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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蹄韻”和“對聯譜”

陳樹德

  中國楹聯學會中華對聯文化研究院的學術刊物《對聯文化》,2008年4月號發表時習之先生的文章:《質疑“馬蹄韻”》。文章用大量對聯資料和翔實的統計數據證明,余德泉教授根據明清楹聯歸納出的“馬蹄韻”,“含有相當的水分”,許多對聯僅僅因為“形式上相似”,就“冠冕堂皇”地冠以“馬蹄韻”。更有甚者,在對明清楹聯標注“馬蹄韻”平仄時,帶有很大的“隨意性”,凡符合“馬蹄韻”的就標出,凡不符合“馬蹄韻”的就不標,將嚴肅的學術研究,按自己的需要,隨意搓捏,這使我想起泰州北山開化禪寺大雄寶殿的一副對聯:

  雙手把大地山河,搓圓捏扁,撕碎了,揮灑空中,渾無實象;
  一棒將混世魔王,打死救活,喚醒來,舉頭天外,盡作道場。

  本人以為,這種隨意“捏扁搓圓”的作法,對待虛幻的禪宗可以,對待實實在在的學術研究則不可。

  時習之先生為核實余德泉教授的“馬蹄韻”規則,共計統計了6380副對聯,數量之大,用功之深,令人敬佩!只是這種統計“論據”的方法,涉及千萬條數據資料,一般人做不到,余教授本人也未必心服(余教授說自己統計了三萬副對聯)。因為所有統計的百分數,都是根據一副對聯、一副對聯“數”出來的,一個人可以這樣“數”,換一個人又可以那樣“數”,特別是長聯,還有一個如何斷句的問題,不同人就可能有不同的斷句。所以余教授完全可以辯解說:“我的統計數據就是這樣”!時習之先生也就無可奈何,第三者更無從核實。果真如此,是非曲直也就無法定論了。

  針對“論據”方法的不足,本人這里從“論理”的角度,對余德泉教授的“馬蹄韻”提出質疑,算是對時習之先生“論據”質疑的補充。

  余德泉教授是具有創新精神的楹聯專家,“馬蹄韻”是其代表。本來,在格律文體中創建一種平仄格式,無可厚非,例如張克峰先生的“龍鳳格”,常江先生的“平仄竿”等,都沒有在聯界引起爭議。問題的產生是,余教授在創建“馬蹄韻”時,將“聲律”的地位無限拔高,以至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余教授提出“聲律是對聯的核心”,甚至說“聯律從根本上說就是馬蹄韻”。這些說法,第一、錯誤地將“聲律”等同于“聯律”;第二、錯誤地將“馬蹄韻”等同于“聲律”;第三、錯誤地將“馬蹄韻”等同于“聯律”。這三個錯誤,在邏輯上都是用小概念取代大概念。因為按“綱-目-科”的等級劃分,“聯律”是對聯格律的總稱,處于第一層次,“聲律”則是“聯律”的一部分,處于第二層次,而“馬蹄韻”又是“聲律”的一部分,處于第三層次。余教授將本屬“科”層次的概念,“無限上綱”,造成“綱”、“目”顛倒,因而引來眾多批評。2006年初,余教授終于發表《對聯聲律是客觀存在的》文章(見《中國楹聯》2006年第一期),正式將“聯律從根本上說就是馬蹄韻”,修正成“對聯聲律從根本上說就是馬蹄韻”。“聯”改“聲”,一字之差,概念大變。同時余教授還鄭重聲明:對聯聲律“除了馬蹄韻而外,還有很大發展空間,那種以為‘對聯必須符合馬蹄韻'的看法,是一種誤解,也不符合我的觀點”。

   針對余教授的修正和聲明,本人曾發表文章《修正就是進步》(見《中國楹聯報》2006年5月5日第三版),肯定了余德泉教授的“大家風范”。然而仔細閱讀余教授的《對聯聲律是客觀存在的》文章,仍然發現概念和邏輯上存在混亂現象。

