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山
[摘 要] 本文考釋了“爻”的形義和聲義,指出“爻”的字形記錄的是數字八卦,“爻”在漢語言譜系中所屬的根詞是“雨”。符號八卦的原型為描繪“雨”狀的圖畫。在八個三畫單卦和六十四個六畫重卦之前,有原始的四個二畫單卦和十六個四畫重卦的存在。八卦的八個卦名皆圍繞著雷神崇拜而來,其中的功利目的則是求雨。從具體的雷神本源抽象出《周易》的“太極”。
[關鍵詞] 爻;數字八卦;八卦的起源;雷神崇拜;考釋
有關八卦早期層面的問題,二十年來經諸多學者的考證①,明確了商代、周代甲骨金文中的數字八卦和符號八卦之間的關系。《周易·系辭下傳》:“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于天,俯則觀法于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史記·周本紀》:“西伯蓋即位五十年。其囚羑里,蓋益《易》之八卦為六十四卦。”由于商代的數字八卦中已見三個數字的單卦和六個數字的重卦,所以漢代司馬遷推測的將單卦八卦重疊成重卦六十四卦是由周文王發明的說法顯然就不能成立了。而傳說中的伏羲作八卦,一方面表明八卦的產生由來已久,遠在商代之前;另一方面又表明先有單卦八卦,其后再演變出重卦六十四卦的歷時順序。
在近年來學者對數字八卦的研究基礎上,結合本人多年來對中國原始核心文化的心得②,加上本人對八卦中最根本的兩卦“乾”和“坤”兩詞的命名理據的考釋③,我們對八卦的起源有了進一步的認識。本文擬從甲骨文“爻”的考釋入手,指出“爻”的字形本身就是數字八卦的原始記錄,揭示“爻”聲義結合的命名理據,重構“爻”在漢語言譜系中所屬的譜系樹節點位置上的根詞,從而闡明八卦在起源時所對應的是雷神崇拜這一原始核心文化,并對八卦內部的演變層次、八卦的命名、爻和卦的關系等問題逐一進行探討。
(一)“爻”的形義
“爻”的甲骨文作“”。《說文》:“爻,交也。象《易》六爻頭交也。”《說文》釋形不確。甲骨文中數字“五”為“×”狀,這樣“爻”的甲骨文即下五上五的兩個“五”狀。“爻”的金文除了和甲骨文兩個“五”同形之處,還有上中下三個“五”相疊之形。因為數字八卦在商代西周已有大量發現,又根據學者對數字八卦的新認識,我們認為,作為八卦文化中的重要概念“爻”,其三個“五”相疊之形實為數字八卦中三個數字構成的單卦形式的記錄。具體而言,三個“五”相疊而成的“爻”字,即由“五五五”三個數字組成,再把數字八卦按單數代表陽爻(—)雙數代表陰爻(--)轉換成符號八卦,“五五五”為“”,即“乾”卦。從“爻”的三個“五”的形體中可知,“爻”的本義指整個單卦之狀。以八卦這八個單卦而言,“爻”的字形僅記錄其中的一卦“乾”卦,表明“乾”卦在八卦中的首要位置。
然而甲骨文的“爻”均作兩個“五”相疊狀,和我們已知曉的三畫單卦不合。而甲骨文“爻”為兩個“五”相疊狀,表明兩個數字構成的卦形較之三個數字構成的單卦形是更原始的單卦形。要闡明兩個數字構成的卦形(對應的是二畫單卦),涉及到“爻”的起源問題,這一問題的討論將在下面“‘爻’的聲義”一節中展開。
由于“爻”的字形義就是數字八卦,而甲骨文中已有“爻”一詞,表明占爻之事在商代已相當成熟。卜辭中“爻”出現的語言環境中有占爻之事的記錄,如:
“庚寅卜,貞:翌辛卯王爻,不雨?八月。”(《甲骨文合集》6)
其中的命辭之義為:“次日辛卯這天王進行占爻活動時,不會遇到雨吧?”
