起源》第四章《藝術》認為:"我們若要一言以蔽之實際活動、游戲活動與藝術活動的關系,可以用一種簡單的方法,就是用直線來表示實際活動,以曲線來表示游戲,以圓圈來表示藝術。"劉勰從古先中國人"天道圓"思想發展出的"圓"的藝術觀,暗合于前后某些西方重要美學家的論斷,而運用發揮之妙,有過之而無不及。
劉勰之后,以"圓"為美之藝術觀逐漸成為中國文學創作與評論的重要思想和常用的概念。以古代小說、戲曲為例,毛宗崗《讀三國志法》一則曰:"《三國》一書,有首尾大照應,中間大關鎖處,如首卷以十常侍為起,而末卷有劉禪之寵中貴以結之,又有孫皓之寵中貴以雙結之:此一大照應也;又如首卷以黃巾妖術為起,而末卷以劉禪信師婆以結之,又有孫皓之信術士以雙結之:此又一大照應也。照應既在首尾,而中間百余回之內若無有與前后相關合者,則不成章法矣。于是有……,凡若此者,皆天造地設,以成全篇之結構者?quot;二則曰:"前能留步以應后,后能回照以應前,令人讀之,真一篇如一句。"此"首尾大照應"、"一篇如一句"云云,實際指出了《三國演義》總體藝術構思求"圓"得"圓"的特點與成就;又,李漁《閑情偶寄》卷二《大收煞》論戲曲結局曰:"全本收場,名為'大收煞'。此折之難,在無包括之痕,而有團圓之趣。"這里,李漁從戲曲的收場,提出了文學敘事結末求"團圓之趣"的美學理想。可知如同"戴圓履方"的成語所顯示的,中國人一如其所認為的人"頭圓象天",
思維與表達上也總是把"圓"作為美的最高境界,即清張英《聰訓齋語》卷上所說:"天體至圓,萬物做到極精妙者,無有不圓。圣人之至德,古今之至文、法帖,以至一藝一術,必極圓而后登峰造極。"
以上,我們舉物質、制度、文學等三事以證中國古代人文本于天道的民族傳統及其影響,就個別而言不少屬于常識;但是,多方面常識的相互印證有助于說明中國古?quot;擬天道以成人文"是一個悠久的無所不在的傳統。認識這一傳統,既是全面把握華夏文化面貌及其成因的根本,又是中華人文各分支學科研究的基礎。由此出發,才有可能總結出中國特色的人文科學理論。如在本文力圖說明的"擬天道以成人文"這一根本傳統之下,筆者繼個人以往的研究再次強調的"三復情節"、"三極建構"、"圓形框架"、"團圓結局"等提法,雖未必盡是,卻希望能對推動建立關于中國人文傳統的自己的理論,有拋磚引玉的意義。
2000年3月18日初稿
2001年1月3日改定
注釋:
[1]《朱子語類》卷九十四。
[2]陸九淵《雜說》。
[3] [5]參見拙作《數字"三"的觀念與古代小說的"三復"情節》,《文學遺產》1997年第1期;《中國古代小說"三復情節"的流變及其美學意義》,《齊魯學刊》1997年第5期;《"天人合一"與古代小說結構的若干模式》,《齊魯學刊》1999年第1期。
[4]見程著《古詩考索》,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
(通訊地址:071002 保定市 河北大學人文學院)
此文發表曲靖師范學院學報2001年第一期
人在報刊復印資料文學理論2001年第5期全文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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