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市轄區”名稱存在的問題
內容提要:本專題將我國市轄區名稱現存的問題歸納為三類:“市轄區只有通名而無專名”、“市轄區地名特征不明顯”、“市轄區重名問題突出”,認為市轄區名稱無論通名還是專名均亟待規范,并以上海市為例建議適當時候應予更名。
關鍵詞:市轄區;名稱;改名
中國的“市轄區”概念產生于民國初年,是城市型政區發達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產物。
“市轄區”是一個政區概念,與一般的“市區”、“城區”、“城市管轄區”、“市轄區域”等普通地理概念并不一樣。我國的“市轄區”是由政區類型之一的“市”管轄的一級行政區域單位,《憲法》第三十條規定:“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可見“區”的行政地位在“縣”之上。《地方組織法》第25條明確規定:市轄區為縣級行政單位。實際操作時,直轄市的市轄區相當于地級,或介于縣級與地級之間;普通市的市轄區行政地位一般相當于縣,故實際工作種有時撤縣設區、而有時也撤區設縣。正因為如此,我們可以比照縣級及其以上行政區劃的有關規定,來衡量一下“市轄區”名稱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筆者認為,當今市轄區名稱至少存在以下三類問題:一是有的只有通名而無專名,二是有的地名特征不明顯,三是存在大量的重名。以下分別論述之。
一、市轄區只有通名而無專名
據《200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簡冊》,山西大同、陽泉、長治、晉城、江蘇鹽城、廣東汕尾、佛山、陜西銅川、寧夏銀川九市均有名為“城區”的市轄區,河南濮陽市僅有的一個市轄區名為“市區”,西藏拉薩市僅有的一個市轄區名為“城關區”,甘肅蘭州市也有“城關區”,福建莆田市的一個市轄區叫“城廂區”,廣西南寧、柳州、梧州三市均有名為“市郊區”的市轄區,而擁有市轄區叫“郊區”的城市則有河北石家莊、山西陽泉、長治、黑龍江佳木斯、內蒙古呼和浩特、江蘇揚州、常州、蘇州、無錫、安徽合肥、蚌埠、銅陵、安慶、江西南昌、山東泰安、河南開封、洛陽、鶴壁、新鄉、安陽、湖南衡陽、陜西銅川、寧夏銀川等23個市,河北石家莊、山西大同、陽泉三市還有叫“礦區”的市轄區建制。“城區”、“市區”、“城關區”、“城廂區”、“市郊區”、“郊區”、“礦區”僅僅是城市轄域內的通用名稱,市轄區選取這樣的名稱達不到既有地方特色、又能區別于其它地名的作用,因此這些名稱應盡早盡快更改為好。并且,城市“郊區”建制若是包圍城區的蛋黃式結構,一般弊多利少,所以最好還應撤銷“郊區”,重新組合、劃分成放射式區劃結構,以緩解郊區與中心城區的矛盾,理順市轄區的行政區劃結構。
又,呼和浩特市還有名為“回民區”的市轄區,也是只有通名而無專名,建議增添具體名稱。河南鄭州、開封、洛陽三市的“回民區”名稱之前分別冠以“管城”、“順河”、“瀍河”之名,齊齊哈爾的“達斡爾族區”名前也有“梅里斯”的名稱,可援以為例。不過說句題外話,根據1952年8月9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實施綱要》,最初的少數民族“自治區”有相當于鄉、區、縣、專區和省五級,當時統稱為“自治區”。1954年《憲法》的頒布實施,只保留了省級的“自治區”,其余四級“自治區”均被改或撤。而如今的少數民族市轄區,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變相地恢復了縣級的“自治區”。
