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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王介甫書》與《答司馬諫議書》比較:一對政治敵手的不同進擊方式
——經典名篇故地新考之二十七

  王安石變法是北宋中后期的第一大事,時人盡側其目,圍繞變法,擁贊與反對兩派展開了激烈的論辯及斗爭,司馬光的《與王介甫書》和王安石的《答司馬諫議書》就是其中的一段公案。過去,處于現實政治的考慮,有的人將司馬光劃為大官僚大地主等豪強貴族的代表,將他的《與王介甫書》說成是對新法的無端責難;而王安石的《答司馬諫議書》則是“針對司馬光強加于新法的種種罪名,觀點鮮明、要言不煩、理直氣壯地加以駁斥,表現了一個改革家的坦蕩胸懷和高度自信”。其實,司馬光此信絕非謀少數人的私利,此公人品更如光風霽月,絕非王安石在信中所云的那種“壬人”,他對新法的批評也并非都是“邪說”。可以這樣說:他們都是在為國而謀,只是他們思考問題的方法不同;《與王介甫書》與《答司馬諫議書》都是椐實而發、言之成理,但又都從自己的目的出發而回避了一些要害問題。因此,把兩封書信加以比較,看看他們是如何從自己有利的角度進擊又如何進行避讓,不僅使我們了解當時的真實情況,不會以今代古,同時也讓我們在文章的立論和駁論技巧上得到一些教益。下面首先看看兩文產生的時代背景。

  宋朝,是中國歷史上有名的積貧積弱的朝代,國力衰弱問題暴露得特別早,冗官冗吏、冗軍冗費一開始就成為不治之癥。北宋立國之初,鑒于唐末五代軍政割據的狀況,設立了不少新機構,分奪宰相及地方長官的財賦、軍事之權,使政治機構與官僚之間相互牽制,防止藩鎮割據乃至分土立國,確保皇權的地位。這樣,國家機構臃腫的弊病就無可避免。宋王朝為了鞏固統治,于多年兵禍之后,采取崇文抑武的策略,籠絡文人士子,開科大批取士,濫賞官爵,供養了大批冗官,官多位少,待遇相對低薄,于是想方設法搜刮,吏治因此敗壞。開國初,為了收奪將領兵權,挫喪天下銳志,公然鼓勵官僚購置土地田產,及時行樂,導致土地兼并的急劇加速。宋朝的民族矛盾自始至終是一個嚴峻的問題,遼國、西夏、吐蕃,環伺邊境,軍費和買安費驚人。再加上軍隊戰斗力差,屢戰屢敗,只得一味擴充軍隊,至仁宗慶歷年間,兵員已達一百二十五萬九千,直接導致財政入不敷出,產生赤字,于是人民負擔更為沉重。這些因素,致使國內社會矛盾一直很大,開國數十年,就爆發了王小波、李順起義,慶歷、嘉祐年間,農民和士兵更是紛紛起事。這些社會政治、經濟等問題,使得一些不甘因循守舊的有識之士發出改革的呼聲,在王安石之前的慶歷新政正是以范仲淹為代表的一批人發動的。在茍安的保守勢力的極力阻撓.下,庸祿無為的仁宗先自動搖,不可能給予新政派以堅決的支持,因此,新政不到一年,即告失敗。

  慶歷新政雖然失敗,但其影響還是巨大的,各地根據具體情況,或多或少地進行了一些改革。慶歷八年至皇祐年間,陜西轉運使李參為了解決軍糧,在農民青黃不接時,“令自度谷麥之入,予貸以官錢,谷麥熟則償,謂之青苗錢。”效果非常不錯。兩浙轉運使李復圭、明州知府錢公輔等曾將差役中的衙前改為募役,以方便民眾。均輸、民戶代官養馬等改革也在個別地區施行過。可以說,這些嘗試為后來的王安石變法提供了借鑒作用,也作了一定的輿論準備工作。

  王安石,北宋著名的政治改革家,其自幼隨父親輾轉南北,歷見民間困苦的現狀,在《感事》詩中曾寫道:“賤子昔在野,心哀此黔首。豐年不飽食,水旱尚何有?”自此,“慨然有矯世變俗之志”。慶歷七年(1042)任鄞縣知縣,利用冬閑,大興水利,在青黃不接之際,將官倉糧食貸與縣民,規定利息,秋后歸還,既使貧者免于高利貸的剝削,又可使官倉儲谷新陳相易。除此之外,還興辦學校,建立保甲制度,做了不少實事,為以后變法打下了實踐基礎。王安石任官愈久,愈憬覺北宋政治制度的窳敗,1058年,寫成了著名的《上仁宗皇帝言事書》,指出了王朝內部潛伏的矛盾和危機,并提出了改革的要求和方法。雖然這些呼吁沒有得到當政者的重視,但王安石通過有策略地影響朝野名士,引起了人們的注意,博得同僚們的推許。這些人中就有司馬光,其學生劉安世言:“當時天下之論,以金陵(即王安石)不作執政為屈。”可見王安石在變法前已深負眾望,許多人把除弊振弱的理想寄托在他身上。