“丙寅卜,□貞:翌日卯王其爻,不遘雨?”(《甲骨文合集》12570)
這一條和上一條的意思相同。
(二)“爻”的聲義
八卦中的“乾”、“坤”兩卦,向來被認為是最根本的兩卦,經本人對“乾、坤”兩詞的形義關系和聲義關系的考釋,認為“乾”的字形義表現的是天旱時以燎柱方式向雷神求雨,而“坤”的字形義為在祭臺上祭祀雷神;“乾”的“天”義的原型是雷神;從根詞“干”中派生出“乾”和“坤”;從根詞“干”和“乾”與“坤”的詞義關系以及語音演變鏈來看,“乾”和“坤”兩詞的產生順序則為“乾”先出而“坤”后出。
“乾、坤”兩詞的本義的揭示,已透露出八卦在起源階段時所反映的雷神崇拜這一原始文化背景。基于這一認識,“爻”的聲義結合的命名理據有了一個有力的文化意義參考系。結合八卦的卦形和卦名,我們認為“爻”的命名理據是從根詞“雨”中派生而來。
雨,上古音匣母魚部。爻,上古音匣母宵部④。兩者聲母相同,韻部相近,具體的演變過程則為:雨γa(原始音,尚無中古音合口三等的等呼標記)→爻γa(原始音)→爻γau(上古音)
“雨”的甲骨文為“”,上方一長橫表示天,其下兩排小點表示雨點,象天上在下雨狀。甲骨文中天用—長橫表示,如“云、氣”兩字形中上方的長橫⑤。
漢字由圖畫脫胎而來,也就是說,漢字早期的象形文字的前身已有大量的圖畫實踐。在今日仍能看到的大量中國原始巖畫中,北方巖畫的最早年代可推至三萬年以前。甲骨文中的象形手段其來已久,具有相當的穩定性,即圖畫中表示天下雨之狀和甲骨文的“雨”的字形應相去不遠。另一方面,中國原始核心文化內容是雷神崇拜,祭祀雷神的方式為燎祭,其功利目的則為旱時求雨,而雨的降下則是作為上帝的雷神(其化身為龍)的施與。“爻”的根詞為“雨”,表明爻的產生和雨有關,其文化背景則是雷神崇拜的求雨儀式。此外,由于“爻”的原型是雨,所以先有和雨狀相似的符號八卦,后有數字八卦,即考古材料上所見的數字八卦只是占卦過程所得到的數字的實錄,以此和固定的某一符號八卦相匹配。
(三)原始的四個二畫單卦和十六個四畫重卦
甲骨文的“上、下”分別作“、”,這兩個詞和“雷神、雨”的概念是相關的⑥,其中的一長橫表示天。雷神居于天之上,此時雨尚未降下,則在一長橫的天上畫一短橫表示天之上即“上”的字形,而雷神出現即下雨時,則在長橫下用一短橫表示天之下即“下”的字形。其中的短橫的原型是雨。“下”的上古音和“雨”一樣,同屬匣母魚部,兩詞為同源字關系。另外,“上”的同源字“尚”,甲骨文形體上為兩短橫,其下為,最下方則為“口”狀。其中“”指天空的穹隆狀,“尚”字上方的兩短橫和“上”字上方的一短橫之義相同,表示天空之上,“尚”的下方的“口”表示對天祈禱。
作為“爻”的原始層面的符號形式,當以“雨”的象形方式為藍本,當祭祀的雷神(雨)居于天上時,則以上兩短橫下一長橫(該形下文稱作A)表示,其中的長橫表示天,兩短橫表示雷神(雨),而雷神為雨下降時,則以上一長橫下兩短橫(該形下文稱作B)表示。如果把這兩個二畫符號卦和后來的三畫單卦的形義相聯系的話,那么“震"即“A
”之形增,“艮”即“B”之形增,三畫單卦的“震”的形義仍是天之上有雷,而三畫單卦的“艮”的形義仍是天之下有雨。這樣,我們可以將“A
”命名為原始的二畫單卦“震”,而“B”為原始的二畫單卦“艮”。
