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劍雄談歷史上的統一與分裂
葛劍雄教授《統一與分裂——中國歷史的啟示》增訂本最近由中華書局出版,這部著作的源頭是1989年在吉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天之下——統一分裂與中國政治》,1994年他又在三聯書店出版了《統一與分裂——中國歷史的啟示》。對于這一問題的研究,延續了二十多年,其間經歷的風風雨雨,在葛教授看來,既說明探索的艱辛,也是一種幸運。本報就此請他談了成書的過程以及一些基本的學術觀點。
《統一與分裂》一書的人和事
中國的“統一與分裂”這個話題應該是二十世紀才出現的。
葛劍雄:到上一個世紀的時候,大家總是把統一的好處說得越來越高,還有就是始終強調我們中國自古以來就是統一的,解放后再加上一個“多民族的國家”。但是這個說法有很多問題,比如北宋,北界在現在北京、天津的南面,河北的中部,山西的中部,北面就是燕云十六州了,但是北面就是契丹人建立的遼朝,遼朝可以一直到西伯利亞,很大。那你說這時的中國算統一嗎?很多寫在書面的話,不好放在地圖上。960年,趙匡胤的時候,或者就算到他的弟弟趙光義把最后一個割據政權山西的北漢滅掉的時候,用宋朝的標準或正統的標準看當然是統一的。可是我的老師譚其驤先生在畫地圖(《中國歷史地圖集》)的時候,問題就來了。宋朝北面是遼朝,遼朝是從燕云十六州,一直往北,到東北,西邊到伏爾加河流域;北宋中期又出來一個西夏,今天的寧夏、甘肅那里;北宋南面,自從南詔以后變成大理國,就是云南這里;原來西藏的吐蕃,后來成為吐蕃諸部;然后今天新疆那里又是一片,分出去那么多,你說中國統一不統一?再說,什么叫“中國的統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當然清楚了,中華民國也清楚。以前春秋戰國的時候,“中國”是什么呢?“中國”只是中原的一塊小地方。比如說,魏源寫的《圣武記》里面,第一句話就是“臺灣自古不通中國”,但他這里的“中國”指的是中原王朝,所以這個概念要分清楚。又比如說,中國歷史上究竟是統一的時間長還是分裂的時間長?清朝皇帝退位的時候也還沒有統一,香港就沒有了。就算香港還小吧,俄國把邊疆都割掉,你說統一不統一?太平天國起來的時候,占了那么大的地方,自己建了國都;北洋軍閥政府的時候統一不統一?實際上,我們說統一是主流,但并不是說,它的時間一定要長。
這些方方面面的困惑都促使你寫這本書。
葛劍雄:1987年,吉林教育出版社組織一套中國政治叢書,我就把這些思考寫出來,后來出版了《普天之下——統一分裂與中國政治》。到了1988年,學校發出通知,征集“紀念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十周年理論討論會”論文,我把書稿的主要觀點寫成《統一分裂和中國歷史》應征。我的論文入選教育部的理論研討會,我去南開大學參加會議。這次會議組成評委評選出席全國理論討論會的論文,我的論文再次被選中,另一篇是北大羅榮渠先生的。北京的討論會是當年12月開的,當時上海參加的有八個人,復旦大學的蔣學模、顧國祥、葉易還有我,上海社科院的俞新天、李君如和陳鋒,還有一位寶鋼的代表。帶隊的是新任市委宣傳部長陳至立,副部長劉吉是大會文件起草人之一,同去的還有理論處處長吳修藝。會議很隆重,胡啟立頒獎,每個人都給發了一千塊的獎金。
回來以后,上海社聯等又開過討論會,我就寫了第二篇《再論中國歷史上的統一與分裂》。《普天之下》這個書印了兩版,一萬多冊,之后就沒印了。后來臺灣錦繡出版社到上海,要組織一套書,我就增加了一些內容,寫了這本《統一與分裂》。這本書在臺灣先出,過了兩年三聯書店的版本才出來。
統一與分裂以及疆域與領土
統一與分裂的概念,在二十世紀以前,在歷史學家和編史書的學者那里有沒有?