  神宗即位,銳意革舊布新,冀圖盡掃貧弱頹廢,于是立即起用久享聲譽的王安石。一開始,神宗對改革的必要性還認識不清,存在“本朝有百年無事”的疑問,王安石上《本朝百年無事札子》,分析開國以來的情勢,指出“累世因循之弊”導致“農民壞于徭役”、“兵士雜于疲勞”,理財不得法導致“民不富”、“國不強”,茍且偷安,得過且過,只是“賴非夷狄昌熾之時,又無堯湯水旱之變”,所以百年無事。王安石繼而分析這種狀況“雖曰人事,亦天助也”,認為“天助之不可靠恃”。可見王安石所理解的“天助”實質就是偶然性,這些話隱示著一旦情形有變,王朝將生不測之患,據此,王安石認為“大有為之時,正在今日”,堅定了神宗的改革決心。

  熙寧二年,王安石開始陸續推行新法,熙寧七年,王安石第一次罷相,次年復出復罷,自此,變法停頓并走向敗廢。應該說,王安石變法的本意和構思是有合理因素及積極意義的,是針對時弊而發的,但世事往往難致一途而同歸,宋朝各地具體情況差別很大,同一政策不可能同時適用于任何地區。現在看來,王安石變法的失措之處在于:一、新法本身不夠完善,不能適用于全國各地。二、沒有處理好同其他政治集團的關系,不能團結大多數,而在政治上陷于孤立。三、推行新法過于急躁,輿論宣傳工作做得不夠,沒有得到人民的普遍理解和支持。四、任用非人,給改革帶來許多惡劣的負面影響,也直接破壞了改革集團內部的團結一致。五、不能及時聽取反饋意見和不同建議,而進行適當的調整,甚至因此打擊排擠正直有識之士。其中青苗法加重了農民的負擔和改革隊伍的嚴重不純更是引起朝野的普遍不滿。正因為如此,批評乃至反對新法的不僅是維護既得利益的權貴和王安石所說的“壬人”,還包括曾經主張或支持過改革的韓琦、張方平、蘇軾和拔識過王安石的恩師歐陽修。蘇軾曾多次上書,指責王安石等人“求治太急,進人太銳,”,強調要擇吏任人,認為“欲速則不達”,“輕發則多敗”;歐陽修在晚年不顧“老病昏忘”之身,兩次上書,指責“青苗法取利于民”以及造成谷賤傷農等種種之弊。司馬光的《與王介甫書》正是在這一背景下寫成的。

  《與王介甫書》是一篇出色的論諫類文章,開篇司馬光即擺明自己的身份,是朋友,而非同僚,這樣寫的好處在于使對方有一種親近感,利于說諫。那么君子益友之道又是什么?是“和而不同”,即君子“立身行道,輔世養民”的宏旨是一致的,但為人處世的具體態度以及看待處理問題的方法是不盡一致的,但君子不會因此而放棄自己做人原則和政治立場。這為作者關于變法的不同見解作了理論說明,也為下文揭批小人作了論點準備。接下來盛贊王氏的才學人望,瀝陳君主恩信,表面上是在頌揚,實際上隱隱含有切責之意,即執政一年來,為什么不能有孚眾望,而致四方怨言紛騰?作者認為原因在于奸佞之士無人敢以此相告,王安石不能了解到實情,作為君子益友,因此不避譴怒,以實布聞。這幾段委婉遞進,但文脈極其清晰。

  司馬光主張在理想治道的大方向下,在祖宗舊法的基礎上掌握好用人和養民兩個基本要素,反對全盤更新,“治天下譬如居室,敝則修之,非大壞不更造也。”姑不論這種治政之道是否弊在保守,但就王安石的變法而言,其弊正如司馬光所指出的“用心太過”、“自信太厚”。王安石以為新法利國利民,恨不得一下子施行天下,這就是“用心太過”;又認為自己有把握能做到這一點,這就是“自信太厚”。為了避開來自舊體制的阻撓,王氏設立三司條例司這一新機構,盡奪原機構之權,觸動了整個舊體制和官僚集團的利益,激起了軒然大波;又為了順暢地貫徹自己的改革意圖,而不加選擇地任用資歷不深的新進人士,其中不少是投機者,見風使舵,并沒有多少學養和才能,只知一味迎合王氏,蠻橫地推行新法,影響很壞。歐陽修在奏章中就列舉提舉常平使者到處作威作福,雖然朝廷不準將青苗錢抑配百姓,聽民自領,但在提舉的督促下,必須散盡規定的錢數,方可罷休。一般勤勞殷實者不愿領錢,而貧困無賴之人又無償還能力,為避免拖欠虧空,又限定保伍相坐,由鄰戶代為繳還。因此,老百姓深受其害,非常不滿。作者認為正是這些輕佻狂躁之徒導致士大夫不服、農商喪業,以至謗議沸騰、怨嗟盈路。實際情形也確實如此,王氏舉拔之人確有一些奸佞之徒,如被王極為信任重用的呂惠卿后來竟背叛構陷王安石,這些人在哲宗、徽宗時期多把持朝政,因此不少人把北宋后期的政治風氣的敗壞歸咎于王安石。事實上,奸人臉上并無奸字,他們象變色龍一樣,有很強的偽裝本領,如蔡京,一開始追隨變法派,元祐初又投靠司馬光,時任開封知府,依限在五日內,首先廢募役為差役,以至司馬光稱贊道:“使人人奉法如君,何不可行之有?”紹圣初,他又搖身一變為變法派,當宰相章惇打算重新實行募役法,而遭到異議時,蔡京又建議道:“取熙寧成法施行之爾,何以講為?”這樣一個人,徽宗朝有名的“六賊”之一,竟然騙得了司馬光的信任,可見小人難于一時識別。司馬光建議王氏多聽聽大多數人的呼聲和意見,不要為小人所誤,指出這是防小人得逞的有效之法,確為推心置腹之論。

