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精品免费视频,亚洲区欧美区,久久成人精品视频,成人免费网站观看

武丁太子孝己相關問題辨析

  目前學界及網上流傳著一些說法,如“婦好是武丁的第一位正妻”、“武丁太子孝己是婦好之子”、“婦好早死導致孝己被放逐而死”等等,流傳甚廣,影響也很大。但是這些說法多與殷墟卜辭的記載不合,頗多以訛傳訛甚至臆測演繹的成分,故這里就這些問題略作辨析。

一、祖己、孝己的問題

  祖己之名在傳世典籍中見于《尚書·高宗肜日》,言高宗武丁以肜日祭祀成湯,有雉升鼎而鳴,認為是不祥之兆,祖己因此向武丁進諫祭祀不要過于繁瑣豐厚。對于這件事,王國維在《高宗肜日說》里曾有段論述說:

  “卜辭又有一條云:‘癸酉卜,行貞:王賓父丁,歲,三牛;及兄己一牛,兄庚一牛,亡尤。’考殷諸帝中,凡丁之子,無名己與庚者,惟武丁之子有孝己,有祖庚,則此辭乃祖甲所卜,父丁謂武丁,兄己、兄庚謂孝己、祖庚也。兄庚后稱祖庚,則兄己后亦必稱祖己。殷人祀其先祖,無論兄弟嫡庶與已立未立,名禮皆同,是孝己得稱祖己無疑。孝己之名,見于《荀子·性惡》、《大略》二篇、《莊子·外物篇》、《戰國》秦、燕二策、《漢書·古今人表》,皆無事實,而《人表》列之于祖己之后、祖伊之前,自以為高宗時人,《世說新語·言語篇》陳元方曰:‘昔高宗放孝子孝己’,注引《帝王世紀》云:‘殷高宗武丁有賢子孝己,其母早死,高宗惑后妻之言,放之而死,天下哀之。’《家語·弟子解》亦云:‘高宗以后妻之言殺孝己’,其言必有所本。又古訓殺為放,非必誅死之謂,則經之祖己,自必其人。顧經言祖己訓于王,如王為高宗,則以子訓父,于辭為不順;若釋為祖己戒祖庚,則如伊尹訓大甲,于事無嫌。蓋孝己既放,廢不得立,祖庚之世,知其無罪而還之。”[1]

  王國維認為祖甲是卜辭中的兄己就是殷高宗武丁的太子孝己、祖己,這無疑都是正確的,但是他認為“高宗肜日”是祖庚祭祀武丁,祖己訓誡的是弟弟祖庚,恐怕有問題。

  《高宗肜日》這篇書,古人的解釋都是武丁以肜日的方式祭祀成湯,這個說法已經有出土文獻證明。《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中有一篇《競建內之》(此篇實際上是《隰朋與鮑叔牙之諫》篇的一部分),里面記載隰朋在向齊桓公進諫時,引用了《高宗肜日》的故事,開始說“昔高宗祭,有雉雊于彝前”,然后說了祖己進諫的話,高宗聽了祖己的建議后,“高宗命傅說量之以祭”,就是武丁命令傅說減縮了祭祀的規模。[2]說明先秦時期就認為“高宗肜日”是武丁舉行祭祀,而且主持祭祀的人是傅說,并非是祖庚或祖甲祭祀武丁,而且武丁之時的卜辭中就有祭祀孝己的卜辭(見下節),說明孝己的確如典籍所載是在武丁在位期間死去了,自然也不會存在“祖庚之世,知其無罪而還之”的情況,所以王國維之說是不可靠的。

