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王負劍
摘要:秦王政二十年(公元前227年),燕使荊軻[1]向秦王獻督亢地圖,圖窮匕見,當肘如果不是群臣高呼“王負劍”,秦王很可能就會喪命于荊軻毒匕之下。近年來有不同的論文解釋何謂“王負劍”[2,3]。筆者認為其中都有不當之處。本文試圖探討荊軻刺秦王這段歷史,同時對“王負劍”作一個明確的解釋。
由《史記·刺客列傳》可看出,刺殺秦王之計是經過三個階段才定下來的。整個事件是因太子丹在秦受到冷遇而起。太子丹和嬴政是小時玩伴,他們小時侯在趙國同為人質。成年后,嬴政已貴為秦王;但太子丹非但沒有什么長進,反而被送到秦國來做人質。太子身為人質,卻不明“貴易交”的道理,以為憑當年交情,秦王會厚待他;那知秦王日理萬機,正在策劃并吞六國的大計,那里會有功夫和他敘舊。太子欲求當年情誼不可得,一怒之下,帶著滿腔怨氣逃回燕國,誓言報復。
所謂報復,也就是欲致秦王于死地。致秦王于死只有二途;一是正大光明的出兵討秦,二是暗中行計刺殺秦王。燕國小而力弱,出兵討秦是不可能之事。這時太子已有刺殺秦王之心,但不知如何下手。這是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是從秦王出兵山東,蠶食諸侯,直逼燕境開始。太子眼見秦軍壓境,已到了非采取行動不可的時侯,于是向他的老師鞠武求教。鞠武知他心懷怨恨,因而對他分析情勢,指出秦國天險民豐,“民眾而士厲,兵革有馀”,勸他不可“以見陵之怨,欲批其逆鱗”,大敵當前,要謀而后動。所以當太子問他,然則如何是好時,他說得要回去好好想想才行。
鞠武身居太傅之職,老成持重,對此等軍國大事,絕不會貿然行事。燕勢單力薄,鞠武所想到的應是如何聯合各國共同抗秦。但此時卻發生了一件大事,使抗秦政策急轉直下,進入了非作最后定奪不可的第三階段。這事因秦叛將樊於期而起。
樊於期得罪了秦王,逃奔燕國,太子丹收留了他。鞠武得知后,頓覺大事不妙,認為秦對燕本來就積怨甚深,現在又收留了秦叛將,秦王更加有了攻燕的藉口,燕必危在旦夕。鞠武向太子建議“願太子疾遺樊將軍入匈奴以滅口。請西約三晉,南連齊楚,北購單于,其后可圖也。”這是一個先斷秦軍入侵藉口,再聯合各國,共同抗秦的大計。
太子不忍送走樊於期,同時又只知急功近利,認為“太傅之計,曠日彌久,心昏然,恐不能須臾”。此時太子定然提出了刺殺秦王的建議,以致鞠武一聽之下,大為震驚,說出了一番話:“夫行危欲求安,造禍而求福,計淺而怨深,連結一人之后交,不顧國家之大害,此所謂資怨而助禍矣!夫以鴻毛燎于爐炭之上,必無事矣!且以雕鷙之秦,行怨暴之怒,豈足道哉!”無奈太子心意已決,鞠武對行刺暗殺之事一無所知,只好把燕國處士田光推薦給大子。
田光其人交游廣闊,智深勇沉,年輕時也是個俠義之士。太子對田光執禮甚恭,對他說:“燕秦不兩立,原先生留意也”。田光是江湖中人,不懂行軍布陣之事,要他“留意”,也就是要他刺殺秦王了。田光聞言,當即表示他已年老力衰,非盛壯之時可比。於是他向太子推薦正值盛年的荊軻。
