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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家”、“九流十家”與“百家”

  摘 要:本文認為,先秦時期所稱的“家”,主要有兩種不同的含義。“六家”、“九流十家”,與先秦至漢代所稱的“百家”,不是同一范疇內的概念,它們之間并不互相排斥。后人不了解“家”的這兩種含義,更不了解“六家”、“九流”所產生的背景,對于先秦學術思想史有誤解。

  關鍵詞:六家、九流十家、百家、思想史

  “諸子百家”、“百家爭鳴”,是我們描述先秦時期思想界的狀況時,最習慣的用語。但是在運用它時,很少有人會去質疑:到底有哪“百家”?在當前思想史的研究、寫作中,司馬談的“六家”、劉向歆父子的“九流十家”,是真正用來描述、把握先秦時期思想界的基礎“話語”。

  不過,中國哲學史的開山者胡適,曾經反對這種做法,他指出過所著《中國哲學史》的特點:

  我這本書的特別立場是要抓住每一位哲人或每一個學派的“名學方法”……這個看法根本就不承認司馬談把古代思想分作“六家”的辦法。我不承認古代有什么“道家”、“名家”、“法家”的名稱。我這本書里從沒有用“道家”二字,因為“道家”之名是先秦古書里從沒有見過的。我也不信古代有“法家”的名稱,所以我在第十二篇第二章用了“所謂法家”的標題,在那一章里,我明說:“古代本沒有什么‘法家’……我以為中國古代只有法理學,只有法治的學說,并無所謂‘法家’。”至于劉向、劉歆父子分的“九流”,我當然更不承認了。

  這樣推翻“六家”、“九流”的舊說,而直接回到可靠的史料,依據史料重新尋出古代思想的淵源流變:這是我四十年前的一個目標。我的成績也許沒有做到我的期望,但這個治思想史的方法是在今天還值得學人的考慮的。[1]

  其后,任繼愈有《先秦哲學無“六家”》之文[2],指出“先秦有的只是老子學派、莊子學派、公孫龍學派等”[3],承認有很多學派,但是這個觀點也沒有貫穿到他所編寫的《中國哲學史》和《中國哲學發展史》之中。蘇德愷也認為:“先秦哲學本來沒有六家,而司馬談自己創造了漢初的‘六家’概念及其抽象的類目。”[4]陳啟云也有相近觀點[5]。

  但是,馮友蘭先生有專門的文章《論“六家”》,認為司馬談和劉歆所分的“六家”或“九家”的說法是有根據的:

  在先秦事實上是有這些派別……第一,在先秦的學術界和知識分子中,本來有各種的人,他們自稱,或者被稱為某種人,或者某種專家。第二,這些某種人或某種專家,在他的思想中間,確有一些自己的中心問題,對于這些問題的回答和解決,有一個共同的傾向,因此他們成為哲學上一個流派。每一個流派,都圍繞著自己的中心思想,同別的流派進行斗爭……在先秦的典籍里,我們常看見有“儒”或“儒者”、“墨者”、“隱者”、“辯者”、“法術之士”、“輕物重生之士”等名稱。這些名稱都專指一種人……這些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思想。他們的思想發展成為體系,就成為各種學術流派。這些流派是本來有的,司馬談和劉歆在記錄中把他們明確起來,給以相當的名字,其中有些名字,是沿用原來有的名稱,例如儒家和墨家,有些是他們給的新名稱,例如名家、法家、陰陽家、道家。[6]