二、小王與孝己

  于省吾最早提出卜辭中的“小王”即孝己,“至于甲骨文之稱孝己為小王,是由于小、孝音近字通。”[3]陳夢家也說:“孝己于卜辭稱小王,他當是選中了為王而未及即位,即已亡故。”[4]小王死于武丁時期,這個學界無疑義,因為在武丁時期就有祭祀小王的卜辭(《合集》5029、5030、20022、20023、39809),如說“王同(興)小王”(《合集》5030)、“侑小王”(《合集》5029)的卜辭和“御子辟小王不”(《合集》20023)的卜辭,“同(興)”、“侑”、“御”都是祭名,或稱“小王己”(《合集》39809),這些卜辭都屬于師組小字類,黃天樹經過考證后言“我們認為這批祭祀小王的師組小字類卜辭應晚到武丁晚期了。”[5]武丁晚期祭祀小王,說明小王的確是在武丁晚期或之前已經死去。

  又卜辭中的確有“小己”之稱,辭云:“己亥卜,衍(侃)御小己,若。”(《合集》21586)此“小己”蓋即“小王己”(《合集》39809)的簡稱,或因其前有雍己,故小王己稱“小己”。然“小己”僅此一見,屬于子組卜辭。陳夢家認為子組卜辭是武丁時期之物,時間“大約較晚”,[6]李學勤、彭裕商認為子組卜辭的主人是武丁的同輩人,卜辭時代是在武丁中期,略早于午組(午組年代大致相當于武丁中期或略偏晚),[7]此時祭祀“小己”,說明小己已經死去。而子組卜辭又言“己丑子卜,小王?田夫。”(《合集》21546)是說小王在田夫這個地方修倉廩之事,則小王此時還活著,這里面的可能是小王己是死于武丁中期,而且就是在子組卜辭的時間段內,起初還活著稱“小王”,后來死了,向其致祭稱“小己”。《今本竹書紀年·殷紀》里說:“(武丁)二十五年,王子孝己卒于野”,也認為孝己死于武丁中期前段,《今本紀年》是有問題的書,這個記載卻與卜辭的記載相合。

  孝己在武丁時期的卜辭中,活著的時候稱“小王”,死后稱“小王己”或“小己”,祖庚、祖甲時卜辭稱“兄己”,之后稱“祖己”。“孝己”之名不見于卜辭而見于傳世典籍,很可能如于省吾所言,“孝”、“小”音近,“孝己”是“小己”的音轉,也可能是殷末帝辛時期重修祀典時更改或追加的,就象武丁稱“高宗”一樣,不見于卜辭而見于傳世典籍。

三、小王孝己與卜辭諸子難對應

  卜辭記載的子某很多,根據宋鎮豪《夏商社會生活史》的統計,有156名,[8]胡厚宣認為卜辭中的這些“子某”都是武丁的兒子,[9]也有學者認為不全是武丁之子,比如趙林就認為這些“子某”中有武丁親生之子和武丁兄弟之子,也有其他商王之子,且至少包括了武丁的同輩同胞和非同胞兄弟,還可以將武丁時代子的范圍,更擴及其他旁系兄弟,或祖輩、曾祖輩商王之子。[10]但其中武丁的兒子一定不少,孝己到底是諸子中的哪一個?目前主要有兩種說法:

  一個是子弓,胡厚宣曾舉出一條卜辭說:“貞:御子弓大子,小宰,十月。”(《前》4.16.6,即《合集》3256)認為:“子弓者,武丁之子,辭言‘子弓大子’,則大子即指子弓,而其義實為太子長子,或即繼武丁為王之祖庚。”[11]

  胡厚宣說子弓是武丁的太子長子恐怕也是不對的,“御子弓大子”的意思是向死去的大子舉行祭祀為子弓御除災禍的意思,不是說子弓就是大子,更不是小王。子弓在武丁時期的官職是“司工”,就是周代的司空,卜辭里說“壬辰卜,貞:叀弓令司工”(《合集》5628正),“叀弓令司工”就是“令弓司工”的意思,司工在商代是分管手工業的官職,沒有證據證明他就是武丁的太子小王(孝己、祖己)。