比較甲骨文“雨、上、下、尚”和二畫單卦“震、艮”,可以看到在表現雨在天之上即未下時和雨已降下時的一致的形體構造旨趣。當二畫單卦“震、艮”產生后,語言中就產生了“爻”這一詞,因為該兩卦描摹了有關“雨”的狀態。還需指出的是,二畫單卦“震、艮”源于圖畫性質的“雨”狀,而不是文字性質的“雨”狀(盡管兩者象形方面應是相似的),換言之,“爻”一詞在語言產生之時應在漢文字創造之前(如文字學家認為漢文字已有六千年的歷史)。
兩個二畫單卦“震、艮”的基本構件即一長橫和兩短橫,后又將一長橫疊成兩長橫,為原始的二畫單卦“=(該形下文稱作C)”(乾),兩短橫疊成原始的二畫單卦“==(該形下文稱作D)”(坤)。“乾”為天義,其原型是雷神,而“天”義用一長橫表示即可,可見“乾”用兩長橫表示“天”義為符號系統內部組合所致。同理,“坤”從形義上看只是雨狀,因地上之人求雨而雨降至地面,故以此形表示“地”義,當然其中也反映出在“—、--”這兩個構件原有的相關意義的基礎上融進了對立的性質。也就是說,在二畫和“—、--”兩構件形成的排列組合中產生了卦形“==”,而其卦名“坤”因對立的“乾”的確定而確定。由于“乾、坤”兩詞均直接產生于雷神燎祭的儀式本身,致使原始的四個二畫單卦源于雷神崇拜的整體性質得到強化。
再來看一下原始的四個二畫單卦中“震、艮”兩卦的卦名和卦象之間的關系。“震”卦的卦象據《周易·說卦傳》為“雷”。《說文》:“震,劈歷振物者。”即“震”為“雷”的異名。而“艮”的篆書形體實為“見”的反書。分析“見、艮”兩詞的上古音,亦能看出兩者的同源關系。見,上古音見母元部。艮,上古音見母文部。兩者的語音演變過程為:
“艮”的卦形為下雨狀,卻不以“雨”為其卦名,這是因為已有從“雨”根詞中派生出來的“爻”作為四個二畫單卦的統稱。為了避復,則用雷神燎祭的求雨儀式中的一個行為片斷來命名,而卦名“艮”,表明經過燎祭雷神以達到下雨的效果,仍有一個觀望(即“艮”的本義“見”)是否真下雨的過程。另外,卦名“艮”和其卦象“山”,兩詞并不象“震:雷、乾:天、坤:地”之間本身就具有同義的關系。“艮”和“山”相聯系,透露出雷神燎祭的儀式包括觀望(“見”),其地點就在山上的消息。把燎祭雷神的儀式安排在山上,是因為原始人認為山頂較之平地離天更近,更容易和天上的雷神溝通。“岳”的甲骨文構形便反映出這一情況,其字形義為在高山進行燎祭⑦。
從原始的四個二畫單卦的卦形、卦名、卦象的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出,八卦中的早期構成層面起源于雷神崇拜的文化觀念,其卦形的產生受到天下雨這類圖畫的影響,“震、艮”兩卦的卦形仍然保留了有關“雷、雨”的象形意味,而“乾、坤”兩卦的卦形則是象形構件符號化的結果。
盡管原始的四個二畫單卦在語言里統稱為“爻”,當文字產生后便存在如何用形體來表現“爻”的詞義的問題,而選擇其中的某一個卦形作為“爻”的字形亦不妥,因為每一卦形已有專門的卦名相對應。甲骨文的兩個“五”相疊的“爻”字,說明漢文字創造后就已有用數字來進行選擇不同卦形的手段。當然,“爻”的字形義僅反映出原始的四個二畫單卦中的一個,即“乾”卦,這是字形義有時要比詞的本義窄的表現。另外,“爻”的字形選擇“乾”卦作為數字卦的內容,足見“乾”卦在原始的四個二畫單卦中的核心位置。盡管“乾”的本義就是雷神,然而“乾”的“天”義則是比雷神更具概括力的觀念,這樣的認識至遲在“爻”的字形產生時已是如此。