  胡適先生的書中,恰恰也列有“公孫龍及其他辯者”一節,似乎馮先生說得比胡先生有道理。

  馮先生的影響很大,當前我們翻開各種論述到先秦學術史、思想史或哲學史的著作[包括筆者所查閱到的[日]狩野直喜:《中國哲學史》(東京:巖波書店,1953年),勞思光:《新編中國哲學史》(臺北:三民書局,1984年增訂版),吳怡:《中國哲學發展史》(臺北:三民書局,1984年),韋政通:《中國思想史》(臺北:水牛出版社,1986年第七版),臧廣恩:《中國哲學史》(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7年第二版),以及《劍橋中國先秦史》第11章《經典哲學著作》英文本)],即便在總述的部分提到有“諸子百家”、“百家爭鳴”,但是在下面寫的時候卻是儒、墨、道、法等不到十個部派及其不同時段的代表人物一個個來寫。譬如在儒家,先列孔子,次列曾、思、孟,再列荀子等小節。或者這種分家分派并不完全行之于章節結構,研究者按照時間先后分述諸子,依次寫老子、孔子、墨子等,但討論到諸子的學術性質時,“道家”、“法家”等稱呼還是存在。各種討論到“百家爭鳴”的文章,也似乎多是說說而已,要不就搬出儒、墨、道、法等家。于是,名義上的“百家”,變成了幾家、十幾家。

  也有學者認識到“六家”、“九流”之說不足,但認為可以沿用[7]。甚至英國學者魯惟一,已經認識到劉向歆父子的“九流十家”是書目,劃分有許多問題(魯惟一明確指出:“劉向和劉歆所編的書目,作為遺產,所留下的對中國哲學進行重大劃分的分類卻往往是錯誤的。”)[8],也因襲“儒家”、“道家”、“法家”等稱呼。可見“六家”、“九流”的框架,不僅影響了中國人,也漸漸影響到了西方漢學界。

  總之,在當前,“百家”成為了一個虛幻的名詞,有學者甚至明確說先秦沒有“百家”[李培棟討論了“先秦諸子真有‘百家’嗎”這一問題,認為《漢書·藝文志》“凡諸子百八十九家”一語,是把“‘家’(學派)混同于‘子’(代表人物)”,“在《漢書·藝文志》中,把學派、人物和著作混為一談。”并認為,“先秦時期的諸子超過百人是沒有問題的……然而,學派就不同了,‘諸子’雖多,而同調者不少,把他們歸類為幾個學派,把‘學派’定義為家,那么就沒有‘百家’那么多了。”][9];而對于“六家”、“九流十家”的來歷和背景,卻很少有人去考慮。

  一、百家

  其實,打開先秦至漢代的子書以及史書,“百家”的存在不容置疑。比如《荀子·儒效》:“百家之說,不及后王,則不聽也。”《荀子·解蔽》:“今諸侯異政,百家異說。”《荀子·正名》:“是故邪說不能亂,百家無所竄。”《荀子·成相》:“復慎、墨、季、惠,百家之說誠不詳。”《莊子·秋水》也說:“公孫龍問于魏牟曰:‘龍少學先王之道,長而明仁義之行;合同異,離堅白;然不然,可不可;困百家之知,窮眾口之辯;吾自以為至達已……’”《莊子·天下》也有:“其數散于天下而設于中國者,百家之學時或稱而道之。……猶百家眾技也,皆有所長,時有所用。……悲夫,百家往而不反,必不合矣!”以往認為莊子外雜篇晚至漢代才成書,從阜陽漢簡和張家山漢簡出土有《莊子》殘簡來推論,這種可能性不大。后來賈誼的《新書·過秦上》也說:“于是廢先王之道,燔百家之言,以愚黔首。”《淮南子·俶真》有:“百家異說,各有所出。”《淮南子·齊俗》:“故百家之言,指奏相反,其合道一也。”《淮南子·氾論》:“百川異源而皆歸于海,百家殊業而皆務于治。”“諸子百家”一語,也見于《史記·屈原賈生列傳》。“百家”的說法在漢代還有很多例子,此不贅述。

  但是,“家”的含義,卻值得考慮。《莊子·則陽》借少知之口說:“季真之‘莫為’,接子之‘或使’,二家之議,孰正于其情?孰偏于其理?”《韓非子·定法》載:“問者曰:‘申不害、公孫鞅,此二家之言孰急于國?’”篇末則有:“故曰:二子之于法術,皆未盡善也。”在這里,季真、接子二人,申不害、公孫鞅二子,就是“二家”!