  第一,既然說對聯聲律“除了馬蹄韻而外,還有很大發展空間”,就不應該再堅持“對聯聲律從根本上說就是馬蹄韻”。既然說“合馬蹄的長聯和其以外的長聯比較起來,在總體上始終是少數”,就不應該再說“馬蹄韻規則的客觀存在是不爭的事實”。既然說“馬蹄韻又不具有唯一性”,就不應該再強調“沒有一種新的聯律”,可以與“馬蹄韻”相“抗衡”。根據一般理解,“根本上說”本身就具有唯一性,根本上唯一了,對聯聲律哪里“還有很大發展空間”呢?既然“馬蹄韻”“始終是少數”,怎么又能成為唯一的“規則”呢?既然任何聯律都不能和“馬蹄韻”相“抗衡”,“馬蹄韻”又變成“唯一”的了。這些顛三倒四的論述,正如余教授所言,真叫“有些人”、“不懂聲律的人”,“一輩子也弄不清楚”!

  余德泉教授在《對聯聲律是客觀存在的》文章中還將“平仄”規則劃分成所謂的“兩個層面”,但余教授只說了“技巧層面”,另一個“層面”沒有說。根據文章的敘述,“技巧層面”是余教授自己統計的“第三類”和“第四類”平仄規則(見本文下面的引用資料),還有非“馬蹄韻”的其它平仄規則,也被列入“技巧層面”。在對聯聲律中引進“層面”一詞,也是余教授的一個創造。只是“層面”該如何解釋?“技巧層面”又如何定義?和“技巧層面”相對應的又該是什么“層面”?這些內容,余教授都諱莫如深,使“聲律”又增添了一“層”神秘的色彩!

  余教授這篇討論“聲律”的文章,還十分奇怪地批評了2005年春節晚會在中央電視臺亮相的對聯,其中指名批評的是題為《湖南·湖北》的作品,但并沒有指出這副對聯“聲律”上有什么瑕疵,只是憑空給它戴了三頂帽子:一、“本木倒置”;二、“內容和邏輯上考慮不周”;三、“傳統的對聯規則沒有運用好”。這副對聯的作者是中楹會常務理事、西安楹聯學會名譽會長解維漢。對聯全文如下:

  八百里洞庭,憑岳陽壯闊;
  兩千年赤壁,覽黃鶴風流。

  這副對聯的題目是《湖南·湖北》,所以上聯寫湖南的“洞庭”和“岳陽”,下聯寫湖北的“赤壁”和“黃鶴”,分別是兩省有代表性的名勝。上聯說湖南的八百里洞庭湖,“憑”岳陽樓而更加壯闊,或者說湖南的八百里洞庭湖,“憑”岳陽樓及范仲淹的《岳陽樓記》而更加壯闊。泰山,不是因“一覽眾山小”而更加壯闊嗎?這種自然景觀因人文景觀的存在更顯輝煌,或人文景觀因文化典藉的存在更增添燦爛,不僅是客觀的藝術寫照,同時更是傳統的比興手法,根本不存在“本木倒置”,也看不出“內容和邏輯上考慮不周”的地方。至于“傳統的對聯規則沒有運用好”的說法,也不能成立,因為按照余教授的邏輯,“傳統的對聯規則”就是“馬蹄韻”,而這副對聯只有兩句,腳句平仄本身就符合“馬蹄韻”,難道是大水沖了龍王廟,自家人不認識自家人了?

  作為學術討論的文章,這樣東打一鎯頭,西敲一棒子,又出現如此眾多的邏輯混亂,實是罕見。

  第二,說“對聯聲律是客觀存在的”又是一個新命題。剖析這個新命題,關鍵要弄清楚什么是“客觀”?什么是“律”?