原始的四個二畫單卦后來經重疊后構成了十六個四畫重卦。如果仍用《周易》六十四卦中的十六個卦名,且以通行本《周易》的順序排列,它們是“下C上C(乾)、下D上D(坤)、下C上D(泰)、下D上C(否)、下B上D(謙)、下D上A(豫)、下D上B(剝)、下A上D(復)、下A上C(無妄)、下C上B(大畜)、下A上B(頤)、下B上C(遁)、下C上A(大壯)、下A上A(震)、下B上B(艮)、下B上A(小過)”。
這樣,我們目前所能看到的四個數字構成的數字卦便相應地得到解釋。比如巴黎歸默博物館所藏的殷墟第一期卜甲上,由上而下排列著四個數字“六一一六”,以單數為陽爻、雙數為陰爻轉換成符號卦為“下B上A”(小過,下艮上震)。《甲骨文合集》29074片的“六七七六”,轉換成符號卦為“下B上A”(小過,下艮上震)。《小屯南地甲骨》4352片的“八七六五”,轉換成符號卦為“下A上A”(震,下震上震)。《續殷文存》上七所錄銅器上的“八八六八”,對應的符號卦為“下D上D”(坤,下坤上坤)。
(四)八卦的命名
八卦,即八個三畫單卦,是在原始的四個二畫單卦基礎上增形而成的。二畫的“震”上再加陰爻為“震”,二畫的“艮”下再加陰爻為“艮”,二畫的“乾”再加一陽爻為“乾”,二畫的“坤”再加一陰爻為“坤”,這四個三畫卦中所加的部分,則是原始二畫單卦意義的強化。
由于是三畫卦,其組合排列又多出四卦,即“離”、“坎”、“兌”、“巽”。
離,繁體字為“離”,字形為形聲字,本義為鳥名。“離”很早就有“分離、離開”的假借義,如《詩·小雅·雨無正》:“正大夫離居,莫知我勩。”離,上古音來母歌部,“離”發展出假借義“分離、離開”義,是因為來母字多有“分裂”義之詞,如“列、裂、利”等。“離”的卦名是因為其卦形兩陽爻被中間一陰爻隔成分離狀實為天和地分離狀而命名。在原始的二畫單卦中,一長橫為“天”之狀,而在“離”的卦形中下面的一長橫已表示“地”之狀。甲骨文中地之狀也用一長橫表示,如“立、土”字形下方的一長橫。“離”的卦象為“火”,而“離”的詞義系統中并無“火”義。卦象為“火”,當指卦形中的兩短橫,即陰爻的原型雷神在“離”的卦形中已以雷火的面目出現。
坎,其卦形和甲骨文的“水”(字形為河水)的構造相似。水從高處流至低處。《說文》:“坎,陷也。”即地面低陷之處,也是流水匯聚之處。坎的卦象為“水”,綜合考察“坎”的卦形、卦名和卦象的關系,應先有卦象的命名,后再填補卦名所在的空缺。
兌,其卦形義同二畫單卦的“震”的卦形義相關。“兌”的甲骨文的形義為人仰天祈禱狀,其本義當為祭祀上天的雷神⑧。“兌”卦的命名顯示出和“雷”直接相關的語義關系,即“兌”為動詞,而“兌-震(雷)”為雷神崇拜儀式中習見的動賓語義關系。“兌”的卦象為“澤”,然而“兌”的詞義系統中并無“澤”義。“澤”的本義為聚水的洼地。《詩·陳風·澤陂》:“彼澤之陂,有蒲與荷。”卦象“澤”的產生因“雷一雨水”的聯想所致,即卦名“兌”所祈求的雷神下雨,而雨水降下則匯聚于澤地。
巽,其甲骨文字形兩人跪坐狀。《說文》所列篆文在兩人下方加一短橫,所列古文則在兩人下方加兩短橫,字形下方加一短橫或兩短橫均為文字裝飾性符號。其實“巽”即《說文》所收的“卩卩