  “百家”之所指,《荀子·成相》中有:“凡成相,辨法方,至治之極復后王。復慎、墨、季、惠,百家之說誠不詳(祥)。”這里的“慎、墨、季、惠”,應該只是荀子所舉的“百家”之代表。《莊子·天下》篇中,所謂古之道術“其數散于天下而設于中國者,百家之學時或稱而道之”,文中所列舉的“百家”,有“墨翟、禽滑釐……相里勤之弟子五侯之徒,南方之墨者苦獲、已齒、鄧陵子之屬”、“宋钘、尹文”、“彭蒙、田駢、慎到”、“關尹、老聃”、“莊周”、“惠施……桓團、公孫龍,辯者之徒……黃繚”(容易發現,《天下》篇比《荀子·成相》多了“之徒”、“之屬”這樣的表述)。

  戰國諸子多有門徒,余嘉錫先生曾經指出子書的通例是:“向歆班固條別諸子,分為九流十家。而其間一人之書,又自為一家。合若干家之書,而為某家者流,明乎其所謂家者,不必是一人之著述也(家者合父子師弟言之,《管子·乘馬篇》云:“三夫為一家。”古今訓詁之書,無以家字作一人解者)……學有家法,稱述師說者,即附之一家之中……其學雖出于前人,而更張義例別有發明者,即自名為一家之學。”[10]

  因此,確切地說,戰國時代,“子”是“家”的代表,舉一“子”可以賅括一“家”,這就是前文稱“季真”、“接子”為“二家”的緣故。所以,荀子的“非十二子”,也就是非十二家。在《非十二子》篇中,荀子還批評了子張氏、子夏氏、子游氏之儒,而《孟子·滕文公下》篇也曾說到:“楊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楊氏為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在這些地方,“子”、“氏”并用,也可見“子”與“家”表意相同。

  但是司馬談的“六家”、劉向歆父子的“九流十家”中的“家”,卻有不同的含義。這既是余嘉錫先生說“向歆班固條別諸子,分為九流十家。而其間一人之書,又自為一家”的緣故,也是《漢書·藝文志·諸子略》提及“九流十家”,又說到“凡諸子百八十九家”的緣故。

  前舉《莊子·天下》篇中,“相里勤之弟子五侯之徒”,與“桓團、公孫龍,辯者之徒”,兩個“之徒”,意義有區別。很明顯前者是指有師承、學術淵源關系的一批人,他們的思想宗旨應該差不多;而后者則僅是指思想宗旨或學術特點相近的一批人,未必有師承關系。類似“辯者”這樣的稱呼,馮友蘭先生《論“六家”》一文討論得比較詳細。但是他沒有注意到《戰國策·趙策二》中,蘇子對秦王所說的“夫刑名之家皆曰:‘白馬非馬也已’……”這里的“刑名之家”,不必然有師承關系(當然也并不是排斥師承淵源),與前面以子為代表的“家”大不相同。

  所以,在先秦時期,表示思想團體的“家”至少有兩種意涵,一種是針對有學術師承、學術淵源的學派而言的;一種是針對有相近的學術宗旨、學術興趣、學術問題的學者群而言的,不必然有師承淵源。前者為本意,后者為引伸義,外延較前者寬泛。