二、市轄區的地名特征不明顯
青海西寧市所有的四個市轄區名稱分別為“城中區”、“城東區”、“城西區”、“城北區”,安徽合肥、蚌埠二市的市轄區均稱“中市區”、“東市區”、“西市區”、“郊區”,山東青島市有“市南區”、“市北區”,濟南等七市有“市中區”,河北保定市有“南市區”、“北市區”,遼寧營口市有“西市區”,等等。所有這些由方位詞組成的市轄區名稱,一旦離開城市名稱便很難讓人知道究竟在哪里,地名特征不是很明顯,從而降低了地名的示位功用,因而在適當的時候應改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名稱。
黑龍江佳木斯市的市轄區名稱彌漫著一股“文化大革命”的遺風,全市五個市轄區除“郊區”外,另四個分別叫“永紅區”、“向陽區”、“東風區”、“前進區”。河南平頂山市有“衛東區”,新鄉市有“紅旗區”,黑龍江鶴崗市有“向陽區”,伊春市有“紅星區”。雖然這些區名的字面含義健康,但畢竟都是三十年前左右那個特殊時代留下的遺產,易使人聯想到“極左”、“文革”,與現代和平、穩定、發展的社會和諧環境并不協調,故宜改名。
三、市轄區重名問題突出
上述兩類市轄區中已有不少重名。除此之外,重名的情況還有:
1、市轄區名稱與市名重名。如黑龍江伊春市有伊春區、四川廣安市有廣安區、山東東營市有東營區、湖北荊州市有荊州區。
2、市轄區之間名稱重復的更多。如濟南、棗莊、濟寧、內江、廣元、遂寧、樂山七市均有“市中區”,石家莊、滄州、平頂山、新鄉、海口五市均有“新華區”,福州、南京、開封、徐州四市均有“鼓樓區”,西安、銀川、南寧、呼和浩特四市均有“新城區”,廣州、鶴崗、烏魯木齊三市均有“東山區”,石家莊、張家口、邢臺三市均有“橋東區”與“橋西區”,鞍山、四平二市均有“鐵東區”與“鐵西區”。兩市共有的同名區名則有:太平區(哈爾濱與阜新)、白云區(廣州與貴陽)、江北區(重慶與寧波)、江東區(寧波與衡陽)、西安區(遼源與牡丹江)、西湖區(杭州與南昌)、河東區(天津與臨沂)、寶山區(上海與雙鴨山)、和平區(天津與沈陽)、南山區(深圳與鶴崗)、南市區(上海與保定)、城中區(西寧與柳州)、城北區(南寧與西寧)、清河區(淮陰與鐵嶺)、朝陽區(北京與長春)、普陀區(上海與舟山)、新市區(保定與烏魯木齊)等。并且這里的“西安區”、“寶山區”、“東山區”、“清河區”,分別與陜西之西安市、云南之保山市、福建之東山縣、河北之清河縣的專名部分重名或同音。
3、市轄區專名與縣級或縣級以上政區專名的重名,也很可觀。除上述已指出的重名以外,還有:天津市的河北區與河北省重名,烏海市的海南區與海南省重名,大慶市的大同區與山西大同市重名,大連市的中山區與廣東中山市重名,北京市的通州區與江蘇通州市重名,北海市的海城區與遼寧海城市重名,蘭州市的安寧區與云南安寧市重名,內江市的東興區與廣西東興市重名,益陽市的資陽區與四川資陽市重名,上海市的長寧區與四川長寧縣重名,鶴崗市的興安區與內蒙古興安盟、廣西興安縣重名,鶴崗市的興山區與湖北興山縣重名,雞西市的梨樹區與吉林梨樹縣重名,牡丹江市的東安區與湖南東安縣重名,蘇州市的平江區與湖南平江縣重名,桂林市的象山區與浙江象山縣重名,本溪市的平山區與河北平山縣重名,錦州市的太和區與安徽太和縣重名,焦作市的山陽區與陜西山陽縣重名,六盤水市的鐘山區與廣西鐘山縣重名,南京市的大廠區與河北大廠回族自治縣重名,東營市的河口區與云南河口瑤族自治縣重名,葫蘆島市的連山區與廣東連山瑤族自治縣重名。