”。《說文》:“卩卩 ,二卩也,巽從此。”“卩”的甲骨文為一人跪坐狀。“巽”在先秦典籍義為“遜”。《論語·子罕》:“巽與之言,能無說乎?繹之為貴。”巽,上古音心母元部;遜,上古音心母文部。“巽、遜”兩詞上古音極近,而“遜”為形聲字,實為象形字“巽”的后出字體。“巽”的卦形義和原始的二畫單卦“艮”的卦形義相關。從“巽”的字形和用如“遜”的詞義來看,“巽”的本義當為祭祀跪坐時的卑謙之態,而“巽”作為卦名,實指人們祈求雷神降雨時應具有卑謙之態。“巽”的詞義系統并無“風”義,“巽”的卦象為“風”,實因“雷-雨”通常伴隨的大風所致。
綜上所述,八卦卦名的命名皆圍繞著雷神崇拜而來,其中的功利目的則是求雨。《周易·系辭上傳》:“是故《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這段話的意思是說八卦是一步步演變而來的,其本源稱之為“太極”,然而“太極”的原型就是雷神這一點則無法揭示出來。南宋朱熹在研究《周易》時,同樣想窮究“太極”之理,《朱子語類》卷六十七錄朱熹語:“看《易》是看他卦爻未畫之前,是怎模樣,卻就這上見得許多卦爻象是自然如此,不是杜撰。”現在我們一旦指出“卦爻未畫之前”實有雷神崇拜的原始核心文化的巨大影響,八卦演變歷史的早期層面的面貌便完成了從猜測到實證的飛躍,抽象的“太極”亦恢復其具體的雷神本源。
(五)爻和卦的關系
甲骨文有“爻”而無“卦”字,且“爻”為記錄數字卦的象形字,而“卦”為形聲字,由此可以推斷“爻”這個詞比“卦”先出。先民從圖畫的“雨”狀中歸納出雨在天上和在天下的兩種狀態,即原始二畫單卦中的“震、艮”兩卦。該兩卦產生后即命之為“爻”,因為兩卦描摹了有關“雨”的狀態。作為符號卦的“震、艮”的功用,當為雷神崇拜求雨時巫術性質的畫符之用,即模擬“雷-雨”狀而和雷神溝通,祈求雷神的出現和降臨。
由于原始的二畫卦共有四卦,這樣便有了選擇的可能性以及選擇的操作程序。數卜有其自身的起源,而用數字來確定某個二畫單卦,則是原始畫符和數字占卜的結合。無論是二畫單卦、四畫重卦還是三畫單卦、六畫重卦,其中只有陽爻和陰爻兩種基本構件,而數卜10以內數字則為從1到9,對應的結果則是單數為陽爻,雙數為陰爻。從數字卦所含數字的演變角度來看,各階段所用數字不盡相同,比如新石器時代晚期淞澤文化遺物上為從1到6的數字,其后為從1到8(因1、2、3、4這幾個數字的甲骨文容易混淆,所以只留下1而省去2、3、4),其后又增添9,而《周易》占法則用6、7、8、9。數列1至9之首為1,以單數1配陽爻,說明表示天的一長橫(陽爻)在最初畫“震、艮”兩卦的時候先畫出,也就是說,一長橫的“天”先用來確定方位,構成“雨”的參照系。兩短橫表示“雨”狀則在“天”的位置確定后,再在其上或其下畫出。
用數字占卜法選擇某卦以后,便有了兇吉之類的解說。然而得到某一卦后,或許并不符合心愿,于是進行第二次的數卜。結果有了兩卦,可以根據需要靈活解說。從獨立的兩卦中又演變出兩卦相疊的重卦。《周易》六十四卦中每個重卦各包含兩個單卦,從《左傳》把居下者稱為“貞”卦,居上者稱為“悔”卦來看,可知早期將先占得的一單卦稱為“貞”卦,卻又不滿意,有所追悔,所以將再占的第二個單卦稱為“悔”卦(今日下棋中的“悔棋”的“悔”義同此)。后來兩單卦重疊,且將初卦置于下,第二卦置于上。重卦以后,其內部構造為兩個單卦,解說時則以兩單卦的卦象因其上下關系構成的語義去把握。