  戰國時的諸子,顯然更重視有學術師承、學術淵源的學派(school)這一意義上的“家”。這樣的一“家”之所以成其“家”,在于獨立的思想觀念和延續的師承淵源。戰國時期的諸子百家,一如孟子一樣,常常舉別家的核心學說以批判之,因而各家學說的核心觀念也常見于時人的著述之中。《尸子·廣澤》篇中說:“墨子貴兼,孔子貴公,皇子貴衷,田子貴均,列子貴虛,料子貴別囿。其學之相非也,數世矣而不已,皆弇于私也……若使兼、公、虛、均、衷、平易、別囿,一實也,則無相非也”[11],《呂氏春秋·不二》之說與之接近:“老聃貴柔,孔子貴仁,墨翟貴廉(兼),關尹貴清,子列子貴虛,陳駢貴齊,陽生貴己,孫臏貴勢,王廖貴先,兒良貴后。此十人者,皆天下之豪士也……夫能齊萬不同,愚智工拙皆盡力竭能,如出乎一穴者,其唯圣人矣乎!”《尸子·廣澤》、《呂氏春秋·不二》沒有像孟子、荀子那樣奉行崇儒的立場,因此有和會諸家之意。這兩篇所采用的論各子之所“貴”的表達方式,應該是一定時間、地域之內習慣的敘述方式。《列子·天瑞》記:“或謂子列子曰:‘子奚貴虛?’”今傳《列子》一書之所謂真偽,尚有爭論,不過《戰國策·韓策二》也記載:“史疾為韓使楚,楚王問曰:‘客何方所循?’曰:‘治列子圉寇之言。’曰:‘何貴?’曰:‘貴正。’”“貴正”之言明顯不可靠,此文主要是用“貴正”之說喻事,故被收入《戰國策》。但它卻反映出當時論方術,是用問“何方”來問師法何人,用“何貴”來問學術宗旨,以明瞭學術師承、派別和思想宗旨。師承、派別既然不同,那么學術宗旨自然也就各異,同一個派別之內,學生若能自成一家之言,學派就會分化,學術宗旨也會相應變化,比如《呂氏春秋·不二》就說到“老子貴柔”、“關尹貴清”。

  重視學術師承、思想宗旨,不僅見之于諸子的言行,甚至見于一般的貴族、士人的言行之中。《呂氏春秋·應言》記載:“司馬喜難墨者師于中山王前以非攻,曰:‘先生之所術非攻夫?’”此司馬喜有可能就是司馬遷遠祖之在衛者[12]。《呂氏春秋·愛類》也記:“匡章謂惠子曰:‘公之學去尊,今又王齊王,何其到也?’”相比較而言,學術師承淵源更為重要,因為師承一定,那么學術宗旨也就能大體把握,雖有變化而不遠。比如當時儒、墨早已分化,但是儒、墨之稱卻很通行,就是因為其分化之后的派別之間雖然互相批判儼若水火,但在別人看來,學術宗旨終究相去不遠。當時人很重視師承,《莊子·天下》篇便說到墨家三派“以巨子為圣人,皆愿為之尸,冀得為其后世”。《呂氏春秋·去宥》則記載:“荊威王學書于沈尹華,昭厘惡之。威王好制。有中謝佐制者,為昭厘謂威王曰:‘國人皆曰:王乃沈尹華之弟子也。’王不悅,因疏沈尹華。”中謝能夠進讒言于威王,就是部分因了當時人重視師承的心理。

  戰國時的“百家爭鳴”,一個突出的表現,就是諸子把握其他學說的淵源和宗旨,或不同學說之間相近的特點,以進行批判。這樣的內容很多見,前引《莊子·天下》、《孟子·滕文公下》、《尸子·廣澤》、《呂氏春秋·不二》不具論;《荀子·天論》、《荀子·解蔽》兩篇,據學者考證是荀子本人重返稷下“最為老師”時所作,《荀子·非十二子》篇,據考證是荀子居于蘭陵時的作品。[13]《荀子·天論》篇中說:“慎子有見于后,無見于先。老子有見于詘,無見于信。墨子有見于齊,無見于畸。宋子有見于少,無見于多。”《荀子·解蔽》篇中說:“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宋子蔽于欲而不知得,慎子蔽于法而不知賢,申子蔽于執(勢)而不知知,惠子蔽于辭而不知實,莊子蔽于天而不知人。”兩次批評墨子、宋子。而《荀子·非十二子》分別批判了它囂(或以為范睢之訛[14])、魏牟;陳仲、史鰌;墨翟、宋钘;慎到、田駢;惠施、鄧析;子思、孟軻,而標舉仲尼、子游(或以為當為子弓);后文還批評子張氏、子夏氏、子游氏之賤儒。這與上面兩篇相比,最明顯的是再一次批評了墨子、宋子,說明當時墨子、宋子的學說影響很廣。值得注意的是,《荀子·天論》、《荀子·解蔽》中,荀子對于墨子、宋子是分開批評,《非十二子》則合在一起,說明《非十二子》的兩兩列舉僅是根據某種相似性,同中還有異,不能將之視作“刑名之家”那樣的學者群(這也說明“刑名之家”這樣的稱呼,不是先秦時期的主流)。