荊軻本是衛人,好讀書擊劍,在衛不得志,遠游他鄉,結交各地賢豪長者,是個大智大勇的人物。田光知道他不是一個平庸之輩,和他相交甚深。
田光游說荊軻,先動之以情,再以節俠之義相勉,請求他去見太子。田光為了消除太子之疑,并為了激勵荊軻,就在荊軻前自刎而亡。荊軻應允田光入宮見太子,他知道太子要見他與“燕秦不兩立”有關,但并不真正知道太子要交給他什么任務。荊軻為人,深沈好思,他雖好飲酒擊劍,但并非好勇斗狠之徒,他可能從來沒殺過人;所以當他入宮見太子,聽太子說了一番話后,久久不能言語。
太子對他說了什么呢?太子說:“燕小弱,數困於兵,今計舉國不足以當秦。諸侯服秦,莫敢合從。丹之私計愚,以為誠得天下之勇士使於秦,…誠得劫秦王,使悉反諸侯侵地,若曹沫之與齊桓公,則大善矣;則不可,因而刺殺之。”這一番話,冠冕堂皇,拐彎抹角,話中有話,不似出自太子,這個紈夸弟子之口,想來應是鞠武教他的。荊軻聽了太子這番話后,大感意外,所以久久不能言語。
顯然,荊軻已在太子話中,聽出一些話來。荊軻不是失土有責的曹沫;秦王也不是有賢相輔佐的齊桓公。秦王具雕鷙之性,暴戾之情,豈是可以輕易脅迫就范的?姑不論劫持秦王成功的機率有幾何,即使劫持成功,戰國末期的風氣已大異于春秋時代,他會守信退讓嗎?“若曹沫之與齊桓公”只是一個婉轉的說詞。荊軻一旦入秦,面對秦王,舍刺殺之外,別無他途。更何況,秦王宮中,警衛森嚴,不論劫持是否成功,他不殺秦王,秦王必殺他。太子分明就是要荊軻到秦國把秦王殺了。
荊軻聽了太子那番話后,沉思默想,早已察出其中玄機,因此說;“此國之大事也,臣駑下恐不足任使”。但事已至此,田光已死,他只有接下任務。田光和荊軻都是智深勇沉,俠義之士。他們言必信,行必果,諾必誠,不愛其軀,為當世所敬重。
荊軻接下刺殺秦王重任后,詳加策劃,然后按計劃一一行事。首先,他要找尋一個可以接近秦王的機會,以便于行刺。秦王曾以“金千斤,邑萬家”的重賞,以換取叛將樊於期的項上人頭。于是荊軻拜訪樊於期,透露自己所負謀刺秦王的重任,并解釋此行既可解燕國之患,又可報將軍之仇。但為了取信于秦王,“愿得將軍之首以獻秦王,秦王必喜而見臣”。樊於期也是一個熱血漢子,聞言當場自刎而亡。至此已有兩位俠義之士,為荊軻之行獻出了生命,荊軻刺殺秦王,可謂勢在必行。
接著,為了取信于秦,荊軻又準備好獻給秦王的燕國督亢地圖。同時太子丹以高價為荊軻購得一把鋒利匕首。這匕首出自趙國鑄劍名師徐夫人之手,鋒利異常。這匕首不但鋒利,太子丹還“使工以藥淬之”,其毒無比。《史記》說:“以試人,血濡縷,人無不立死”。如果太子只是打算“劫秦王,使悉反諸侯地”,那只要用一把普通匕首就可以了,何必淬毒?可見太子本來就有置秦王于死地之心。
荊軻慣于用劍,為什么要他改用匕首呢?皆因匕首便于隱藏之故。以往曹沫、專諸、豫讓等刺客都用匕首行刺。匕首是特短兵器,用法與劍不同,荊軻為此得費上一番功夫,演練使用匕首的招術。他為此特別設計好刺殺秦王的招式:“左手把其袖,右手揕其胸”。值得注意的是,這是一招奪命的招式,他用的又是一把淬毒匕首,顯然荊軻完全沒有生劫秦王的打算,這正是太子的本意。