六畫重卦共有六十四卦,每卦皆有其名(如《周易》六十四卦的卦名所示)。其中除8個為同卦相重后仍襲用原單卦之名外,其余56個皆異卦相重。異卦相重后的卦名,當為兩單卦卦象根據上下兩卦的相對位置會意而成。有關六十四卦中這56卦卦名的命名之由,當作另文詳細討論,此處不贅。不過有一點需指出的是,先有卦名(命名動機是為了區別不同的卦形),后有卦辭、爻辭,而不是卦名是從卦爻辭文義中歸納出來的結果。
另外,殷商數字卦中六個數字比四個數字的卦多見,這表明早期雖然以四個數字的卦為原始二畫單卦的重疊形式,但到了殷商時代,由三畫單卦重疊而來的六畫重卦已占主流。
從前面的論述中可知,八卦在其初始時稱為“爻”,為什么后來又稱為“卦”呢?“卦”的命名本身表明八卦卦形曾有和甲骨占卜相連的演變階段⑨。《尚書·洪范》中記載了五種卜兆“雨、霽、蒙、驛、克”,前四種均和氣象有關,尤其是前兩種“雨、霽”,正透露出甲骨占卜的原始目的。所謂兆象為“雨、霽”等,其實是占卜人希冀自然界能發生這樣的事。這和雷神燎祭的目的是一致的。“卦”的形符從“卜”,表明“卦”詞產生時曾服務于龜卜,尤其是服務于甲骨占卜的原始目的即求雨、止雨之類。八卦卦形和甲骨占卜相結合的操作過程可重構為:先觀察灼龜后的兆象,再和八卦中某一相似的卦形進行匹配,進而依據其卦名和卦形義來推定先前龜卜的兆象意義所在。從甲骨的鉆灼技術來看,顯然甲骨占卜晚于八卦占卜。而甲骨之所以可依據兆象來占卜,是因為之前早已有爻畫和其意義認同的大量實踐。不過,八卦和甲骨占卜結合以后又各自分離,而甲骨占卜周代以后逐漸衰落,而八卦占卜經由卦爻辭的發展得以繼續延存。
我們再來看一下八卦的卦序問題。《周易·說卦傳》在論述八卦卦象時,其中八卦的卦序有三種,以卦首而言,即“雷以動之”的“震”、“帝出乎震”的“震”和“乾,健也”的“乾”。其中卦首兩處為“震”,一處為“乾”,當為存古之處。又《周禮·春官·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其經卦皆八,其別皆六十有四。”《連山》以“艮”卦為首,盛行于夏代,《歸藏》以“坤”卦為首,盛行于商代,而《周易》(包括帛書《周易》)以“乾”卦為首,因其中卦爻辭最后定型于西周初年而命名。綜合《說卦傳》中三種八卦卦序的卦首和《三易》的卦首加以考察,不難看出,其中“震、乾、艮、坤”正是四個原始二畫單卦。而“震”者,為原始雷神崇拜的直接表述。“乾”者,因雷神居于天上。至于《連山》(所謂《連山》,在卦首“艮”卦已為重卦而得名)的“艮”,其卦形為下雨狀,正道出祈求雷神下雨的原始目的。而“坤”者,從卦形上看,亦和雨狀相似。選擇“震、乾、艮、坤”這四個原始二畫單卦之一為卦首,是由于此四卦為八卦的早期構成層面。而《說卦傳》首先列出的八卦卦序以“震”為卦首,《三易》中時間居前的《連山》以“艮”為卦首,一方面因為“震、艮”兩卦在發生學意義上是最初的兩卦,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在雷神燎祭文化中產生了“乾”一詞以后,“乾”卦在卦首競爭中成了主流的這一歷時演變方向。
(六)和“爻”相關的幾個字的考釋
學,甲骨文形體較多,如(1)“”、(2)上為兩手,其下為數字五五六相疊、(3)上為兩手,其下為數字五五相疊、(4)上為兩手,其下為數字六。金文形體則是在上面甲骨文(2)形的基礎上增添了下方的“子”。《說文》:“敩,覺悟也。學,篆文敩省。”“學”的甲骨文異體表現的其實就是其中數字“五、六”的多寡情況,字形中雙手在上的位置則說明幾個數字是由下而上排列的,雙手表示正要記錄最上的那個數字。“學”的甲骨文形體所記錄的數字八卦轉換成符號八卦則為:(1)為“五六”,即B
