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屆“ 應氏杯”中國大學生圍棋賽競賽規程
一、批準單位: 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
二、主辦單位: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棋類分會、上海市應昌期圍棋教育基金會
三、承辦單位: 汕頭大學、汕頭市圍棋協會
四、協辦單位:汕頭市體育局、中國國學網
五、支持單位:汕頭紋枰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六、競賽日期:2016年7月19日至27日
七、活動地點:廣東汕頭市帝豪酒店、汕頭大學
八、競賽項目:男子個人賽、女子個人賽、團體賽(男子組、女子組)以及混雙賽。
九、參賽單位: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二)特邀臺灣、香港、澳門、韓國、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等地知名大學代表隊。
十、參賽運動員資格:
(一) 參賽運動員應為按照教育部有關全國高等院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有關規定(以及相關的特殊招生政策),經考生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審核錄取(在教育部高校學生司注冊備案)的在校在讀大學生(函授學生、成人高考學生、電大學生、進修班學生、短訓學生等不予報名)。
(二)參賽運動員必須文化課考試合格,遵守學校各項有關規定,身體健康并適宜參加比賽者。
(三) 除港、澳、臺及被邀請國家、地區的高校棋手外,參賽運動員必須在教育部學生體育協會聯合秘書處正式履行注冊并通過審核。
(四)參賽運動員必須為28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本屆比賽年度,已獲得教育部門認可的高等院校頒發的學歷或學位的應屆畢業生。
十一、運動員注冊:
參賽運動員以運動員所在學校為單位在《中國學生體育競賽管理系統(網址:http://nssc.org.cn)》中進行網上注冊。
十二、競賽辦法:
(一)采用應氏計點制圍棋規則。
(二)在男、女組個人賽中同時計團體賽成績,一次比賽決定個人和團體名次。
(三)采用“積分編排制”男子11輪,女子9輪。專業業余混合比賽。
(四)每輪比賽,每方限時72分鐘,超過者可“超時罰點”。超時罰點為:每超時12分鐘罰2點,總超時超過36分鐘以上判負。棋手遲到15分鐘者按棄權判負處理。
(五)個人賽以個人總得分排列名次。
(六)若遇總分相同時,則按照:違紀次數、所勝對手的最高總得分、所遇對手的最高總得分、直勝、抽簽的順序進行比較,優勝者名次列前。
(七)比賽嚴格執行中國大學生體育競賽違紀處理規定。
十三、錄取名次和獎勵辦法:
(一) 學生團體和個人賽依照參賽的隊(人)數決定錄取名次并給予獎勵,8隊(人)以下減一錄取,8隊(人)以上錄取前八名。
(二)團體名次:普通組和高水平組分別錄取;計算辦法按各隊在男、女專業和業余混合比賽個人總得分相加計算,得分多的隊名次列前,依次計算出本次比賽男子組、女子組團體成績。
1、普通組:未具有特殊類型招生資格的普通高校。
2、高水平組:具有特殊類型招生資格的普通高校(高水平運動隊、體育專業單招)。
(三)個人名次:專業段位棋手和業余段位棋手分別錄取。
(四)邀請隊伍不參加中國大學生團體名次爭奪,將另設優勝獎1名,其余每隊授予榮譽獎杯;可參與個人名次爭奪,名次不影響中國大學生排名(并列),頒發證書。
(五) 獎勵辦法
1、獲得各組團體前八名的隊頒發獎牌。
2、獲得各組單項前八名的運動員頒發成績證書,并給以獎勵。
(六)為了增進各校間的交流,比賽期間將設立晚間棋藝交流環節,增設混雙賽,混雙賽是以參賽每隊男女棋手各一人組成,領隊教練可以混合配對方式參賽。組委會將根據報名情況,制定具體競賽辦法。
(七)參賽人員贈送紀念品。
十四、報名日期、辦法:
(一)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賽,各單位可報領隊1名、教練員1名,男棋手4名,女棋手2名。其中專業男棋手最多2名,專業女棋手最多1名。
(二)棋手參加個人賽方可參加混雙賽。
(三)報名表(見附件)加蓋學校章,于2016年7月1日前掃描或拍照發至dxsqx@bnu.edu.cn(大棋協)531421058@qq.com(賽會聯絡部),聯系人:周龍13809845678,報名截至日期為7月1日。
十五、報到:
(一)報到時間:2016年7月19日。
(二)報到地點:廣東省汕頭市帝豪酒店(中國廣東汕頭市金砂路188號)。
(三)報到時參賽隊需攜帶加蓋參賽單位公章的報名表原件。參賽人員須交驗學生證、第二代身份證原件。
(四)所有參賽代表隊需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含比賽期間及往返比賽途中)。
(五)交通: 揭陽潮汕機場距離酒店30公里; 汕頭火車站距離酒店 2公里; 潮汕高鐵站距離酒店 20公里。如需接站請報到前7天提交需接站的日期、車次、時間、航班、人數等信息。
(六)各代表隊自備隊(校)旗一面,尺寸顏色不限。報到時交予接待處(報到處)。
十六、經費:
(一)各參賽單位差旅費自理。
(二)所有參賽代表將會安排入住帝豪酒店。為參賽代表隊提供的所有房型為雙人間和部分大床間。
(三)各代表隊報到時,每人每天向賽會交納食宿費人民幣200元;超編人員食宿費用每人每天300元。如需單間每人每天另交納180元。
(四)大會負責競賽、宣傳、獎品、文化考察活動、食宿不足部分的補貼及有關比賽費用。
十七、仲裁、裁判:
(一)仲裁由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棋類分會選派,其職責按《仲裁委員會條例》執行。
(二)由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棋類分會與中國圍棋協會負責審查和監督運動員資格。賽會期間,由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棋類分會與仲裁委員會協助資格審查委員會工作。
(三)正、副裁判長、編排長由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棋類分會和中國圍棋協會商議后選派。
十八、其它事宜:
(一)開幕儀式:于7月19日在18:30在汕頭市帝豪酒店召開;各隊全部出席;
(二)聯系會議:裁判長、領隊和教練員聯系會議于7月19日21:00在汕頭市帝豪酒店召開。各隊必須派領隊或教練員出席;
(三)由于機票、火車票實名購買,請各參賽隊務必在當地預定或購買返程機票或火車票;
本規程解釋權屬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棋類分會,未盡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