  接下來,作者緊扣上文提出的“用心太過”、“自信太厚”,為王氏剖析其中的原因,正在于背棄了儒學的宗旨——中庸。為了佐證己說,作者援引儒家經典《尚書?洪范》中的皇極之說。皇,指上天;極,指中正。皇極也即“天之中道”。在論證“自信太厚”中,不同于論證“用心太過”時偏重于理論分析,而采取以史例為據,引子產、趙簡子、子路、諸葛亮等人的具體事例,進行勸諭,來說明人孰能無過,關鍵在于納諫改過。這里用意懇切,但語氣很重,起到了振聾發聵的效果。

  封建士大夫標榜仁義,恥于言利,而新法的重要內容就是理財。神宗曾憂國用不足,王安石認為應該任用善于理財之人,司馬光指出善于理財的辦法不過是加緊搜刮而已,王安石辯稱善于理財在于不必加賦而國家財用充足,司馬光認為這只不過是化明為暗,比加賦的禍患更大。可見王安石的理財之法只能投合神宗的心意,而為士大夫所不齒,因此在政治理念上阻力非常大。更何況保守腐朽的王朝體制不容任何較大的改革,慶歷新政失敗之后,士大夫們更深諳這種體制,再不愿作更張的打算,而尚于空談,時人曾批評道:“天下之事似乎舒緩,萎靡不振。”在這種政治氛圍中,變法出現偏差后,被洶洶圍攻就不足為奇了。對于士大夫這種偏激的態度,事后反對變法的程頤曾反省道:“熙寧初,王介甫行新法,并用君子小人。君子正直不合,介甫以為俗學不通世務,斥去;小人茍容諂佞,介甫以為有材能知變通,用之。介甫性狠愎,眾人以為不可,則執之愈堅。君子既去,所用皆小人,爭為刻薄,故害天下益深。使眾君子未用與之敵,俟其勢久自緩,委屈平章,尚有聽從之理,俾小人無隙以乘,其為害不至此之甚也。”持論頗公。王安石罷相后也有悔意,其日志中對變法有較詳細的記載,對反對者也多有詆毀之語,曾于衰病中命其侄焚毀。執政之初,王氏還甚是注意團結同僚名士,如呂公著,曾推薦為御史中丞,后呂氏攻擊新法頗力,關系才決裂。作為王安石,也想籠絡有聲望的正人君子,但君子好黨同伐異,其新法中不符合正統觀念的,往往被不加辯識地窮追猛打。回顧王安石上臺時的輿情順洽,以及上臺后的眾違群逆,這些恐怕是王安石、司馬光所始料不及的。

  王安石與司馬光在某些方面是一致的,都是以國事為己任,《邵氏聞見錄》載:“荊公、溫公不好聲色、不愛官職、不殖貨利皆同。”同氣相求,因此,在變法前,他們還是相互推重的,司馬光對王安石曾寄予很大的希望,王氏被任命為參政后,一日在朝堂上,司馬光與呂誨相遇,呂誨告知欲彈劾王安石,司馬光驚愕地問:“王介甫素有學行,命下之日,眾皆喜于得人,奈何論之?”但后來新法在推行中出現了的偏差,造成了不良后果,士大夫群起反對,而王安石執意不改,如司馬光所言“必欲力戰天下之人,與之一決勝負,不復顧義理之是非、生民之憂樂、國家之安危。”這時,司馬光自覺應挺身而出,秉義相勸,于是引儒學經典,幫助王氏尋找思想意識上的原因,在于“盡棄其所學”,背離政道宗旨,“獨信數人之言,而棄先圣之道,違天下人之心”。并提醒在這種局面下,新法想取得理想的成效是不可能的。