葛劍雄:我們對統一有兩種標準,一種是大一統,就是以歷史上中國最大的疆域為范圍;還有一種是基本上要恢復到前朝的領土。比如宋朝,是要恢復燕云十六州的,所以統一大業一直沒有完成。但如果分裂的雙方或各方面都接受了,就不能算分裂。如云南的大理國,北宋建立時就已存在,趙匡胤說非我所有,所以雙方一直相安無事,這就不算分裂了。以前往往認為一個朝代建立了,統一就恢復了,其實沒有那么簡單。
中國古代沒有“世界觀”,只有“天下觀”。一方面認為“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另一方面又認為處在華夏諸族周邊的蠻夷地區還沒有開化,沒有必要去統治。對占不了的邊疆,還有一個自我解嘲的辦法,叫“守在四裔(夷)”,就是讓蠻夷替華夏守邊疆。俄國占了黑龍江以北的地方,清朝上下其實很麻木,沒有那么緊張;直到日本人打過來才受到刺激,天朝大國還對付不了蕞爾小國。
中國的疆域應該是在清朝時定型的,這個疆域的具體形成過程是怎樣的?
葛劍雄:清朝把明朝的疆域都繼承了,談不上侵略擴張。清朝入關前已經擁有直到外興安嶺的疆域,包括內外蒙古在內。每一次少數民族特別是北方游牧民族統一一次,疆域就大一次。蒙古統一把西伯利亞這一塊都帶進來了,北魏把興安嶺一帶帶進來了,都是這樣的。西藏是從元朝開始歸中央政府管轄的,明朝繼承下來,封了法王,設置了各級機構,朱元璋還專門派人去過。以后明朝中央政府的確不大管西藏,但是因為西藏地處內陸,既沒有鬧獨立,也沒有被外國占據,當然還是屬于中國的,這是沒有話講的。到了清朝,跟西藏關系更密切了,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蒙古人已經信黃教,蒙古已經有了活佛,還出個一世達賴喇嘛。西藏成了蒙古人的宗教圣地,大批蒙古人遷入西藏,西藏的世俗領袖經常是由蒙古人擔任的,他們成了西藏與清朝交往聯系的有效媒介。
譚其驤先生講,中國的版圖是在十八世紀中葉才定型的,這也是清朝的極盛疆域。在這一范圍內,清朝都設置了行政區,進行有效的管理。但在邊疆,由于人口稀少,有不少地方還是無人區,所以都用軍事監護的方式進行統治,由將軍衙門兼管民政,比如伊犁將軍、黑龍江將軍。為什么后來黑龍江以北都給俄國占了呢?當時清朝還是認為普天之下都是我的,與俄國簽過《尼布楚條約》就沒有問題了。但是俄國人簽了條約以后繼續不斷移民,清朝卻繼續對東北實行封禁。俄國人到黑龍江以北如入無人之境,所以自稱為“新土地的開發者”,不承認是侵占中國的領土。盡管這樣,《璦琿條約》還規定,江東六十四屯還是屬于中國的,因為屯里住的都是中國人,到后來俄國人才把我們趕過來了。這樣,1860年以后,黑龍江以北就沒有了。烏蘇里江以東當時是中俄共管的,但是管到后來,俄國人依靠武力就強占了。所以清朝從1860年以后趕快開放東北,大批移民進去,不久又開放內蒙。這樣東北到“九一八”時已經有三千萬中國人,日本無法直接吞并,只能通過偽滿洲國,同時加緊向東北和內蒙移民。
這是運用領土策略了。
葛劍雄:在西方人那里,國際法產生出來,就形成領土概念了。這和版圖、疆域都不同,承認事實叫疆域,主權就不一樣了,是在這樣的空間范圍內擁有全權。而且疆域的概念只是地面的,領土的概念要大很多了,往上是領空,往下領海、底床、底土。國際法也是逐步形成的,領土的概念、簽條約的概念,也不是一下子形成的。我們簽的第一個關于領土的條約《尼布楚條約》很有意思,條約里沒有漢文,有滿文、俄文、拉丁文,拉丁文是為了防止分歧的。當時認為東北不僅是清朝的,還是滿族人的,跟漢人沒有關系的,所以他一直把東北作為自己的后院,漢人不能進。
如果不是外敵入侵,還是不會形成領土的概念。