  一個是子漁,董作賓在《甲骨文斷代研究例》一文中最早提出來這個看法,他在文中舉了三個理由,認為子漁是武丁的嫡長子,則“子漁非祖己莫屬”,[12]關于子漁的卜辭的確相當多,他幾乎參與王室的所有活動:祭祀、征伐、田獵等,甚為活躍,地位應該很高,王宇信《試論子漁其人》一文對他的事跡考訂甚詳,認為“他在武丁時代曾參與政治活動并死于武丁之世”,[13]因此王迎認為:“子漁之名和婦好一起常見于賓組卜辭,顯系宮廷重要人物。卜辭記錄了子漁參與對直系先王的祭祀,如祖乙,祖丁,和父乙。這三王均為大宗之王,標志著子漁在商王朝宗教生活中的重要性。另一組卜辭記載‘子漁登于大示’,大示即大宗,說明子漁出自大宗無疑,他有可能就是武丁太子,周祭中死于登基之前的孝己。”[14]但是沒有直接證據說他是太子,韓江蘇、江林昌認為“孝己為武丁嫡長子,稱世子,子漁在甲骨文中則看不出是嫡長子,如無確鑿證據,不宜把甲骨文中的人物與歷史文獻中的人物等同起來。”[15]應該是比較中肯的意見。

  總之,孝己即祖己,為武丁的太子小王,應是武丁時期卜辭諸子中的某一位,但目前還找不到確切的對應者。非但孝己,根據《古本竹書紀年》所記,祖庚名躍(一作曜),祖甲名載,在他們即位之前的武丁時期,按照卜辭諸子的名稱之例應該叫子躍、子載,然而武丁卜辭的諸子中也找不到對應的人,可能典籍的記載因為文字輾轉通假或有訛誤而與卜辭不合。

四、孝己被殺或被放死說不可靠

  《孔子家語·弟子解》:“高宗以后妻殺孝己”,皇甫謐《帝王世紀》言“初,高宗有賢子孝己,其母早死,高宗惑后妻之言,放之而死,天下哀之。”[16]《家語》是漢代才出現的書,《世紀》當是在其說的基礎上又做了演繹。

  而在先秦典籍中,孝己只是一個孝子的形象,相關記載如:

  《戰國策·秦策一》:“孝己愛其親,天下皆欲以為子。”

  又《燕策一》:“孝如曾參、孝己。”

  《尸子》卷下:“孝己事親,一夜而五起,視衣厚薄、枕之高下也。”

  《莊子·外物》:“人親莫不欲其子之孝,而孝未必愛,故孝己憂而曾參悲。”

  《荀子·性惡》:“然而曾、騫、孝己,獨厚于孝之實而全于孝之名者何也?以綦于禮義故也。”

  《呂氏春秋·必己》:“人親莫不欲其子之孝,而孝未必愛,故孝己疑,曾子悲。”

  如此等等,只說他“憂”或“疑”,并沒有被殺或被放而死的說法。《帝王世紀》所載,又見王國維《今本竹書紀年疏證》引《尸子》,但是今傳本《尸子》無其文,王國維所引當即《世紀》,言《尸子》是誤記。

  總之,孝己被殺或被放死的說法很值得懷疑,從武丁時期就祭祀小王己來看,這個“殺”或“放死”的說法就不大可靠,孝己若是被殺或被放而死的,則如同罪人,其太子、小王的身份必定也會被罷黜失去,不可能受到祭祀,更不可能在祭祀時仍稱“小王己”,所以孝己應是在為太子小王期間自然死亡或其它意外死亡。《莊子·外物》“孝未必愛,故孝己憂而曾參悲”的記載,是說孝己篤孝卻不受父母的喜愛,處于憂郁之中;《呂氏春秋·必己》“憂”作“疑”,是說孝己雖然篤孝卻受到父親武丁的懷疑,這均是先秦就有的說法。可能的情況是,孝己是因為武丁后妻的讒言遭到懷疑,失寵憂郁而死。《家語》和《世紀》所言,應是漢魏時期的人根據他失寵憂郁而早死的古傳又進一步演繹出來的一個悲劇故事。

五、婦好非武丁第一位正妻

  武丁有三位正妻妣戊、妣辛、妣癸,殷墟二期(祖庚、祖甲時期)的卜辭中有“母辛”、“母癸”,因為她們是祖庚、祖甲的父(母)輩,之后就稱“妣”。那么孝己是誰的兒子呢?