  改革一開始就陷于困頓之中,一些元老重臣或諫爭,或抗命,如韓琦就拒絕推行青苗法,并上奏瀝陳新法之弊。在反對派的巨大壓力下,神宗開始動搖,表揚韓琦是真正的忠臣。執政曾公亮、陳升之等乘機附和,王安石雖多方辯駁,神宗仍然認為應聽取各方面的建議。次日,王安石就稱病在家,繼而辭職。在此關鍵之機,神宗確實想就此罷休,并已“諭執政罷青苗法”,但他又心有不甘,想有所作為,于是又挽留王氏。代擬詔書的司馬光非常不滿王安石的任氣與自蔽,在詔旨中以神宗的口氣嚴厲指責王氏不應不負責任,而以辭職了事。王安石立即上章抗辯,神宗隨即下手詔道歉,又令呂惠卿諭旨,王氏才復職視事。司馬光認為這種以退為進的要挾手段與“方于事上”的態度不合為臣之道,方即方棱杵人,態度不圓轉。當時,神宗對司馬光也很賞識,曾打算任命其為樞密副使,司馬光趁機請求罷停新法,神宗沒有答應,司馬光也堅決不履高職,不愿與變法派茍且虛與共事,這種政治品性與王安石是相近的。后來,變法益深,見自己的意見不被重視,請求閑職,在洛陽半仕半隱十五年,潛心編著《資治通鑒》。這里司馬光申明作為一個大臣應具備的政治道德,公開要求撤銷條例司、追還常平使者,言語懇切之至,無以復加,可謂言至義盡。

  最后,司馬光還是重申益友之義,苦口婆心,不過希望王安石聽取他的建議,盡管自知可能性很小。針對王氏的性格弱點,作者再一次提醒其防范諂諛小人,這正是君子成人之善之處,事實后來證明作者所料不錯。應該說,司馬光給王安石寫這封信以及后來的兩封信,都是出于公心公義,因此并不計較可能招致的不測之禍,在此,作者引國武子以自謔,表明了為公道民心而無所畏懼的坦蕩胸懷,令人肅然起敬。

  本文長達四千字,但言之有物,并不顯得繁冗拖沓。行文層次鮮明:開始緒以朋友之義,繼而提出問題,復之以剖析問題,指出王安石患在“用心太過”與“自信太厚”,并分別予以闡述,緊接著從理論高度申明圣人之義與為政之道,指出新法違離正道,實踐上無可行性,再論及近事,指出王氏失德之處。行文快要結束時,經過前文充分的鋪墊,正面點出作者的建議與要求,最后又照應開首的君子“和而不同”之義。因此,全文雖然很長,但鳳首豹尾,渾然一體,并無渙亂失度之處。在措辭謀意上,本文也有獨到之處。總體上看,全文迂徊往復,用意委婉,這樣的好處在于能較好地表達誠摯懇切之情,有較強的勸諭說服效果,這也是針對王安石難于聽諫的個性而采取的方式。全文雖有再三委屈申論之實,但并無低氣哀求之嫌,委婉中有剛意,如論“自信太厚”時,盡言人“孰能無過”,并未直言王氏有過,但言之已在意中,其意在于抨擊王氏不能自覺有過,故論之“自信太厚”。作者在文中持低調態勢,但低調中激蕩著正義正氣,有抑而復揚之勢,因此文章具有很強的內力,雖然大多數批評之語較為圓轉,但批評之意非常嚴厲,所以王安石讀后所感句句公理,無從一一具體作出反駁,因此沒有立即作出答復。本文的另一個特點是大量引經據典,不僅顯示了作者豐厚的學識,而且大大增強了說服力。

  讀了司馬光的第一封信,王安石頗不高興,出于禮節,只回了一封短信,沒有就司馬光的意見作實質性答復。司馬光心有不甘,又寫了第二封信,進一步闡明青苗法的不當之處,其意仍在說教。王安石接信后,又回了封信,就司馬光第一信作了較為具體的答復,這就是后來聞名于世的《答司馬諫議書》。

  本文是篇書信體的駁論文章,其反駁的方法比較巧妙,也反映了王安石一貫的勁峭簡潔的文風及堅執不屈的為人特性。其一,先確立一個對方無法否定的立論原則,即“蓋儒者所爭,尤在于名實,名實已明,則天下之理得矣。”然后以此為根據,針對司馬光的觀點,作一一反駁。其二,作者以高度概括的語言,把對方的觀點歸納為“侵官,生事,征利,拒諫,以致天下怨謗也。”這短短的十五個字從五個方面,牢牢扣住對方的論點。其三,駁斥中不是一一列舉事實,細加辨駁,以免糾纏,而是抓住內核,三言兩語擺明自己的觀點。在方法上采取先破后立,先反駁對方開列的四條罪狀,使其結論“以致天下怨謗也”無從立論,然后再辨明“天下怨謗”的真正原因,在辨明之中擺明了自己的觀點,說明了自己的態度,即“度義而后動,是而不見可悔故也。”其四,駁斥中雖針鋒相對,堅決果斷,但文中用語卻相當謙恭,剛柔有節,顯藏有度。如文首用語委婉,中間兩段駁論則毫不退讓,自信自是。最后則承前文氣脈,剛柔相雜,有退有進,如“責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為,以膏澤斯民,則某知罪。”這一句有兩層意義,表面上退守,實際上在進攻,既然作者認為自己的政綱是正確可行的,那么反對者就是錯的。為什么其認為正確的未能產生應有的效果呢?作者顯然認為這是反對派的壬人邪說極力阻撓所導致的,因此這句話表面似在自責,實際上還是在責人。二,表明自己并非拒絕一切批評,但有前提,即對方站在自己的政治立場上,肯定變法改革,然后進行批評。“如曰今日當一切不事事,守前所為而已,則非某之所敢知。”這一句柔韌之極,更為厲害,實質上是在抨擊反對派的因循茍且、無所事事,不以國家富強為已任,而同俗同流,自媚于世。表明若對方否定改革的必要性,則一切免談,自己決不茍同。