知己知彼,百戰百勝。荊軻還廣為收集有關秦王的情報。他知道中庶子蒙嘉是秦王的寵臣,通過蒙嘉的引見,他便可得見秦王。他必然亦已查得咸陽宮中的各種規矩,知道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諸郎中執兵皆陳殿下,非有詔召,不得上”。荊軻估計他一旦展開刺殺行動,在諸郎中應召上殿之前,他應有足夠的時間,左手把秦王之袖,右手持匕首揕秦王之胸,一招奪秦王之命。
如今萬事俱備,只欠一個副手。但是他等待的副手卻遲遲未至。太子丹聽說他要一個副手,心想這有什么難的,不就是要找一個殺手嗎?于是便替他找來十三歲便在鬧市殺人的市井無賴秦舞陽。荊軻沒有理會秦舞陽,繼續等待。《史記》:“荊軻有所待,欲與俱,其人遠居未來”。
荊軻除了知道咸陽宮中警衛森嚴外,他可能亦已打聽到秦王頗精劍術。他要等待的是一個能內實精神,外示安逸,臨危不亂,身手不凡的副手。當年荊軻浪跡江湖,閱人無數,連蓋聶、魯勾踐等劍術名家,他都看不上眼。荊軻大勇若怯,面對他們的挑釁,認為他們暴虎馮河,心浮氣燥,不值一交,于是走而避之。對于秦舞陽這等角色,他當然就更瞧不上眼了。
太子丹見荊軻毫無動靜,不覺心急如焚,誤以為他打算悔改,是個騙飲騙食的江湖騙子,于是便試探性的問他:“日已盡矣,荊卿豈有意哉?丹請得先遣秦舞陽。”一聞此言,受此冤辱,荊軻憤怒交加,對太子戟指大罵:“何太子之遣?往而不返者,豎子也!且提一匕首入不測之強秦,仆所以留者,待吾客與俱,今太子遲之,請辭決矣!”。一言既出,駟馬難追,荊軻馬上出發。
他自知帶著秦舞陽這個“豎子”同行,一定兇多吉少,自料此行“往而不返”;因而在訣別之日,于易水之畔,和生平知己高漸離,擊筑悲歌,唱出了“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之句。
秦王聽說燕使者帶著樊於期的首級和燕國督亢地圖,前來稱臣求見,高興非凡,決定在咸陽宮以高規格接見。《史記》:“(秦王)乃朝服,設九賓,見燕使者咸陽宮”。秦以法家治國,法家講究法術勢,特別注重威儀排場。在咸陽宮中,秦王身穿朝服,設九賓之禮,召見燕使荊軻,那是怎樣的一個場面呢?
我們不妨管中窺豹,從秦始皇兵馬俑中,可見一斑。秦始皇兵馬俑三號坑是軍幕[4],也就是三軍主帥的指揮司令部。考古人員在坑中,發掘出六十多具儀仗衛士兵俑。那些兵俑身高體壯,手執金光閃閃的儀仗殳,威猛異常。我們可以想象,主帥坐鎮帳中,帳外衛士林立,叱斗森嚴,帳內一聲傳令,帳外齊聲咐和,是何等威風!但這不過是軍營陣地中,一個大將的排場而已;那秦王在咸陽宮中的排場,何只十倍于此!秦舞陽無賴出身,那曾見過這等陣仗,他一入咸陽宮,早已嚇得心膽俱裂,勉強支持到殿階之下,已是臉無人色,全身發抖。荊軻不得已,只好獨自一人上殿。