  首先,妣辛就是婦好,這個有殷墟婦好墓的出土文物為證,是沒問題的。根據花園莊東地出土的卜辭,里面記錄了很多婦好與子的活動,婦好此時還活著,卻有祭祀“母戊”的卜辭,第395片說:

  “壬申卜,母戊袳?壬申卜,福于母戊,告子齒疾,用?”

  這里面的“子”是武丁與婦好之子,祭祀的母戊就是武丁的配偶后來的妣戊,說明這時妣戊已經死了,她死在婦好之前。

  婦好墓中還出土了一批帶“司斁母”或“司斁母癸”的銅器,“斁”字原寫法是上?(一說兔)下丂,這個字筆者認為是“斁”的本字。[17]鄭振香首先提出來此人就是武丁三配之一的妣癸,她的祭器被埋入婦好墓,說明她比婦好先死。[18]后來饒宗頤、[19]宋鎮豪等學者都贊成此說。[20]武丁時期的子組卜辭中有“婦斁”之名(《合集》21614),應該就是這位司斁母。另據鄭先生介紹,傳世器中有一面帶“司斁母”銘文的鉞,說明司斁母生前和婦好一樣擁有儀仗用的鉞,所以曹定云先生雖然不同意她是妣癸的說法,但認為她有銅鉞,說明地位不低,極可能是武丁之配,身份與婦好相當。[21]這說明妣戊、妣癸都死在妣辛婦好之前.

  在帝乙、帝辛時期的周祭譜中,武丁三配受祭的順序是妣辛、妣癸、妣戊,妣辛第一個受祭,[22]楊升南據此認為“是武丁三配偶的祭祀順序,不是以十二地支為序,而應是以死的先后為序的,是妣辛比其他兩位先死。”[23]所以有學者認為“婦好妣辛是武丁的第一位嫡妻”。[24]婦好死亡時期,曹定云先生認為婦好是死于武丁中期后段,[25]這些說法恐怕都不準確,武丁三配的祭祀順序不是按照她們死亡的先后排列的(詳見下第六節)。

  從各方面來看,婦好的死亡時間應該比較晚,婦好墓發掘出來之后,在“安陽殷墟五號墓座談會”上,楊升南、張永山發言認為“婦好在武丁時參加了一系列的重大活動,當不會死得太早,她或在武丁的晚期才死去。”[26]《殷墟婦好墓》云:“婦好死于武丁時期,可能死在武丁晚期,墓葬的年代按殷墟文化的分期序列,當屬第二期,其下葬的年代,上限大致在武丁晚期,下限不會晚于祖庚,約當公元前十三世紀末期至公元前十二世紀前期。”[27]

  從殷墟卜辭的記載上看,在黃天樹分出的典型賓組(典賓類)卜辭中,也有占問“好其有子”(《合集》94正)的卜辭,而典賓類卜辭的時代,“有的學者認為:它主要存在于武丁晚期,從種種跡象來看是可信的。其中有一部分卜辭可能上及武丁中期。近年,裘錫圭先生又指出:‘賓組卜辭有相當一部分已經晚到祖庚時期。’”[28]李學勤、彭裕商《殷墟甲骨分期研究》一書中分出的歷組二A類卜辭中還有婦好,此時尚在人世,而“本類卜辭的年代應在武丁末到祖庚初”,[29]這個推斷,與婦好墓的考古研究相吻合。也就是說,婦好的死亡時間是武丁晚期,她比武丁早死,但是也已經接近祖庚的時期了;上面已經證明妣戊、妣癸都是死在婦好之前,二者也是相吻合的。武丁晚期的卜辭里關于婦好的記載相對中期的較少,而武丁卜辭中有很多占問婦好疾、蝘(安)和為婦好舉行御祭的占卜記錄,大概到了武丁晚期的時候婦好疾病纏身,活動已經很少了。