葛劍雄:是的。所以我們所謂的版圖就是地圖,我們為什么叫疆域而不叫領土?疆的本義是界線,域是指一個范圍,一片空間,疆域的意思就是皇帝確定的由自己直接統治或間接統治的范圍。普天之下都是我皇帝的,我皇帝愿意給誰就給誰。所以再遠的地方是我們不要,或者他們不配,沒有資格。鴉片戰爭以后,在與西方列強和外國打交道的過程中,中國人才逐漸明白了領土、主權是怎么回事,才知道有國際法。
這個時候清政府開始意識到問題了。
葛劍雄:對。假設我家有一個院子,如果沒有人進來,到底我的邊界在哪里,這個是沒有必要知道的。如果對方來了,就要畫界線了,這是一個道理。因為要跟天朝以外的人接觸,才有一個主權、領土的概念的。以前認為日本是蕞爾小國,但是外國,朝鮮卻是我們的屬國,這是很清楚的。日本侵略朝鮮,中國一定要管,法國侵略越南也是要去管的。因為日本已經學了國際法了,明明想侵占朝鮮,就逼中國先承認朝鮮獨立,法國也是這樣。還有琉球,日本開始還不敢獨占,向清朝提出,是它占北面,清朝占南面。誰知清朝不要,琉球向清朝求救,朝廷也不管。琉球當時很可憐的,派出的大臣在北京像申包胥哭秦廷一樣請求增援,清朝不睬他,他最后就自殺了。
歷史研究與國家利益
歷史研究追求的是真實,但是有些觀念會被政治利用,作為學者來說,獨立性如何體現呢?
葛劍雄:我一直主張,歷史研究與研究成果的運用是兩回事。對于歷史事實的研究,這是沒有國家利益的,也沒有現實的利益,它只有一個目的:求真。它不會因為是中國人或外國人研究就出現兩樣的結果。但是在運用歷史研究的成果上,是有國家利益的。比如說,我們現在研究歷史上一些敏感問題,如果的確涉及國家利益,而外界又不知道的,那我覺得為了國家利益,應該保密,我沒有必要去公開。但是如果已經公開了,你保密也保不了。至于這個成果在什么情況下公開,就要充分考慮國家的利益。
如果說我們從事歷史研究,得到了新的成果,的確是有利或不利于國家,那么在一定的時期,我們要保守秘密,這是應該的。如果一開始做研究的時候就不尊重歷史,那就不能夠了解歷史真相,也不能真正有效地為國家利益服務。比如說我們以前為了促進與臺灣的關系,在課本上寫:孫權的時候就派人到臺灣去,但是不講他們去干什么。實際上他到那里是去搶人的,這能證明什么?并不是說因為有國家利益,我們一開始研究就要歪曲事實,研究的過程是公開的,但是這些成果怎么發表,發表到什么程度,的確要考慮到國家利益,這個全世界都是一樣的。
問題是,我們對統一分裂的研究,不是對國家有害,相反對國家有利。比如宋朝,對外雖然“積弱”,但內部卻從來沒有分裂,在外敵入侵時也能保持穩定。從趙匡胤開始就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政策,有的一直延續下來。研究這些歷史經驗,對今天是沒有什么壞處的。所以這幾句話我是一直重復的:在統一政權中產生的消極因素和社會弊病根源并不是統一本身,更不是統一帶來的和平安寧和繁榮,而是政治制度,或者說是用什么制度來實現統一,如何統一,統一到什么程度。同樣,分裂社會中存在的積極因素也不是分裂本身帶來的,更不是戰爭和破壞所能造成的,而是沖擊、削弱了舊制度的結果。
我們講的統一,絕不是要統一到中國歷史上最大的版圖。所以跟鄰國之間,我們一方面要講清歷史,另一方面要面對現實。有一些就是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在今天的世界上,大家應該看到,我們不能過多地糾纏歷史,如果歷史都要這樣爭的話,大家就要爭到原始社會了。如果當時的人都有今天的觀念,很多分歧就沒有了。
原載《東方早報》200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