  從文學角度看,本文是一篇非常成功的作品,在文理上也有其可圈可點之處,但聯系歷史事實來參看,本文在論據和論證上卻非常偏頗。首先,作者不分青紅皂白,將反對意見統統斥為邪說,把反對者視為壬人,而作為不必聽納的理由,如此說來,司馬光、歐陽修、蘇軾等不都成了所謂巧言令色的人。這說明了作者主觀認識上的偏激錯誤,以及為人氣度上褊狹刻薄。諸如歐陽修、司馬光等人的建議也并非毫無采納之處,作為一個執政者,應虛懷若谷,多方聽取意見,然后參酌而行,這樣才能把事辦好。而王安石在各方面、各階層人士都對改革還不太了解的情況下,蠻橫地推行改革,最終結果必然是失敗。其次,所引典故證據并不能完全說明現實所行的合理性與正確性。北宋中后期,積弊很深,改革是必須進行。但改革的成功與否,則系于改革的具體內容是否合理,改革前期準備工作是否充分,改革過程中的措施是否適度,改革用人是否稱職,改革中能否有效協調各方面利益,團結大多數人士,這些因素在王安石變法中都沒有很好地做到。由于沒有協調好各方面關系,以致上任伊始四方支持的大好局面,在一年后竟然轉為反對的局面,面對這種變化,王安石不能立即進行反省自察,反而視不同意見為邪說,反對者為壬人。又引商王盤庚遷都之事作為辯護證據,而不細察其中的差異,因此,蘇軾曾以晉武帝平定東吳因堅持己見而成功、符堅伐晉因獨斷專行而亡國、齊桓公重用管仲而稱霸諸侯、燕王專信子之而敗亡等史實,來說明“事同而功異”的道理。盤庚遷都歷史證明是因明成功的,王安石變法雖應時而生,卻是失敗的。

  改革是需要堅定的政治立場,但不需要剛愎自用、獨斷專行。王安石的個性以當時人的評論,是“狠愎”、“強忮”,而且不通人情。王安石不喜修飾,以致衣服臟了不換洗,也不常洗臉,很多人視之為賢,也有人認為這是不近人情,是奸惡的表現。王安石年輕時曾為韓琦的僚屬,因勤于讀書,常至深夜,次日上班往往不及盥洗,韓琦以為夜飲放縱,就語重心長地勸其趁年輕多讀書,好好把握自己,王安石一言不發,離開后抱怨韓琦不了解他,從此一直心存疙瘩。后來韓琦了解其賢名,欲予以提拔,王安石堅辭不屈。變法時,因政見不合,王安石在日記中多次詆毀韓琦。王安石的反目之快是時人所不能容忍的,如歐陽修、韓琦、富弼都是他的師長輩,對他也多有賞拔之恩,是當時士林的旗幟,變法伊始就被王安石統統斥為奸人,激起了士大夫們的普遍不滿。可見,王安石性格中的斗爭不協和性注定只能激化矛盾,使改革面臨更大的阻力。《邵氏聞見錄》記載了一件趣事,司馬光曾回憶,王安石與其曾同為包拯的下屬,一日牡丹盛開,包公置酒賞花,舉杯相勸。司馬光不喜飲酒,但強迫自己迎酬,王安石則始終不飲,沒有給包公面子。這件事對司馬光有震觸,他感嘆自此以后,才了解到王氏的倔強不屈。王安石的這種性格注定在中國傳統的政治環境中,不適合擔任宰相這樣的職位。因此,當神宗就命相事作咨詢時,韓琦就認為王安石不合適,而適合作翰林學士。

  在政治閱歷經驗上,《邵氏聞見錄》認為王安石也有不足之處,分析王氏的政術能治理好一個地區,但不能治理一個國家,其原因在于不了解全國各地的差異。而且司馬光也有同樣的缺點,都是年輕考取進士,很早就作了顯官、京官,沒有周歷各地。蘇軾、章惇等則不同,因此政見較為實際可行,如關于雇役、差役之爭,司馬光上臺后,盡廢新法,蘇軾就持不同意見,認為新法中也有可取之處,募役法不宜廢。章惇為人雖惡劣,但反對驟廢募役法卻是正確的,他認為當初改差役為募役太過急迫,產生了很多后遺癥,現今再作更張,應研究透徹,而五日內盡廢募役,必然留下后患。看來司馬光也犯了其批評王安石的“用心太過”的毛病,本來治理國家就是件難事,千頭萬緒,很難做到中庸之道。