如果荊軻能等到他的理想副手,他就可以和副手同時上殿,并按計劃行事。首先由荊軻獻上樊於期的首級,再由副手呈上暗藏匕首的地圖。副手把圖卷放在秦王案上,雙手按著卷首,荊軻用雙手握著卷末,慢慢把圖卷展開,時而用左手對著地圖指指點點,吸引秦王的注意力。待全圖打開到接近卷末時,荊軻突然出其不意,左手一把捉住秦王左袖,右手抽出那藏在卷末的匕首,籍著衣袖的掩蔽之下,往秦王胸脅之間直刺。整個行動,自始至終,秦王都沒有看見那地圖卷末的匕首。這一個刺殺過程,荊軻定已研究演練過多次,可說是萬無一失。即使有所閃失,他和副手也可共同合力,以二對一,刺殺秦王。
可惜秦舞陽不是那個理想副手。秦王見秦舞陽振恐,也無心看那樊於期的首級,叫荊軻直接帶地圖上殿。荊軻上得殿來,一人無法兼顧,只好左手按著卷首,右手開展圖卷,待圖窮時,匕首已為秦王所見。荊軻左手一把捉住秦王左袖,右手舉匕直刺。秦王驚見匕首,連忙起立后退,匕首只割破了秦王的衣袖。秦王乘機扯斷衣袖,環柱而走,跟著便發生了“王負劍”那一幕。
《史記》:“(荊軻)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未至身。秦王驚,自引而起,袖絕,拔劍。劍長,操其室。時惶急,劍堅,故不可立拔。荊軻逐秦王,秦王環柱而走。群臣皆愕,卒起不意,盡失其度。…秦王方環柱走,卒惶急,不知所為,左右乃曰:‘王負劍!’負劍,遂拔以擊荊軻,斷其左股。荊軻廢,乃引其匕首以擿秦王,不中,中桐柱。秦王復擊軻,軻被八創。”
何謂“王負劍”?自從秦始皇銅馬車出土后,對王負劍的解釋,又多了一個實物論證的根據。銅馬車御者把長劍佩在后背腰間,論者據此認為,那就是秦王的佩劍方式[3];而“王負劍”就是指把劍從身后拔出。具體的方法是:一,左手伸向身后,抓住劍鞘下半部,把劍由腰后斜向左肩上方推。二,繼續推劍使劍莖(把)在背后升高超過左肩,右臂橫過頸前,用右手握住左肩上方的劍莖。三,右臂曲過頸前,右手握著左后肩上方的劍莖,左手在背后握劍鞘,雙手上下用力把劍拔出。
上述拔劍出鞘的方法,不但非常繁復,而且難以實行。秦王的劍串在劍帶之上,而劍帶則緊束于腰間,即使秦王站立不動,也無法以左手抓住掛在后背的劍鞘,順著背部,把劍莖推到左肩之上,何況當時秦王正處于惶急奔逃之中。此外,如果劍莖已在右后肩上方,再用右手把劍從右后肩向右拔出,是可行的;但用右手曲過頸前,把在左后肩上方的劍拔出,是個極危險的動作。用此法拔劍,劍一出鞘,那鋒利的劍刃離頸側大靜脈只有毫厘之差,在奔跑晃動之際,秦王必會未傷人先傷己,甚至血濺當場,刎頸而亡。劍是雙刃兵器,在頭頸肩間揮舞時,要特別小心,所以劍術中,有“劍不過腦”的用劍原則。
要弄清楚何謂王負劍,先要了解秦人是如何把劍佩在身上的。參考銅馬車御手的佩劍,可以看出,秦劍劍鞘外側有一劍帶環,此環古代稱之為“王彘”(這是一個單字,左旁為“王”,本文稱之為劍帶環),劍帶穿過環孔,把劍懸掛在劍帶上后,再把劍帶繞腰部一周,在腹前打一個花結,擊在身上。劍帶擊好后,劍鞘上的劍帶環朝外,劍綁在劍帶之內。所以秦人的劍是經由劍帶環懸在劍帶上的,劍可以沿著劍帶前后滑動。也就是說,劍可以掛在由前腹,經左側,到后背的任何一個位置上。至于劍應佩在何處,端視當時的情況而定。