  因此,“百家”,是泛指當時諸多的學派,每一個自成一家之言的學者都可以成為一家。從這種角度來看,說先秦有“百家”,決不是什么夸張之說。雖然當前尚看不到一本著作提及所有的百家之名,但這恐怕只是因為時間、地域和諸子的學術方向有不同,而學有顯有不顯。比如孟子所批評的墨子、楊朱,應該是反映當時至少在稷下這兩家學說很流行;但荀子在稷下所批評的對象中,就沒有明確提到楊朱;而荀子在蘭陵的作品中,批評的對象又與稷下大不一樣;《尸子·廣澤》與《呂氏春秋·不二》的討論對象也不完全一致。孔門有“七十子”,稷下學宮中的大夫也有七十六人[15]。先秦養士成風,四大公子、呂不韋等人的食客都不下千人,這些游士除掉雞鳴狗盜、刺客游俠等專門人才外,有很多就是百家學者,他們如果沒有標舉某一家或自成一家之言的本事,是不會得到尊重的。秦火之后,漢廷所藏子書,《諸子略》說“凡諸子百八十九家”。對于先秦秦漢時期的子書,這應該是只會少不會多的統計。

  二、六家

  漢初,“學天官于唐都,受易于楊何,習道論于黃子”的司馬談,“愍學者之不達其意而師悖,乃論六家之要指”,討論了“陰陽、儒、墨、名、法、道德”六家。今存于《太史公自序》中的“論六家之要旨”,后面較長的部分可能是司馬遷的補述,我們且統稱之為司馬氏父子之論。司馬氏父子論“六家”,主要不是針對先秦時期有學術師承的學派,他們所說“夫陰陽、儒、墨、名、法、道德,此務為治者也”,是討論的六個對于“治”有重要影響的思想理論,沒有談及縱橫等與“治”關系不大的學說。儒、墨本來是學派名稱,通行已久,人們自然容易知道其治國的學術宗旨;道家這一名稱的出現,不晚于漢初(《史記·陳丞相世家》:“始陳平曰:‘我多陰謀,是道家之所禁。’”《史記·齊悼惠王世家》:“召平曰:‘嗟乎!道家之言:當斷不斷,反受其亂。乃是也。’遂自殺。”),當時在社會上頗流行,其無為的思想取向也是時人比較熟悉的。陰陽、名、法,則很明顯也是指學術宗旨,而不是對具體學術派別的指稱。這一點,蘇德愷先生有比較有力的論證。他指出“法家”這個名詞司馬遷沒有用,《七略》中的法家人物商君,申不害,慎到,韓非,在《史記》中分別被列入《老子韓非列傳》、《商君列傳》、《孟子荀卿列傳》之中,說明司馬談注重的是抽象的概念,而不是漢初重要人物或主張,是“將天下各個歷史時期的見解與論述集合起來分為六部分”,“把中國哲學史概念化”[16]。