  王安石變法的歷史意義是巨大的,值得后人悉心研究。王安石的洞察時弊的政治敏銳性、革舊布新的勇氣,以及堅定不移的政治立場是應該肯定的,新法中也多有合理可行的內容,但是什么導致了改革的失敗?擯除王朝政治體制的局限等外部因素,其本人的缺點也不少,其弟王安禮在神宗詢及外界對王安石的評介時說:“恨知人不明,聚斂太急耳。”這句話非常尖銳,既批評改革中用人不當,又批判了改革本身,即聚斂之患,難怪神宗聽了很不高興。問題的關鍵在于,封建改革的根本出發點何在?不在于拯民于水火,而在于挽王朝于頹勢。作為王安石,他必須首先迎合神宗的心意,才能獲得有力的支持。年青的神宗一心所求的無非是財政豐足、國勢強盛,而這些都離不開錢這個字。雖然王安石變法是一個系統的改革,涉及到政治、經濟、軍事、社會組織、教育等,圖旨宏大,制定之初也曾考慮到老百姓的利益,開辟合理的財路,但在施行中多有偏差,又不顧人民的意見,只考慮怎樣滿足皇帝的富國強兵之夢,一心旦夕成事,這就不僅喪失了改革的群眾基礎,而且違背了事物發展的規律,最終必然失敗。

附:

  • 與王介甫書
  • 司馬光

  光居嘗無事,不敢涉兩府之門,以是久不得通名于將命者。春暖,伏惟機政余裕,臺候萬福。孔子曰:“益者三友,損者三友。”光不材,不足以辱介甫為友,然自接待以來,十有余年,屢嘗同僚,亦不可謂之無一日之雅也。雖愧多聞,至于直諒,不敢不勉,若乃便辟、善柔、便佞,則固不敢為也。孔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君子之道,出處語默,安可同也?然其志則皆欲立身行道、輔世養民,此其所以和也。

  曏者與介甫議論朝廷事,數相違戾,未知介甫之察不察?然于光向慕之心,未始變移也。竊見介甫獨負天下大名三十余年,才高而學富,難進而易退,遠近之士,識與不識,咸謂介甫不起而已,起則太平可立致,生民咸被其澤矣。天子用此起介甫于不可起之中,引參大政,豈非亦欲望眾人之所望于介甫邪?今介甫從政始期年,而士大夫在朝廷及自四方來者,莫不非議介甫,如出一口,至閭閻細民小吏走卒,亦竊竊怨嘆,人人歸咎于介甫,不知介甫亦嘗聞其言,而知其故乎?光竊意門下之士,方日譽盛德而贊功業,未始有一人敢以此聞達于左右者也。非門下之士,則皆曰彼方得君而專政,無為觸之以取禍,不若坐而待之,不過二三年,彼將自敗。若是者不唯不忠于介甫,亦不忠于朝廷,若介甫果信此志,推而行之,及二三年,則朝廷之患已深矣,安可救乎?如光則不然,忝備交游之末,不敢茍避譴怒,不為介甫一一陳之。

  今天下之人,惡介甫之甚者,其詆毀無所不至,光獨知其不然。介甫固大賢,其失在于用心太過、自信太厚而已。何以言之?自古圣賢所以治國者,不過使百官各稱其職,委任而責成功也;其所以養民者,不過輕租稅、薄賦斂,已逋責也。介甫以為此皆腐儒之常談,不足為思得古人所未嘗為者而為之,于是財利不以委三司而自治之,更立制置三司條例司,聚文章之士及曉財利之人,使之講利。孔子曰:“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樊須請學稼,孔子猶鄙之,以為不如禮義信,況講商賈之末利乎?使彼誠君子邪,則固不能言利;彼誠小人邪,則惟民是虐,以飫上之欲,又可從乎?是知條例一司已不當置而置之,又于其中不次用人,往往暴得美官。于是言利之人,皆攘臂圜視,炫鬻爭進,各斗智巧以變更祖宗舊法,大抵所利不能補其所傷,所得不能償其所亡,徒欲別出新意,以自為功名耳,此其為害已甚矣。又置提舉常平廣惠倉使者四十余人,使行新法于四方。先散青苗錢,次欲使比戶出助役錢,次又欲更搜求農田水利而行之。所遣者雖皆選擇才俊,然其中亦有輕佻狂躁之人,陵轢州縣,騷擾百姓者。于是士大夫不服,農商喪業,謗議沸騰,怨嗟盈路,跡其本原,咸以此也。《書》曰:“民不靜,亦惟在王宮邦君室。”伊尹為阿衡,有一夫不獲其所,若己推而內之溝中。孔子曰“君子求諸己”,介甫亦當自思所以致其然者,不可專罪天下之人也。

