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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通葛郎瑪

  《馬氏文通》出版于一八九八年,到今年整整一百歲了。這是第一部漢語語法書,幾乎是一直受到批評,說是套用歐洲“葛郎瑪”(語法)解說漢語古文而且有錯。但是接著出現的漢語語法書恐怕沒有一部能跳出這個“葛郎瑪”怪圈。

  《文通》的作者馬建忠通曉許多歐洲語文和外國事務,為李鴻章任用,當招商局總辦,是“洋務派”,后來蒙受惡名被革職,閑居十幾年,專心著作此書。書出版后兩年,一九○○年,他就去世了。

  一九九一年出來了兩本書才從新角度論到《文通》。一部是啟功的《漢語現象論叢》,依據文言詩文現象的種種特點說明《文通》的“葛郎瑪”不適合漢語情況,實際上是提出了新觀點的漢語文言語法,只是未用系統形式。另一部是許國璋的《許國璋論語言》,其中有專文論述《文通》的語言哲學是“普世語法(理性語法)”。他認為,馬氏自己有切實研究,并非套用外國“教學語法”的“葛郎瑪”,還贊揚馬氏思想含有現代性,因為在近幾十年語言學革新中,十七世紀笛卡兒的理性論又抬頭了。這兩種意見都是對的。一是從現象論功能,一是從思想論哲學,各執一端。如果今年紀念《文通》,我希望并且相信,還會有一些不同于過去的好文章。

  我現在也來說說這部書,不是論述語法,只是閑談。手頭無書,不能引證。

  我看到這書時還是少年。家中有的大概是初版本。那時我已讀過幾本古書,所以文字不是大障礙,難的是內容。可是我看到他說“葛郎瑪”,忽然好像明白過來,換了一副眼光,居然越讀越有味。什么緣故?不妨談談。

  我讀了幾本古書以后就學英文,由哥哥照他學習時的老方法教。先背《英字切音》,一個輔音加一個元音拼起來,順序發音好像念日文字母表,不知是不是從日本學來的。再讀本世紀初年的《新世紀英文讀本》。“一個男孩,一個桃,一個男孩和一個桃。”都是單音節詞,容易背,不過還得記住字母拼法。還要學英國人教印度人的《納氏文法》,也就是“葛郎瑪”。第一冊很薄,第四冊很厚,要求學完前兩冊。這可難了。開頭講的全是詞類,名、形、代、動、狀、連、介、嘆。名稱就難記,還得背定義。名詞定義背了幾天才會,還是拗口。“人和物的名稱”說成“名稱的人和物”,“的”字前后是顛倒的,真別扭。再學單數、多數,更可惡了。一個人,兩個人,人字也不一樣,要變音,變形。真麻煩。句子出來,更討厭。“你是誰”要說成“誰是你”。是字也得跟著你變。先說是,你字還沒出來,怎么知道跟誰變?怪不得叫做洋鬼子,講話顛三倒四。學這些詞類有什么用?說話讀書難道分心去想一個個字是什么詞?真奇怪。英國人的腦袋這么不通,怎么能把中國人打得上吐下瀉?什么地方出了毛病?

  正在中文英文拿我做戰場開戰時,我偶然發現了《馬氏文通》。原來中國古文也有“葛郎瑪”。看下去才有點明白,這種“葛郎瑪”是講為什么的,是講道理的。我們說話作文讀書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往往出錯。“葛郎瑪”是語法。語法是語言的法律,制定規矩,不許亂說話。這就是理,或說是禮,話說錯了,就是無理,無禮,犯法,有罪。語法不是教講話的,是教文中之法的,教怎么不講錯話的。背熟語法也不一定會說話。那么,怎么學外國話?不知道。

  馬氏雖是學外國文出身,文言文也寫得不錯。可是越讀越難懂,不知道說的是什么。反倒是引的例子好懂些,有些是我讀過的。于是我倒過來讀,先看例句,懂了再看他的解釋。這樣就容易多了。靈機一動,明白過來。是先有《史記》,后有《文通》,不是司馬遷照《文通》作文章,是馬氏照《史記》作解說。懂了古文看文法,很有意思。不懂古文看文法,照舊不懂。人遵守生理學法則,生理學造不出人來。人在先,研究人的學在后。這樣一開竅,就用在學英文上。不用文法學英文,反用英文學文法。不管講的是什么,不問怎么變化的規則,只當作英國人講的一句話,照樣會講了再記規則。說話認識字在先,講道理在后。懂了道理更容易記。學文法先背例句,后背規則,把規則也當作一句話先背再講。把外文當作古文念,果然順利多了。接著索性顛倒下去。不從英文記中文,反從中文記英文。自問自答:中文“你是誰?”英文“誰是你?”再后來連記生字也倒過來。從中文背英文。“文法?”“葛郎瑪。”背多了,嘴念順了,就不記中文了。若是忘了,先想中文,英文跟著出來,不硬去想英文。哥哥不知我在倒行逆施,覺得奇怪,怎么學快了,張嘴就出來,可是叫我用文法解釋,反而有時要想半天。其實我用的是學古文的老辦法,把外國文當作本國文,把本國文當作外國文。成為習慣了,以后我學什么文也用這種顛倒法。不論變化怎么復雜,我只給它列一張表作為參考,然后就背句子。先學會,后解釋。文章在先,文法在后,把文法書也當作文章讀。這樣混了半輩子,東學一點,西學一點,倒也自得其樂,不過不敢對人說,更不敢教人。這樣學語法當然是邪門歪道。不過也不一定。我也有說法。