  所以,這里的“六家”盡管也是稱為“家”,也用了先秦常見的儒、墨這樣表示學術師承淵源的名詞,但是儒、墨在此卻是用來表示學術宗旨,不是對于先秦秦漢時期學派的劃分(否則分類有兩個標準),更沒有對應具體的人物。“六家”是談論學術思想中,有關于治國的六個重要的思想取向。就治國之術而言,先秦諸多思想家或流派中的學說,可能不止這六個傾向;而某一思想家或流派可能會同時出現若干個思想傾向,尤其常見的是雜有名學、陰陽學的學說。因為“名學既為各派辯論的工具,則名家之不當獨立成家,自不言而喻,不過惠施、公孫龍等特以辯論著名而已”[17];而所謂陰陽的學說,起源很早,已經成為先秦諸子的基本通識[18]。

  因此,這里的“六家”,是與“百家”不同類型的概念,并不互相排斥。在司馬遷的《史記》中,我們可以看到很多的“百家”之稱,這也證明“六家”與“百家”,雖然都使用“家”,但是并不互相排斥。使用同一詞語而所指不同,這是中國思想史上很常見的現象。

  另外,恐怕司馬談不是憑空創造出“六家”的概念,而是有所繼承、發展,這也是中國思想史的特點。《尹文子·大道上》指出:“大道治者,則名、法、儒、墨自廢;以名、法、儒、墨治者,則不得離道。”這里的“大道”、“名”、“法”、“儒”、“墨”,是《尹文子》所歸納出的各種治國主張,與司馬談所說的“夫陰陽、儒、墨、名、法、道德,此務為治者也”相比,少了“陰陽”。《尹文子》一書,過去被懷疑為魏晉時偽托之作,當代學者已經基本說明此書不偽、不晚[19]。而且,《莊子·天道》中有:“禮法度數形名比詳,治之末也”,論調與《尹文子》接近,這正好說明《尹文子》或有所承。故而《尹文子》這一段不太可能是因襲《論六家之要旨》,舍棄了“陰陽”;而很可能是相反。

  但是司馬氏父子不是如《尹文子》那樣,獨推重道家,而是分析了各家之利弊,雖然也對道家比較推重,但是卻說“其辭難知”,而對于其它家也指出了不可廢之處。所以司馬氏父子之論,與《尹文子》有很大不同。

  《尹文子》、司馬氏父子談論諸子學說的方式,是就某一學術趨向進行評論,與先秦學者常見的論述方法相比,改變非常大。戰國時期的諸子,一如孟子、荀子一樣,常常是點數某人某家(氏)之名,舉其核心學說(批判)。在司馬氏父子前后,有不少人還是像先秦諸子一樣,談論諸子百家(《淮南子·俶真》說:“百家異說,各有所出,若夫墨、楊、申、商之于治道,猶蓋之無一橑,而輪之無一輻,有之可以備數,無之未有害于用也。己自以為獨擅之,不通之于天地之情也。”所論“百家”的方式,與前引《荀子·成相》相近。揚雄《法言·五百》說:“莊、楊蕩而不法,墨、晏儉而廢禮,申、韓險而無化,鄒衍迂而不信。”筆法與《荀子·非十二子》接近),但是逐漸衰微。這一現象,很可能和戰國末期到秦漢時期的學術風氣變化有關(戰國時期,學術中心地區是“儒分為八,墨離為三”,學派不斷細分,學術邊緣地區如秦、楚,則出現了像《呂氏春秋》這樣的大融合著作,和《莊子》外雜篇、《鹖冠子》等這樣思想折衷的作品;學術中心地區守師說較嚴,《孟子》記陳良之弟子陳相歸附許行,在學術宗旨上是盡棄前學,漢代經書傳授還有家法,學術邊緣地區,學者轉益多師。秦火之后,學術融合和學者雜學百家言的趨勢很明顯。“學者之不達其意而師悖”,是漢初的實際情況),擬另文討論。