  根據《新編古今漢語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的注釋:“客觀”一詞是指“意識之外存在的物質世界”,而“律”是指“法則”。但“法則”有兩種,一種是自然法則,如物理學中的“萬有引力定律”、幾何學中的“鉤股弦定律”、化學中的“元素周期律”等。另一種是人為的法則,如“律詩”、“絕句”的字數、句數、平仄、對仗、押韻等規則,詞、曲的“曲譜”、“詞譜”等規則。說自然法則“是客觀存在的”,一點沒有問題,因為“意識之外存在的物質世界”是不以人們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你承認它,它存在,你不承認它,它也存在。而詩、詞、對聯之類的法則,則是一種藝術創造,說“是客觀存在的”就成問題。以詩詞格律為例,是人們經過長期探索形成的,或者是科舉制度的產物,而且律詩、絕句形成在先,詞、曲形成在后,李白的“菩薩蠻”和“憶秦娥”,稱為“百代詞曲之祖”(王力《漢語詩律學》第509頁)。《萬樹詞律》搜集的詞譜,共666調,1180余體,《金元散曲》小令超過3800種,但從來沒有人說“詩詞格律是客觀存在的”。其實,在藝術領域里,“主觀創造”并不比“客觀存在”低劣一等,例如《義勇軍進行曲》的樂譜是主觀創造的,《茉莉花》的曲調是主觀創造的,《二泉映月》的旋律也是主觀創造的,這些都是優秀的藝術作品,并沒有人強調它是“客觀存在的”。同樣,余德泉先生“構建”的“馬蹄韻”,如果能得到聯界普遍認同,同時在實踐中又行得通,不失為一種藝術創造,有什么不好呢?

  當然,社會科學中還有一種“客觀存在”,那就是“古已有之”。例如“漢語語法”就是古已有之,但古人“不懂語法”,所以沒有把它歸納出來,成為一門學科。是現代漢語語法的鼻祖馬建忠,1898年首先模仿拉丁文語法,寫成《馬氏文通》,開創了“漢語語法”的先河。此后,經過一百余年的不斷完善,成為今天的“漢語語法”版本。同樣,古人寫對聯采用“同門類相對”的對仗規則,似乎并不講究“主語對主語,謂語對謂語,賓語對賓語,補語對補語,定語對定語,狀語對狀語”等現代語法概念,但王力先生說,“古代雖然沒有這些語法術語,但事實上是這樣做的”。以上引文,見《古代漢語·駢體文構成》第三冊、第1224頁。這就是典型的“客觀存在”。本人將對仗格律劃分為“古代版”和“現代頒”:“古代版”──“同門類相對”;“現代版”──“詞性一致+結構相應”,這種劃分也可以說是“客觀存在”。只是對余教授來說,僅僅說“馬蹄韻古已有之”,恐怕還是不夠的。第一、余教授并不甘心“除了馬蹄韻而外,還有很大發展空間”,“馬蹄韻又不具有唯一性”,這兩個已經承認卻又不愿意承認的事實。第二、還必須將“馬蹄韻”拔高為“傳統法則”,以便和“任何一種新的聯律”相“抗衡”,這才是余教授要將“先賢”、“先輩”等古人請出來,并尋找“客觀存在”的真正目的。余教授一方面斷言,“馬蹄韻”是“先賢們早就給我們定好的,而且是通過千百年的錘煉才取得的共識”。另一方面又說,“每邊四句以上,他們(筆者按:“他們”顯然是指“先賢”)就說不出所以然來”。這些前后矛盾的說法,文章中處處可見。余教授還將自己如何發現“馬蹄韻”的過程做了一段神秘的渲染:“我剛聽到‘馬蹄韻'這個名詞時,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些前輩,將他們寫的對聯給我看,并將其師長在數十年前的談話告訴我,說對聯的平仄應當按馬蹄韻進行安排……”余德泉教授的這段表述,是有意告訴世人,我余某的“馬蹄韻”來至“先賢”真傳,就像張良得《黃石公三略》的真傳一樣,以此證明“馬蹄韻”是不可“抗衡”的。余教授還警告說:“如果有誰一定要這么做(筆者注:和馬蹄韻抗衡),會出現什么樣的局面?是可以想見的”!!!可惜的是,這篇文章公布的統計資料,并沒有證明“馬蹄韻是客觀存在的”。根據余教授統計的“大約三萬副”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權威性”的對聯資料,“結果發現真正有規律可循者,主要有如下四類”:

  第一類: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反之為:平仄仄平平仄仄平)。

  第二類:平平平平平仄(反之為:仄仄仄仄仄平)

  第三類:平仄平仄平仄(反之為:仄平仄平仄平)

  第四類:仄仄仄仄仄仄(反之為:平平平平平平)

  仔細解讀這些統計資料,是很有意思的。

  第一、這“四類”斷句平仄,全部在常江先生按“平仄竿”歸納的“句腳平仄規律”范圍內。“第一類”就是“五斷句”的⑥類,“第二類”就是“五斷句”的②類,“第三類”就是“五斷句”的⒃類,“第四類”就是“五斷句”的①類。以上分類依據,請參見《對聯格律·對聯譜》第13頁附表。這些本來是被余教授批判和否定的“平仄竿”,反而被自己的統計資料證明了它是“客觀存在的”,這不是有些滑稽嗎?

  第二、從統計資料我們看到,“真正有規律可循者”并不集中,而且多達“四類”,其中符合“馬蹄韻”的僅僅是“四類”中的“第一類”。“第三類”和“第四類”又被劃入“技巧層面”?被排斥在“聲律”之外。至于“無規律可循者”,到底有多少?余教授這篇文章沒有公布,好在1997年出版的《對聯格律·對聯譜》第167頁有過披露:“每邊五句以上(含五句)……完全符合馬蹄韻者,更加寥寥”。這些“更加寥寥”的數字,除了“客觀上”證明“馬蹄韻”子虛烏有外,還能證明什么呢?余教授在批判“平仄竿”時就斷言“聯律不能隨意制造”,難道僅僅用“更加寥寥”的數字,就能“制造”出“馬蹄韻”嗎?所以,所謂的“馬蹄韻”研究,本身就是一個死胡同,尋求“客觀存在的”努力,也只能無功而返。時習之先生的《質疑“馬蹄韻”》,從6380副對聯的統計中,同樣否定了“馬蹄韻”的“客觀存在”。由此可見,“馬蹄韻”“是客觀存在的”說法,既缺乏事實依據,更缺乏科學基礎。

  以下分析“對聯譜”。

  以“馬蹄韻”為系列,余德泉教授構建了“對聯譜”。本人認為,余教授構建“對聯譜”的精神可嘉,但犯了“方向性”的錯誤。首先“馬蹄韻”作為“聲律”,不能代替“聯律”,而且“不具有唯一性”,所以不能依“馬蹄韻”建“譜”,詳細道理已如前述。另外,余教授的“對聯譜”,是以對聯單邊小句句腳的平仄分布為系列,所以存在兩個問題:

  其一、“對聯譜”主要針對多句長聯,但對聯以短小為主,多句長聯不是對聯的主體。四十年前,我對《楹聯叢話》2000多副對聯的字數、句數也作過統計,發現古聯中單句聯占34.5%,二句聯占31.4%,三句聯占21.7%,四句聯占6.8%,五句聯占2.6%,六句聯占1.2%,七句以上的對聯均小于1%,由此可見,多句長聯的比重很小,不是對聯的主體。

  其二、由于對聯不受字數、句數、句式的限制,一句聯有若干種字數和句式,二句聯又有若干種字數和句式,三句聯更有若干種字數和句式……僅一句的字數,就有一字、二字、三字、四字、五字……多達十字;句式形式也有頓號、逗號、分號、句號以及一字領、二字領、三字領等區別。這里僅舉圓明園戲臺楹聯作為例子:

  堯舜生、湯武凈,五霸七雄丑末耳!伊尹、太公便算一只耍手,其余拜將封侯,不過搖旗吶喊稱奴婢;
  四書白、六經引,諸子百家雜說也!杜甫、李白會唱幾句亂彈,此外咬文嚼字,大都沿街乞食鬧蓮花。

  這副對聯,包含二字、三字、六字、七字、八字、九字等小句,語法成分和斷句都非常復雜,其它對聯都有類似情況。面對如此復雜的字數和句式結構,根據“排列組合”的數學知識,對聯句子的組合形式成千上萬,無窮無盡!在這樣的系統下構建“對聯譜”,客觀上是不可能的。余教授按“馬蹄韻”規則,雖然羅列了“一句”到“二十五句”的“對聯譜”,但并不構成系列,其中缺失很多,“十句”、“十三句”、“十六句”、“十八句”、“二十句”、“二十一句”、“二十四句”都沒有。各小句的字數和句式,則根本沒有涉及。所謂的“譜”,既不完整,也不規范,所以很難實施。

  根據“律詩”、“絕句”、“詞譜”、“曲譜”的經驗,要建“譜”,首先必須固定字數和句數。事實上,“律詩”、“絕句”的平仄規則,詞、曲的“平仄譜”,都是建立在字數、句數、句式固定的基礎上的。不固定字數和句數,什么“譜”都無從建立。

  本人受余教授編制“對聯譜”的啟發,曾經參考“律詩”固定字數,固定句數,然后固定平仄格式的做法,將對聯劃分成“格律”、“散聯”兩大類(詩歌也有“律詩”和“非律詩”的區別),“格聯”就是固定字數,固定句數,然后固定平仄,以下就是按照這個思路構建的“格聯”標準。括號中的百分比,是本人根據明清楹聯統計,該種格式在對聯總數中所占的比例。

  四言格:平平仄仄;仄仄平平。(占3.5%)

  五言格: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或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占19.4%)

  六言格: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占1.4%)

  七言格: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或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占74.4%)

  四四格: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仄平平。(占10.4%)

  四六格: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占6.1%)

  四七格: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占35.4%)

  五七格: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占20.9%)

  ……

  若要構建更多的對聯格式,可以依此類推。如:“六七格”(占4.1%)、“五四格”(占3.9%)、“七七格”(占3.4%)、“五六格”(占2.3%)、“六六格”(占1.8%)、“六四格”(占1.6%)等。兩句以上的對聯,由于組合形式復雜,一般不宜制訂“格聯譜”。根據實際應用的需要,“律詩”、“絕句”不過七言、五言,八句、四句,共四種格式,“格聯”有這七八種格式也就夠了。

  這就是對聯作為獨立文體的格律體系,也可以稱為“對聯譜”。平仄格式除了“正格”,還可以規定“變格”。從統計資料知道,古聯中使用最多的格式是“七言格”、“五言格”、“四七格”和“五七格”四種。古代駢文稱“四六體”,是一種十分流行的格式,但對聯中“四六格”僅占6.1%,不是主體。

  至于“散聯”,平仄完全可以放開,甚至不論。例如,于佑任的對聯,就從來不論平仄;中國章回小說的回目對聯,也不論平仄;還有本文列舉的兩副著名楹聯,也有平仄不合的地方,但這些都是對仗工整的對聯。再說最注重“聲律”的詩歌,實際上除“律詩”、“絕句”以外的許多詩歌品種,都是不講究平仄的,它們卻是地地道道的詩,為什么就不承認不講究平仄的對聯呢?把這些不講究平仄的對聯放入“散聯”,以區別于遵守嚴格平仄的“格聯”,這樣做,合情合理,既滿足了“嚴”的要求,又照顧了“寬”的需要,何樂而不為。

  2007年9月,中國楹聯學會征求《聯律通則》修改意見,本人曾將上述“格聯”、“散聯”方案,通過江蘇省楹聯研究會上報中楹會,并將符合《聯律通則·總則》六條標準的對聯稱為“通聯”。“通聯”不受字數、句數、句式的限制,想怎么寫就怎么寫,聲律不規定具體格式,只要求“平仄兩兩交替”即可。這樣,“格聯”、“通聯”、“散聯”三種格律,就構成一個完整的對聯格律體系,我稱之為《中華聯律》。