  自古以來的語法書,除了近代現代教人學外國文的以外,不外兩種:一是講解本國古文的,因為離開當時語言太遠,不好懂了,需要說明。二是給通行語言定規范的,因為應用范圍擴大,開始混亂,需要有個標準。歐洲最古的公元前二世紀的希臘語法可能兼有二用。公元前一世紀的拉丁語法可能主要為第二用途,因為羅馬的疆域擴大,學會說拉丁語的人多了,必須以羅馬人自己的話為標準定下語法。十七世紀巴黎修道院神甫編的法文文法大概是由于法文日益成為歐洲上層人物的通用語,所以必須是有規范的文雅語言,雅語,因而有了這部“普世語法”即理性語法。東方的印度在公元前大約四、五世紀出現了現存最古的語法書,《波你尼經》和更古些的仿佛吠陀語難字匯的《尼健豆》以及解釋這書的《尼錄多》。前者是為當時已經成為通行雅語的梵語立規范,后者是為列舉并解說已不易懂的《吠陀》經文中的難字。實際上,現在看來,這就是經過許多人努力才完成的艱難而完備的梵語語法。《尼錄多》中有語法學家關于語源學的辯論,《波你尼經》就是依據辯論的結果,“名出于動”的原則,編訂字根的復雜變化規則。梵語傳人歐洲以后,由于和希臘語、拉丁語、現代歐洲語有不少共同之處,于是有了以理性語法為框架的梵語語法。這樣一來,好像語法只有這一種格式,不知印度的古語法本是講詞不講句的。所以事實上存在的有句本位的語法和詞本位的語法兩種。照這樣說,中國在公元前三、四世紀即戰國末年已開始有詞本位的語法即《爾雅》。其形式完全是《尼健豆》一類,只可惜缺少《尼錄多》。《爾雅》開頭三章,一列多字一義,二列二字和一字一義,三列重復字一義及其他,以下是分類詞匯。為什么講詞不講句,只從第三章起列了一些句子?因為大學口頭說的就是句,標準雅語句就是人人傳誦的《詩》,也就是《爾雅》所列舉的詞的一個來源。這種情況和印度古語法幾乎完全同樣。漢語缺主、謂,多顛倒,也和梵語相似。“如是我聞”原文就沒有主語。“我”字是變格。“我聞”是“被我聽到的”。至于《爾雅》以后有沒有語法研究的發展,我就不知道了。以上也不過是“姑妄言之”而已。

  不過語法確實是專門學問而且是為已會同類語言的本國人學習的。證明之一是中國人學古文。不會漢語的人讀《文通》也通不了古漢文。證明之二是梵文。印度人學自己的古文同中國人一樣,靠背書。泰戈爾說他七歲開始學梵文,背誦長詩《鳩摩羅出世》。兒童學文法只背字母和名詞動詞變化表。語法是一門獨立的很難的專門學問,印度一般人都怕學。歐洲人單背語法不讀書也學不會梵文,能攻進去還靠他們自己的語言和梵文同系而且已把對方語法納入“普世語法”之中,不是印度古時原有的體系。說別的語言的人若照印度人或者歐洲人那樣學,不知道要困難多少倍,與外國人學中國古文想自己讀書差不多吧。語法研究和利用語法教語文是目的不同、方法不同的兩回事。馬氏作的是前者而目的是后者,好像是南轅而北轍,無怪乎兩頭不討好了。

  說到這里忽然想起,說語法有句本位和詞本位還不大對。這還是受范圍有限的已有的理性語法的束縛。詞和句在口頭語言中難分開,寫下來也不分的如漢文、阿拉伯文、日文、梵文等的語言單位和結構的研究可能還很不夠。例如阿拉伯文以三個輔音為根加元音起種種語法語義變化,日文堅持豎行,不全用西式標點,梵文連聲改羅馬宇時有的詞還是分不開。我在印度看到阿育王立的石柱上的銘刻不分詞句和中國碑銘一樣。啟功列出的漢語中省略等現象在梵語中也有。許國璋介紹的語言學家索緒爾的確有開創之功,可惜他雖然年年教梵文和許多語言卻沒有教過并注意這些不分詞句的漢文之類語言。

  理性語法尚未能普及世界語言,教學語法恐怕也僅有眉目,新世紀在望,我們的漢語研究該從《文通》、“葛郎瑪”向前大踏一步了吧。

 ??? 附記:聞趙元任有漢語字本位說。愚疑古代中國漢語學是音字符號系統,即:《爾雅》——《方言》——《釋名》——《說文》——《切韻》。隋唐以來,一惜知梵文而不知波你尼體系,二惜知葛郎瑪而不識亞理士多德體系。繼往開來者今之學人也。

一九九八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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