  三、九流十家

  《莊子·天下》篇討論學術思想發展變化,漢初有《淮南子·要略》繼續這一探討。該篇結尾論述了太公之謀,周公之訓及儒者之學,墨子用夏政,管子之書,晏子之諫,縱橫修短,申子刑名之書、商鞅之法、劉氏之書(《淮南子》)的出現原因,目的則是批判這些學說為“救世之弊”而起,僅“循一跡之路,守一隅之指”,只有的“劉氏之書”才“與世推移”,能“置之尋常而不塞,布之天下而不窕”。

  劉向歆父子主持校書,分群書為經傳、諸子、詩賦、兵書、數術、方技,尊經崇古之意與《莊子·天下》接近(《莊子·天下》說“古之人其備乎”,古之道術“其明而在數度者,舊法世傳之史尚多有之。其在于《詩》、《書》、《禮》、《樂》者,鄒魯之士搢紳先生多能明之”);其區分諸子為“十家”,在六家之外,新增添了縱橫、雜、農、小說幾家。他們也進行了學術思想史方面的研究,其探討“九流”蓋出于古之某一王官,與《淮南子·要略》探究淵源相仿;分析九流長處及流弊,與司馬氏父子之論接近,只是最推重儒家。

  劉向歆父子的本職工作,是要為漢朝的皇家藏書校勘、分類、編目。就諸子書而言,所分的“九流十家”,是一個目錄名稱,在圖書分類學的意義上,有首創意義。他們采用“六家”之模式,并有所補充,是一種可取的選擇。而且這里的“九流十家”,也不是要取代百家,我們可以與兵書部分比較。《漢書·藝文志》兵書部分記有:“漢興,張良、韓信序次兵法,凡百八十二家,刪取要用,定著三十五家。諸呂用事而盜取之。武帝時,軍政楊仆捃摭遺逸,紀奏兵錄,猶未能備。至于孝成,命任宏論次兵書為四種。”任宏所錄兵書四種當就是“兵權謀”、“兵形勢”、“兵陰陽”、“兵技巧”。可以看出,兵書是由百八十二家刪要為三十五家,最后分為四種。很明顯,這里的“種”是不斷刪要、歸并而成的。與《諸子略》相比較,此處兵書的“四種”對應于“九流十家”;而漢興時的兵法“凡百八十二家,刪取要用,定著三十五家”,恰相當于劉向歆父子校書時的去重定著,頗類似于劉向重新編訂《戰國策》等書。這說明,劉向歆父子“九流十家”中的“流”和“家”,是與“百家”不同類型的概念。以“九流十家”為框架的《諸子略》也說:“凡諸子百八十九家,四千三百二十四篇。”向歆父子“九流十家”之“流”和“家”的意義等同于“種”,應該看作“百家”上面一層的綱目名稱。

  但是,“六家”本來不對應具體學派和人物,此后則有了相對應的子書、人物。當“九流十家”這個創建的目錄名稱,連同他所對應的書籍,由史書附錄進入史學,再進入學術思想史的領域之后,身價漸增,《莊子·天下》篇和《淮南子·要略》篇難望其項背。盡管后來書差不多都丟了,但是那個名目還在。后人“循名責實”,找尋目錄的名稱與內容之間的關系時,當然會發現“九流”的分類不徹底[20],不合理;可是,卻少有人去質疑那名稱本身了。到章學誠在《校讎通義》中表彰劉向歆父子的工作為“辨章學術,考鏡源流”之后,一個王官之學——九流——諸子的學術思想線性演化圖,就成為了仿佛真實的歷史描述,人們漸漸遺忘了“百家”。胡適先生曾經提出了《諸子不出于王官論》,不承認“六家”、“九流十家”。可惜,他也沒有跳出這一建構的框架。

注釋:

[1]胡適:《中國古代哲學史大綱臺北版自序》,《胡適學術文集·中國哲學史》,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第5—6頁。

[2]任繼愈:《先秦哲學無“六家”——讀司馬談〈論六家要旨〉》,《文匯報》1963年5月21日。此文有可能是受到湯用彤《論中國佛教無“十宗”》(《哲學研究》1962年第3期)的影響,而反駁馮友蘭。