  商代帝王是實行一夫一妻制,這個“妻”就是指正妻,同于周代以后的王后,商王可以擁有諸多王婦(嬪妃姬妾之類),但一次只能立一位正妻,只有在正妻去世后才能立新的正妻。那么可以知道,妣辛婦好不僅不是武丁的第一位正妻,而且是武丁三配中的最后一位,她在三配中為正妻最晚,死的時間也最晚,另外兩位妣戊、妣癸都在她之前。

  從卜辭看,婦好雖然時間最晚,但是她為正妻的時間最長,從武丁中期一直延續到武丁晚期,而且她在戰爭、祭祀和其它政務方面都有很大的權力和功績,所以可能也是最受武丁寵幸、權勢地位最為顯赫的一位正妻,武丁中后期大量有關婦好的卜辭和婦好墓中豐富的隨葬品,均足以證明這一點。

六、婦好非孝己之母而是祖甲之母

  在武丁晚期祭祀小王己的時候,婦好應該還在世,孝己不可能是因為婦好的死而失寵被放而死,因此婦好就不可能是孝己的生母。周祭譜排列武丁三配受祭順序的原則也不是以她們死亡的先后排列的,而應是根據直系先王之母、旁系先王之母、未即位太子生母這個地位順序排列的,也就是說,妣辛應該是直系先王祖甲的生母,妣癸是旁系先王祖庚的生母,妣戊是未即位太子小王己(祖己、孝己)的生母。有一個直接的證據就是在祖庚、祖甲時期的卜辭中,記載母辛有“宗”:

  甲申卜,即貞:其侑于兄壬,于母辛宗。《合集》23520

  這個母辛就是婦好,她死后和直系先王一樣有宗,這在先公、先王的配偶中是比較少見的,而母戊和母癸就沒有宗。在廩辛、康丁時期有卜辭言“往妣庚宗歲”(《合集》23372)、“王其侑妣庚寴宗”(《合集》30324),這個妣庚就是小乙的正妻、武丁的生母。武丁時期祭祀的諸母是自甲至癸共10位,說明小乙的配偶至少有10位,而只有妣庚有宗,其原因就是她不僅是直系先王小乙的配偶,也是直系先王武丁的母親;那么母辛有宗的唯一解釋就是她既是直系先王武丁的配偶,又是直系先王祖甲的母親。

  另外,從《殷墟刻辭類纂》1465-1468頁所收殷墟二期(祖庚、祖甲時期)有關祭祀諸母卜辭的數量上也可以看出來,其中祭祀母辛的達56條,母癸的只有4條,母戊的一條沒有,[30]《甲骨學一百年》統計殷墟二期卜辭所祭祀的諸母也只有母己、母辛、母壬、母癸四位,無母戊,[31]這也足以說明一個問題,就是母辛是祖甲的生母,祖甲在位三十三年,時間很長,祭祀生母的卜辭必然很多;祖庚據《太平御覽》卷八十三引《史記》(今本無)云在位只有七年,時間很短,留下的卜辭本來就不多,祖甲又不會和祭祀生母一樣去祭祀祖庚之母,所以母癸的卜辭較少;母戊是孝己之母,祖庚、祖甲時期不予祭祀,所以關于祭祀她的卜辭一條沒有。而母己、母壬二人很可能是母辛、母癸的姊妹,是為媵一起嫁入商的,所以死了以后也受到祖庚、祖甲的祭祀。