以戰車御者的情況為例,戰車用的是木輪,古代車輛沒有避震設備,道路崎嶇不平,在戰場上甚至連路都沒有,戰車行走,非常顛簸。御者如果把長劍佩在左側,劍把上下振動,敲擊御者手臂身軀,嚴重妨礙御者駕車;于是御者把備而不用的劍,沿著劍帶推到后背。也就是說,御者把劍掛在后背腰際,是一時權宜之計,不是常態。
御者的劍為什么可以備而不用,推到后背呢?這是因為在正常狀況下,御者要心不二用,全神灌注在駕御上,他的安危全由身旁的車士負責。只有在危急的情況下,如馬死車毀,或車士傷亡,他才須要拔劍自保,參加戰斗。
至于一般士人貴族,在正常狀態下,劍應是佩在左側腰際的。佩劍主要有兩個目的:一是用于戰斗,另一是身份的表征。用于戰斗固然應佩在左側,以便于拔劍出鞘。用于表明身份,更應佩在左側明眼處,使人一望便知,若把長劍藏在身后,就失去其意義了。戰國曾侯乙墓出土的編鐘支柱武士像,全都是左腰佩劍的[5]。
當荊軻獨自一人上殿時,坐在案后的秦王,是否把長劍佩在后背呢?肯定不是。古人席地而坐,秦王如果和御者一樣,把長劍佩在后背,便無法坐下了。那他是把長劍佩在左側嗎?也不是。長劍佩在左側,也不便于席地而坐。秦王在坐下之前,應是把佩在左側的劍,沿著劍帶,拉到腹前,席地而坐后,把長劍橫放在腹前左腿之上。
荊軻把地圖卷軸放在秦王案前,慢慢打開,圖窮匕見,秦王驚起,扯斷衣袖,急忙拔劍。如上所述,秦王席地而坐,長劍橫放在腹前左腿之上,他匆忙間自引而起,心慌意亂,忘卻把劍推回左側原位,長劍還是懸掛在腹前。他驚慌失措之下,急忙拔劍,左手約略抓住劍鞘的中段,右手抓著劍莖,往右用力一拔。
現在的問題是:秦王這一拔,能拔出的劍身有多長呢?這得要看秦王的身材而定。太史公對身材異常的人,往往會加上一些描述,如“籍長八尺馀”,“晏子長不滿六尺”等。但他對秦王,除了提到蜂準、長目、摯鳥膺、豺聲等特征外,對他的身材并無特別的記載。我們可以假設秦王是中等身材,身高約170厘米左右,臂長約75厘米,頭部到腰際約60厘米。根據兵馬俑出土的秦劍估計,秦王劍的長度約為95厘米,劍身約80厘米。經簡易的幾何運算,秦王這一拔,拔出的劍身約為50厘米;也就是說,劍身至少還有30厘米在劍鞘內,所以“劍長,操其室”。又因青銅硬度頗高,無法把劍身彎曲拔出,所以“劍堅”,“故不可立拔”。太史公的記載有很合理的科學性。
從圖窮匕見起,秦王在短時間內,完成了閃避、起立、斷袖、奔逃、拔劍等動作,可謂身手不凡。秦王出身王族,必常佩劍。他生于亂世,童年寄人籬下,飽受欺凌,登位后又逢宮庭內亂,世情險惡,雖屬至親,亦不可信任;為求自保,定然練過劍術。只是秦王大概和一般人一樣,很少會去練習撥劍技術。秦王登基后,更是養尊處優,練劍時,早已有人把劍解下,拔劍出鞘,雙手奉上,他那會想到,拔劍時,劍應佩在何處,手應握在何方。
左右見秦王心慌意亂,六神無主,繞柱而逃;于是高喊“王負劍”。什么是王負劍?“負”的適用范圍是整個背部,包括左側背,后背,和右側背。“王負劍”就是提醒秦王,把掛在身前腹部的劍,負在左側背上。也就是說,叫他握著劍鞘上的劍帶環部位,把劍由腹前沿著劍帶,向左后推,把劍負在左側腰背部。如此,即使劍長一米,亦可以輕易拔出。