  夫侵官亂政也,介甫更以為治術而先施之;貸息錢,鄙事也,介甫更以為王政而力行之;徭役自古皆從民出,介甫更欲斂民錢,雇市傭而使之。此三者,常人皆知其不可,而介甫獨以為可,非介甫之智不及常人也,直欲求非常之功,而忽常人之所知耳。夫皇極之道,施之于天地,人皆不可須臾離,故孔子曰:“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知者過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賢者過之,不肖者不及也。”介甫之智與賢皆過人,及其失也,乃與不及之患均,此光所謂用心太過者也。

  自古人臣之圣者,無過周公與孔子,周公孔子,亦未嘗無過,未嘗無師。介甫雖大賢,與周公孔子,則有間矣,今乃自以為我之所見天下莫能及,人之議論與我合則喜之,與我不合則惡之。如此,方正之士何由進?諂諛之士何由遠?方正日疏,諂諛日親,而望萬事之得其宜,令名之施四遠,難矣。夫從諫納善,不獨人君為美也,于人臣亦然。昔鄭人游于鄉校,以議執政之善否,或謂子產毀鄉校,子產曰:“其所善者,吾則行之,其所惡者,吾則改之,是吾師也,若之何毀之?”薳子馮為楚令尹,有寵于薳子者八人,皆無祿而多馬,申叔豫以子南觀起之事警之,薳子懼,辭八人者。而后王安之、趙簡之有臣曰周舍,好直諫,日有記,月有成,歲有效。周舍死,簡子臨朝而嘆曰:“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腋。諸大夫朝,徒聞唯唯,不聞周舍之鄂鄂,吾是以憂也。”子路,人告之以有過,則喜。酇文終侯相漢,有書過之史。諸葛孔明相蜀,發教與群下曰:“違覆而得中,猶棄敝蹻而獲珠玉。”然人心苦不能盡,唯董幼宰參書七年,事有不至,至于十反。孔明嘗自校簿書,主簿楊顒諫曰:“為治有體,上下不可相侵,請為明公以作家譬之:今有人使奴執耕稼,婢典炊爨,雞主司晨,犬主吠盜,私業無曠,所求皆足。忽一旦盡欲以身親其役,不復付任,形疲神困,盅無一成,豈其智之不如奴婢雞狗哉?失為家主之法也。”孔明謝之。及顒卒,孔明垂泣三日。呂定公有親近曰徐原,有才志,定公薦拔至侍御史,原性忠壯,好直言,定公時有得失,原輒諫爭,又公論之,人或以告定公,定公嘆曰:“是我所以貴德淵者也。”及原卒,定公哭之盡哀,曰:“德淵,呂岱之益友,今不幸,岱復于何聞過哉。”此數君子者,所以能功名成立,皆由樂聞直諫,不諱過失故也。若其余驕亢自用、不受忠諫而亡者,不可勝數,介甫多識前世之載,固不俟光言而知之矣。孔子稱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其恕乎?《詩》云:執柯伐柯,其則不遠。言以其所愿乎上交乎下,以其所愿乎下事乎上,不遠求也。介甫素剛直,每議事于人主前,如與朋友爭辯于私室,不少降辭氣,視斧鉞鼎鑊無如也。及賓客僚屬謁見論事,則唯希意迎合、曲從如流者,親而禮之;或所見小異、微言新令之不便者,介甫則艴然如怒,或詬詈以辱之,或言于上而逐之,不待其辭之畢也。明主寬容如此,而介甫拒諫乃爾,無乃不足于恕乎?昔王子雍方于事上,而好下佞己,介甫不幸也近是乎?此光所謂自信太厚者也。

  光昔者從介甫游,介甫于諸書無不觀,而特好孟子與老子之言。今得君得位而行其道,是宜先其所美,必不先其所不美也。孟子曰:“仁義而已矣,何必曰利?”又曰:“為民父母,使民盻盻然,將終歲勤動,不得以養其父母,又稱貸而益之,惡在其為民父母也。”今介甫為政,首建制置條例司,大講財利之事;又命薛向行均輸法于江淮,欲盡奪商賈之利;又分遣使者散青苗錢于天下,而收其息。使人愁痛,父子不相見,兄弟妻子離散,此豈孟子之志乎?老子曰:“天下神器,不可為也,為者敗之,執者失之。”又曰:“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又曰:“治大國,若烹小鮮。”今介甫為政,盡變更祖宗舊法,先者后之,上者下之,右者左之,成者毀之,矻矻焉窮日力,繼之以夜而不得息,使上自朝廷,下及田野,內起京師,外周四海,士吏兵農工商僧道,無一人得襲故而守常者,紛紛擾擾,莫安其居,此豈老氏之志乎?何介甫總角讀書,白頭秉政,乃盡棄其所學,而從今世淺丈夫之謀乎?古者國有大事,謀及卿士,謀及庶人,成王戒君陳曰:“有廢有興,出入自爾師虞庶言同則釋。”《詩》云:先民有言,詢于芻蕘。孔子曰:“上酌民言,則下天上施;上不酌民言,則下不天上施。”自古立功立事,未有專欲違眾,而能有濟者也。使《詩》、《書》、孔子之言皆不可信則已,若猶可信,豈得盡棄而不顧哉?今介甫獨信數人之言,而棄先圣之道,違天下人之心。將以致治,不亦難乎?