[3]任繼愈認為先秦有“法家”,這或可能是受到了當時意識形態的影響;任繼愈認為司馬談“講的六家,是漢初當時流行重要學派”,不確,詳蘇德愷文。

[4][美]蘇德愷:《司馬談所創造的“六家”概念》,劉夢溪主編:《中國文化》,第七期,第134頁。

[5]陳啟云:《“儒家”、“道家”在中國古代思想文化史中的定位》,《中國古代思想文化的歷史論析》,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

[6]馮友蘭:《中國哲學史論文二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86—87頁。原載《哲學研究》1959年11、12期合刊。

[7]參龐樸:《“六家”淺說——兼評“四人幫”的儒法擴大化》,《沉思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49—50頁;楊憲邦主編:《中國哲學通史》,第一卷,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7年,第114、115頁;孫開泰:《春秋戰國百家爭鳴及相互影響》,《文史知識》,1988年第2期。

[8]參崔瑞德、魯惟一編:《劍橋中國秦漢史》,北京: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年,第696頁。

[9]見夏乃儒主編:《中國哲學史三百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36—38頁。

[10]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608頁。

[11]《尸子》一書,據劉向《別錄》是尸子自作,故長期以來被認為是偽書,參張心澂:《偽書通考》,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1998年影印本,第832—834頁。但前人辨偽,多不明余嘉錫所說古書是學派著作的體例,見年代上有矛盾之處,便認為《尸子》是偽書,是多事之辨。不過,《尸子》一書曾經散佚,《隋書·經籍志》著錄《尸子》二十卷,記“其九篇亡,魏黃初中續”。對此,有學者認為是采綴而不是“續書補作”,見魏啟鵬:《〈尸子〉與子思之學》,武漢大學中國文化研究院編:《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636—643頁。

[12]參范耕研說,陳奇猷:《呂氏春秋校釋》,上海:學林出版社,1984年,第1216頁注13引。

[13]參廖名春:《〈荀子〉各篇寫作年代考》,《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1994年第6期。

[14]金德建:《先秦諸子雜考》,鄭州:中州書畫社,1982年,第176頁。

[15]《史記·田敬仲完世家》。《鹽鐵論·論儒》篇則說“稷下先生千有余人”。

[16][美]蘇德愷:《司馬談所創造的“六家”概念》,劉夢溪主編:《中國文化》,第七期,北京:三聯出版社,1993年。

[17]蔣伯潛、將祖怡:《諸子與理學》,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1997年,第23頁。該書原為世界書局1942年所出“國文自學輔導叢書”之一。

[18]葛兆光:《七世紀前中國的知識、思想與信仰世界》,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1998年,第154—156頁。

[19]參董英哲:《〈尹文子〉真偽及學派歸屬考辨》,《西北大學學報》,1997年第3期;王曉毅:《國學舉要·道卷》,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71頁。郭犁華認為《尹文子》中提到了“道、儒、名、墨、法”諸學派,成書當晚于司馬談劃分六家。見氏著:《尹文子中道、名、法思想的研究》,《哲學與文化》,第23卷第9期,1996年9月。轉引自李賢中:《尹文子思想探析》,《安徽大學學報》,1998年第1期。按:以司馬談所論“六家”為首創、斷代標準,值得商榷。

[20]如江瑔曾經指出:“大氐所謂某家之學者,皆綜其學術之宗旨言之。必其宗旨純一,可以貫澈初終,成一家言者,而后舉其綱以括其目。然竊援名以核實,惟名、法、墨、農、陰陽五家為名正而言順(按墨為學術之名,與名、法諸字同,非墨子之姓,詳見下),余皆于理有未安……”見氏著:《讀子卮言》,卷一第二十頁,排印本。

(作者單位:北京師范大學歷史學院史學研究所 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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