  殷墟花園莊東地出土的那批卜辭的主人是“子”,他很受武丁和婦好的關心,有學者認為就是小王孝己,是武丁與婦好之子,[32]現在看來是有問題的,首先是殷墟卜辭中稱活著的孝己為“小王”,而這批卜辭中從來沒有稱子為小王的記錄;其次,孝己非婦好所生,她不可能對孝己如此關懷。從子與武丁和婦好的密切關系來看,這個子很可能就是婦好的兒子祖甲,這時候婦好是武丁正妻,受到寵幸,那么祖甲作為婦好之子受到特殊關照便在情理之中。

七、史實還原

  通過上述分析,卜辭的記載就和典籍的記載呼應起來了,《尚書·無逸》里說:“其在祖甲,不義為王,舊為小人。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鰥寡。肆祖甲之享國三十有三年。”《史記·魯周公世家》《集解》引馬融曰:“祖甲有兄祖庚,而祖甲賢,武丁欲立之,祖甲以王廢長立少不義,逃亡民間,故曰‘不義惟王,久為小人’也。”

  結合卜辭來看,武丁的第一位正妻是妣戊,她是武丁前期的正妻,可能也是武丁為王子時候的妻子(武丁即位時年齡已經40歲左右),生了孝己,被立為太子,稱為“小王”。她應死于武丁前期,殷墟出土的司母戊鼎是小王為生母妣戊作的祭器,也是目前發現的先秦時期最大的青銅器,即使是婦好的司母辛鼎也無法與之媲美,能有如此強大的財力和氣度鑄造如此巨鼎,和孝己為“小王”的身份是極其相符的。

  妣戊死后是妣癸婦斁(司斁母)為正妻,生了祖庚。她大概活得時間不長,在武丁中期就死去了,做正妻的時間比較短,活動也少,所以武丁時期的卜辭中很少有關于她的記錄。妣癸的青銅器物很多,僅埋入婦好墓中的就有二十八件,這只能是她擁有的青銅器中的一部分,其總體數量恐怕會讓人吃驚,而且也擁有和婦好一樣的銅鉞,從這一點上也可看出她曾經為王正妻的特殊身份和地位。

  妣癸死后才是妣辛婦好立為正妻,時間是武丁中期,她是祖甲之母,是武丁最后一位也是在任時間最長的一位正妻。小王孝己死于武丁中期,即婦好為武丁正妻時期,也是婦好最為活躍的時期。《帝王世紀》里說武丁惑于后妻之言而放孝己的話不確實,但孝己因為武丁后妻之惑失寵憂郁而死可能是真的,說已見上第四節。那么這個“后妻”應當就是妣辛婦好,她讓武丁廢黜孝己的主要原因,就是要為自己的兒子祖甲創造立儲的機會。武丁并沒有廢黜放逐孝己,但冷落了他,而愛婦好之子祖甲,并有廢故立新的意思,這對一個本來地位崇高、權勢顯赫的太子小王來說是很致命的打擊,故孝己因失寵憂郁而死。所以說孝己的死,應和妣辛婦好有很直接的關系。

  孝己死后,根據序次應當是妣癸所生之長子祖庚為王位繼承人,可當時的正妻是妣辛婦好,不僅很得寵幸,而且也有相當大的軍政權力,所以武丁要立其子祖甲為儲,而祖甲認為這是利用權勢廢長立幼,是“不義”之舉(其中可能也有王室成員和大臣反對的原因,因為此舉不合宗法制度),拒絕被立,逃到了民間,祖庚才得以立儲。

  在婦好、武丁相繼去世后,祖庚即位為王,在位時間不長,只有七年,他死后祖甲才回商即位,并成為直系先王。

  故而帝乙、帝辛時期的周祭譜中,妣辛作為直系先王祖甲之母第一個受祭,妣癸作為旁系先王祖庚之母次之,妣戊作為未即位太子孝己之母排在最后,其受祭次序恰恰是和她們死亡次序相反,這和先公、先王按照即位和死亡次序祭祀不同,而是與她們的身份地位密切相關。