,二畫艮卦。(2)為“五五六”,即三畫巽卦。(3)為“五五”(“爻”的甲骨文形體),即=,二畫乾卦。(4)為“六”,即陰爻--,此形只記錄了數字占卜中的一個過程,完整的二畫單卦或三畫單卦尚未完成。“學”的甲骨文字形義為學習包括數字占卜在內的八卦之事,金文增添“子”,表明這種學習從小孩即應學起。
教,甲骨文作(1)“”或(2)“”。《說文》:“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說文》列出的“教”的兩個古文形體,為“教”的上引兩個甲骨文形體梢加變化而成。“教”屬會意字,右方的手執棒狀表示驅使義,其中的數字八卦(“爻”)為“五五”。(1)的形體義為驅使(別人)學八卦之事,即“教”一詞的本義,(2)的形體義為驅使小孩學八卦之事。
《說文》:“,二爻也。”據字形,為兩個二畫單卦并列狀。此形體反映了占得兩卦然后合占的情況。而兩卦合占,在原始二畫單卦時即有之,如同“
”形所示。兩個二畫單卦疊成一個四畫重卦為其后之事。
《說文》:“ ,通也。從爻疋,疋亦聲。”許慎認為“”首先是個會意字。字形中的“疋”,《說文》:“疋,足也。”而甲骨文中和“足”的形、義均相近的“止”(字形為足狀),在甲骨文的會意字中表示運動義⑩。由于“爻”是用占卦方式來探詢神旨,而神居于天上,其原型為雷神,所以“
”的字形中的“疋”表示向天上的運動,整個字形義為用“爻”來溝通占卦人和上天之間的關系。
[附 注]
①參見張政烺《試釋周初青銅器銘文中的易卦》,《考古學報》,1980年第4期。
②拙著《雷神崇拜——中國文化源頭探索》,上海三聯書店,1992年。
③拙著《漢語言的起源》,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25-235頁“釋‘乾’、‘坤’”一節。
④本文采用王力的上古音構擬,見郭錫良《漢字古音手冊》,北京大學出版社,1986年。
⑤同②,第71頁。
⑥同②,第72頁。
⑦同②,第57頁。
⑧同②,第39頁。
⑨同③,第234頁。
⑩同②,第73-75頁,有關漢字形體表現的天人關系中的“上下方向的垂直運動”一節。
選自《徐山訓詁文字論集》([韓國]新星出版社,2002年)
本文又收入《人文科學研究》第27卷([韓國]大邱大學,2004年)
[作者簡介]徐山(1955-)男,江蘇蘇州人。蘇州大學中文系教授,文學博士。
專 著:
《雷神崇拜--中國文化源頭探索》(上海三聯書店,1992)、
《漢語言的起源》(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
《徐山訓詁文字論集》([韓國]新星出版社,2002)、
《人的精神文化原型的發現》( [韓國]新星出版社,2002)、
《古文字考叢》(中國文史出版社,2003)、
《為了不惑——徐山短詩1000首》([美國]柯捷出版社,2004年)、
《周易結構與詞義分析》(中國書店,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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