  近者藩鎮大臣有言散青苗錢不便者,天子出其議,以示執政,而介甫遽悻悻然不樂,引疾臥家。光被旨為批答,見士民方不安如此,而介甫乃欲辭位而去,殆非明主所以拔擢委任之意,故直敘其事,以義責介甫,意欲介甫早出視事,更新令之不便于民者,以福天下,其辭雖樸拙,然無一字不得其實者。竊聞介甫不相識察,頗督過之,上書自辯,至使天子自為手詔以遜謝,又使呂學士再三諭意,然后乃出視事。出視事誠是也,然當速改前令之非者,以慰安士民報天子之盛德,今則不然,更加忿怒,行之愈急。李正言言青苗錢不便,詰責使之分析;呂司封傳語祥符知縣,未散青苗錢,劾奏乞行取勘。觀介甫之意,必欲力戰天下之人,與之一決勝負,不復顧義理之是非、生民之憂樂、國家之安危,光竊為介甫不取也。

  光近蒙圣恩過聽,欲使之副貳樞府,光竊惟居高位者不可以無功,受大恩者不可以不報,故輒敢申明去歲之論,進當今之急務,乞罷制置三司條例司,及追還諸路提舉常平廣惠倉使者,主上以介甫為心,未肯俯從。光竊念主上親重介甫,中外群臣無能及者,動靜取舍,唯介甫之為信,介甫曰可罷,則天下之人咸被其澤,曰不可罷,則天下之人咸被其害。方今生民之憂樂、國家之安危,唯系介甫之一言,介甫何忍必遂己意而不恤乎?夫人誰無過,君子之過如日月之食,過也,人皆見之,更也,人皆仰之,何損于明?介甫誠能進一言于主上,請罷條例司,追還常平使者,則國家太平之業皆復其舊,而介甫改過從善之美愈光大于日前矣,于介甫何所虧喪而固不移哉?

  光今所言正逆介甫之意,明知其不合也,然光與介甫趣向雖殊,大歸則同:介甫方欲得位以行其道,澤天下之民;光方欲辭位以行其志,救天下之民。此所謂和而不同者也,故敢一陳其志,以自達于介甫,以終益友之義,其舍之取之,則在介甫矣!《詩》云:周爰咨謀。介甫得光書,倘未賜棄擲,幸與忠信之士,謀其可否,不可以示諂諛之人,必不肯以光言為然也。彼諂諛之人,欲依附介甫,因緣改法,以為進身之資,一旦罷局,譬如魚之失水,此所以挽引介甫,使不得由直道行者也,介甫奈何狥此曹之所欲,而不思國家之大計哉?孔子曰:“巧言令色,鮮矣仁。”彼忠信之士,于介甫當路之時,或齟齬可憎,及失勢之后,必徐得其力;諂諛之士,于介甫當路之時,誠有順適之快,一旦失勢,必有賣介甫以自售者矣,介甫將何擇焉?國武子好盡言以招人之過,卒不得其死,光常自病似之,而不能改也。雖然,施于善人,亦何憂之有?用是故敢妄發而不疑也。屬以辭避恩命,未得請,且病膝瘡,不可出,不獲親侍言于左右,而布陳以書,悚懼猶深。介甫其受而聽之,與罪而絕之,或詬詈而辱之,與言于上而逐之,無不可者,光俟命而已。

  • 答司馬諫議書
  • 王安石

  某啟:

  昨日蒙教,竊以為與君實游處相好之日久,而議事每不合,所操之術多異故也。雖欲強聒,終必不蒙見察,故略上報,不復一一自辯。重念蒙君實視遇厚,于反覆不宜鹵莽,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實或見恕也。

  蓋儒者所爭,尤在于名實,名實已明,則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實所以見教者,以為侵官、生事、征利、拒諫,以致天下怨謗也。某則以謂受命于人主,議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為侵官;舉先王之政,以興利除弊,不為生事;為天下理財,不為征利;辟邪說,難壬人,不為拒諫。至于怨誹之多,則固前知其如此也。人習于茍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國事、同俗自媚于眾為善。上乃欲變此,而某不量敵之眾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則眾何為而不洶洶?然盤庚之遷,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盤庚不為怨者故改其度。度義而后動,是而不見可悔故也。

  如君實責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為,以膏澤斯民,則某知罪矣;如曰今日當一切不事事,守前所為而已,則非某之所敢知。

  無由會晤,不任區區向往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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