長劍掛在左側是拔劍的標準位置。無論是坐下前把劍拉到腹前的秦王,還是為求便于駕車而把劍推到背部的御者,拔劍時,都要把劍回歸到左側,才能拔劍出鞘。
秦王聽見左右高呼,回過神來,左手把劍推往左側背,右手拔出長劍,回身與荊軻搏斗。這一場搏斗,太史公雖只用了六句,區區二十七個字,但寫得驚心動魄,而且句句合乎匕劍相搏之道,值得一提。
荊軻手執匕首,見秦王拔出長劍,毫不猶豫,舉步便向秦王貼身沖去。尺有所短,寸有所長,荊軻這一沖,用的是短兵長用的戰術。荊軻只要沖入長劍之內,與秦王貼身相搏,秦王的長劍便失去威力,荊軻的短匕便可展其所長。不料荊軻才舉步,秦王的長劍已朝他腿部刺來。秦王顯然孰知用劍之道,以長劍對短匕,須拒敵于長劍之外;而劍走輕靈,以劍制敵,首攻對方四肢,只要敵方手足受創,無力再戰,便可為我所乘。
荊軻自圖窮匕見,左手把秦王之袖,右手揕其胸不成后,已知難以生離咸陽宮。兵貴神速,更何況殿下郎中已蠢蠢欲動,荊軻抱著同歸于盡的決心,眼見秦王長劍刺來,卻不閃不避,仍然住秦王貼身沖去,但求以淬毒匕首,刺上秦王一劍,便可完成使命。也是他低估了秦王長劍的威力,秦王長劍鋒利無比,這一劍直透筋骨,荊軻跌撲倒地,無力再戰。
短兵長用,除了沖入長兵之內近身相博外,還有一法,就是在長兵范圍之外,遠距離擲擊。只是這一擲極險,孤注一擲,如若不中,便得束手待斃。荊軻已別無選擇,短匕脫手飛擲而出。也不知是秦王身手了得,還是荊軻手法欠準,這一擲并未擊中秦王,匕首擊中桐柱。秦王驚魂甫定,馀恨未消,沖步上前,對著手無寸鐵,已無法再戰的荊軻,連刺八劍。荊軻因缺少了一個得力副手,功虧一簣,未能完成使命。
《史記》記載荊軻謀刺不成,負傷后,倚柱而笑,箕踞以罵曰:“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約契以報太子也。”事實上,他知太子丹已難逃殺身之禍,燕國亦將不保,想起太子當日的說辭,便說出這一番話,打算獨自一人攬起刺殺秦王之罪責,為太子脫罪,希望秦王能放過太子。這是他謀刺不成后,唯一能為太子做的事。只是這個說法騙不了秦王,秦王明顯看出,在這場搏斗中,自始至終,荊軻都是招招奪命,舍身相搏,那有絲毫生劫的打算。于是秦王大怒,立即命大將王翦攻燕。王翦大敗燕軍于當日荊軻辭行道別,那風蕭蕭兮的易水之側,接著又攻破薊城。秦軍勢如破竹,燕王雖獻上太子丹的首級,亦難息秦王之怒。五年后,秦軍滅燕。
參考資料:
[1]司馬遷,《史記·刺客列傳》。
[2]袁仲一,《釋“王負劍”》,《早期秦文化研究》,三秦出版社,2006年。
[3]黨士學,《秦陵銅車御者佩飾及“王負劍”考辨》,《秦陵秦俑研究動態》,2008年第一期。
[4]王學理,《一幅秦代的陳兵圖–論秦俑坑的性質和編成》,《文博》,1990年5期。
[5]譚維四,《曾侯乙墓》,三聯書店,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