注釋:

[1]王國維.《高宗肜日說》,《觀堂集林》第一冊,中華書局,1961年。28-30頁。

[2]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169-170頁。

[3]于省吾.《甲骨文字釋林》,中華書局,1979年。44-45頁。

[4]陳夢家.《殷墟卜辭綜述》,中華書局,1988年。373頁。

[5]黃天樹.《殷墟王卜辭的分類與斷代》,臺灣:文津出版社,1991年。143頁。

[6]《殷墟卜辭綜述》,166頁。

[7]李學勤、彭裕商.《殷墟甲骨分期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320頁。

[8]宋鎮豪.《夏商社會生活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4年。185頁。

[9]胡厚宣.《殷代婚姻家庭宗法生育制度考》,《甲骨學商史論叢初集》,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100頁。

[10]趙林.《殷契釋親——論商代的親屬稱謂及親屬組織制度》,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30頁。

[11]胡厚宣.《殷代婚姻家庭宗法生育制度考》,128頁。

[12]董作賓.《甲骨文斷代研究例》,《慶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歲論文集》,國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33年。387頁。

[13]王宇信.《試論子漁其人》,《考古與文物》1982年第4期。

[14][美國]王迎.《安陽墓地制度與命婦關系的個例研究》,《2004年安陽殷商文明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年。493頁。

[15]韓江蘇、江林昌.《〈殷本紀〉訂補與商史人物徵》,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0年。160頁。

[16]徐宗元.《帝王世紀輯存》,中華書局,1964年。72頁。

[17]王寧.《釋甲骨文中的“斁”》,簡帛網2011-12-01.

[18]鄭振香.《婦好墓出土司[兔/丂]母銘文銅器的探討》,《考古》1983年第8期。

[19]饒宗頤.《婦好墓銅器玉器所見氏姓方國小考》,《古文字研究》第十二輯,中華書局,1985年。

[20]宋鎮豪.《商代社會生活與禮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0年。411頁。

[21]曹定云.《殷墟婦好墓銘文研究》,云南人民出版社,2007年。106頁。

[22]常玉芝.《商代周祭制度》,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7年。97頁。

[23]楊升南.《甲骨文商史叢考》,線裝書局,2007年。128-129頁。

[24]《〈殷本紀〉訂補與商史人物徵》,314頁。

[25]曹定云.《殷墟婦好墓銘文研究》,云南人民出版社,2007年。92頁。

[26]安陽市文物工作隊.《安陽殷墟5號墓座談紀要》,《考古》1977年第5期。

[27]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殷墟婦好墓》,文物出版社,1980年。228頁。

[28]黃天樹.《殷墟王卜辭的分類與斷代》,臺灣:文津出版社,1991年。45頁。

[29]《殷墟甲骨分期研究》,267頁。

[30]姚孝遂主編.《殷墟刻辭類纂》,中華書局,2011年。1465-1468頁。

[31]王宇信、楊升南主編.《甲骨學一百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9年。446頁。

[32]楊升南.《殷墟花東H3卜辭“子”的主人是武丁太子孝己》,《2004年安陽殷商文明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年。204-210頁。韓江蘇《殷墟花東H3卜辭主人“子”研究》,線裝書局,2007年。491頁。

(作者單位:棗莊廣播電視臺)

  

Comments are closed.

主站蜘蛛池模板: 青海省| 塔城市| 内江市| 昆山市| 崇信县| 雷波县| 平昌县| 马关县| 治多县| 清新县| 鹤壁市| 武川县| 平塘县| 资源县| 五台县| 湘西| 商城县| 达日县| 博乐市| 天津市| 仁怀市| 会泽县| 东乡| 清苑县| 庆城县| 西昌市| 岳阳市| 叙永县| 孟州市| 肃北| 南部县| 酉阳| 启东市| 楚雄市| 桃源县| 罗平县| 新竹县| 拜城县| 资兴市| 衡南县| 南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