  行文至此,不能不說一說破除“聲律”的神秘問題。漢字的平仄是由漢語的聲調確定的,但聲調的統一十分困難,原因是“四聲”存在“變動性”、“差異性”和“不確定性”三大“硬傷”。明朝學者陳第早就說過:“時有古今,地有南北,字有更革,音有轉移,亦勢所必至”,王力也說:“人類的語言是隨著時間和空間而演變的”,上古聲調只有平、上兩類,中古才出現入聲,近代聲調更不能和古聲相同。這就是“四聲”的變動性。音調的地域差異更大,根據朱光潛先生的歸納,廣東有九聲,浙閩有八聲,蘇滬有七聲,川滇有五聲,只有北方才是四聲。其實“北方四聲”也未必準確,因為東北和西北,山東和山西,語音差別也是很大的,準確的說,“北方”應該是專指北京。南腔北調在中華大地存在了幾千年,這就是聲調的“差異性”。“不確定性”是指同一個字,在不同場合、不同詞組、不同氣氛中,可能發出不同的音調(學術術語叫“變調”)。1935年王力在《漢語音韻學·自序》中就直言:“音韻之學,系乎口耳……自古治學者,輒故神其說,以自矜異,竊嘗病之。邇年忝在清華大學音韻講席,首以玄虛之談為戒”。音韻學者羅常培(1935年主持北京大學語言樂律實驗室的專家)對王力先生的“首以玄虛之談為戒”,很是贊賞。他在給該書的《羅序》中更進一步明言:“因為向來講韻學的書過于玄虛幽渺,烏煙瘴氣了。所以鬧得初學的人不是望而生畏,就是誤入歧途”。號稱“對聯結構理論家”的王憲忠先生,在他的《對聯法則》專著中,一針見血地指出,平仄是“歷史上和裹小腳呼應出現的緊密對應的封建文化孽結,是一種徹頭徹尾的偽學,是封建文化腐敗的潰瘍體現”(見王憲忠《對聯法則》吉林大學出版社第632頁)。這段文詞雖然尖刻刺耳,也有偏頗的成分(筆者無意完全附和),卻道出了“聲律”的本質。雖然“平仄”規則帶有許多不確定成分,但畢竟已經在中國傳承了1500多年,所以我不贊成將它一棍子打死,但反對將“平仄”神秘化、復雜化。有關平仄問題更詳細的討論,請參閱山西《河東楹聯》2006年11月號本人文章:《無為而治話聲律》。

  總之,“馬蹄韻”和“龍鳳格”、“平仄竿”一樣,是對聯平仄規則的一種格式,借用余教授的說法,都是“技巧層面”的東西,是人為設計的一種“模型”,既不是“對聯的核心”,也不是“客觀存在”,而且“又不具有唯一性”,就馬蹄韻而言,“始終是少數”,所以用之也可,不用也無大礙。特別是在長聯中規定短句首字、尾字按“仄頂仄、平頂平”的“對聯譜”,不僅過于繁瑣,事實證明也行不通。本人根據詩、詞、曲、令等建“譜”的經驗,建議將對聯劃分成“格聯”、“通聯”、“散聯”三個層次,然后分別處理平仄規則,既照顧了“嚴”,也滿足了“寬”,應該是設計對聯格律的可行方案。只是筆者擔心,因為這又是“一種新的聯律”,會不會犯和“傳統規則”相“抗衡”的錯誤?因為余德泉教授的警告:“如果有誰一定要這么做,會出現什么樣的局面?是可以想見的”!這個警告一直在我耳邊回響!我真不知道,這個方案提出來,“會出現什么樣的局面”?……是天崩?還是地裂?

發布日期:2008-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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