4、市轄區名稱之間及其與縣級或縣級以上專名讀音相同、用字相近的情況也有一些。如廣州市的黃埔區與上海市的黃浦區形近、音同,上海市的青浦區與淮陰市的清浦區音同、形似,大連市的中山區與廣西鐘山縣同音,六盤水市的鐘山區與廣東中山市同音,等等。
5、還有些市轄區,名稱非常相似,僅有一字之差,也易出錯。如長沙市有雨花區,南京市則有雨花臺區;長春市有二道區,吉林通化市則有二道江區;廣州、貴陽二市均有白云區,內蒙古包頭市則有白云山區;吉林通化市有東昌區,山東聊城市則有東昌府區;遼寧丹東市有元寶區,內蒙古赤峰市則有元寶山區;湖南常德市有武陵區,張家界市則有武陵源區。
四、市轄區“單區”問題嚴重
許多地級市還存在“單區”的問題,即一個市只有一個市轄區。這樣的市有:衡水、晉城、晉中、忻州、運城、臨汾、通遼、松原、白城、黑河、綏化、宿遷、鹽城、紹興、麗水、衢州、宿州、巢湖、亳州、宣城、池州、南平、龍巖、寧德、新余、鷹潭、贛州、上饒、宜春、撫州、威海、日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許昌、濮陽、漯河、周口、荊門、孝感、黃岡、咸寧、隨州、懷化、婁底、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陽江、茂名、清遠、云浮、潮州、揭陽、玉林、宜賓、廣安、達州、德陽、巴中、雅安、眉山、資陽、遵義、安順、曲靖、保山、玉溪、拉薩、渭南、延安、漢中、榆林、安康、金昌、吳忠、駐馬店、三門峽、六盤水,共82個(據截至2000年底的資料。截至1999年底的資料顯示有59個市設立單個市轄區,可見僅2000年一年中就凈增23個)。地級市的單區,很多都是地、市合并后產生的。建制市設區的本意是按某一標準在一定范圍內劃分出具有不同特征的若干子域,1955年6月9日國務院頒布的《關于設置市鎮建制的決定》規定:“人口在20萬以上的城市,如確有分設區的必要,可以設市轄區;人口在20萬以下的市,一般不應設市轄區”,1982年《憲法》規定:“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上述的大部分建制市的市區既無“區”可分,偏要違反設區本意而設置一區,且有些市的城市建成區人口還不足20萬。因此,除個別省會城市(如拉薩)以外,這樣的單區應考慮予以撤消,以利于精簡機構,避免疊床架屋。
總而言之,當今661個市轄區名稱中,筆者認為至少有84個名稱存在問題,占12.7%;這84個市轄區名稱分布在98個直轄市和地級市中,占我國建制市總數(240個)的40.8%。可見,市轄區名稱問題牽涉面很廣,不可輕視。1986年1月23日國務院頒布的《地名管理條例》第四條規定:“全國范圍內的縣、市以上名稱,不應重名,并避免同音”。既然《憲法》規定直轄市和較大市(現多為計劃單列市和地級市)的市轄區行政地位在縣級或縣級以上,則上述84個市轄區名稱亟待規范。
最后,筆者還欲以上海市為例作一簡單分析。據《200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簡冊》,截至1999年底時上海市共有17個市轄區,且不論市轄區劃分、設置之合理與否;僅就名稱而言,便有7個市轄區有進一步討論的余地,或多或少存在些問題:(1)上海市有普陀區,浙江舟山市也有普陀區。舟山市普陀區為中國四大佛教名山“普陀山”的所在地,知名度極高,不可能因與上海市普陀區重名而改名。因此,如果在全國范圍內要避免市轄區名稱同名的話,只能將上海的普陀區改名。上海普陀區始置于1945年,因區內有普陀路而得名,而普陀路則得名于浙江的普陀山。上海普陀區內最為有名的地名恐怕要數“真如”了,有著名的真如寺(建于元朝),還有由此派生的真北路、真光路、真南路、真大路、真金路、真華路等路名,以及真如新村、真北新村、真西新村、真新新村、真光新村等派生地名,今“上海西站”十多年以前一直叫“真如站”,因此上海可以考慮將“普陀區”改名為“真如區”。上海歷史上還真的有過“真如區”:1927年上海置為特別市時,有一個市轄區就叫“真如區”;日偽時期“真如區”被并入“滬北區”,抗戰勝利后于1946年3月恢復真如區建制,為三十二區;1947年1月,改三十二區為“真如區”;1949年上海解放,“真如區”因襲不變;1958年3月撤銷“真如區”。今普陀區北新涇苗圃、真北路以東,農林路、志丹路以西,新村路、真南路以南,吳淞江(蘇州河)、中山北路以北范圍之內的地區,為原真如區地域,也即今普陀區絕大部分地方原為真如區轄域。因此,上海將“普陀區”改名為“真如區”是有歷史基礎的。(2)上海市有黃浦區,廣州市有黃埔區。聞名于世的黃埔軍校就在廣州市黃埔區,黃埔港還是廣州最主要的港口,所以廣州的黃埔區不可能因與上海市黃浦區同音而改名。相反,上海市黃浦區的名稱還名不符實。黃浦區始置于1945年,是黃浦江的派生地名。長期以來,黃浦區是跨黃浦江兩岸的,浦東部分比浦西部分大許多,洋涇、塘橋、楊家渡、陸家嘴等地以前都是屬于黃浦區的;只是近年因開發浦東的需要才將黃浦區的浦東部分劃屬于浦東新區,于是黃浦區只擁有浦西部分而已,遂使黃浦區名、實乖離。若僅僅因瀕臨黃浦江而仍可稱“黃浦區”,則今楊浦區、虹口區、南市區、徐匯區、盧灣區、寶山區、閔行區甚至浦東新區均瀕臨黃浦江。所以,如果全國范圍內須避免市轄區名稱同音的話,應將上海的黃浦區改成“外灘區”或更佳的名稱。(3)上海市有寶山區,黑龍江雙鴨山市也有寶山區,且與云南保山市同音。雖然可將黑龍江、云南的同音重復地名改掉,但改兩個顯然不如改一個便當。上海的“寶山區”是否可以考慮重新啟用以前的“吳淞區”名稱?當然,新的“吳淞區”已包括原寶山縣地域,與以前的“吳淞區”是兩回事。(4)上海市有青浦區,與江蘇淮陰市的清浦區音同、形似。淮陰市曾在1951~1958、1964~1983年間叫清江市,因歷史上稱此地為“清江浦”,清康熙時河道總督駐此,雍正七年(1729年)又為南河總督駐所,“清江”、“清浦”均是“清江浦”不規范的簡稱。所以,可以考慮將淮陰市的“清浦區”改為“清江浦區”,以免混淆。(5)上海市有長寧區,四川省有長寧縣,專名重復。可考慮將四川長寧縣改名。(6)上海市有南市區,河北保定市也有南市區。將其中任意一個區名改名即可。(7)浦東新區。市轄區的通名,《憲法》規定只是“區”,而非“新區”。固然,河北唐山市有“新區”,但“新”在此作專名解,于地名結構上說得通,就像山西“古縣”、河南“新縣”一樣;而“浦東新區”一名中,不但含“新”、而且有“浦東”,由一個單音節詞和一個雙音節詞共同組成了政區的專名。這樣的政區專名,自古以來少見。雖出于大規模開發浦東的考慮而取了這樣特殊的名稱,目前尚可,然終欠規范。今后隨著浦東的進一步發展,此名自然會被更改。
2000年12月12日完稿于上海
附言:本文完成后,去中國社科院文獻情報中心翻檢2000年的《國務院公報》,始知洛陽、泰安、呼和浩特、無錫、蘇州、銅川六市的“郊區”均已改名(分別改為洛龍區、岱岳區、賽罕區、湖濱區、虎丘區、印臺區),被本文言中。可見,筆者關于這方面的論述還是有一定現實意義的。另外,上海已將南市區并入黃浦區,因牽涉面較廣,文中內容暫不更動。
2001年1月某日補記于北京
(原載《上海地名》200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