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論王國維的死因
在我看來,后期的王國維既是封建衛道士,也是亡清的忠臣烈士。王國維來說,衛道必然殉清,殉清也就是衛道,二者密不可分。
1927年6月2日,王國維投昆明湖自沉。其死因何在?關于這個“中國文化史世紀之謎”,72年來有過種種說法,也有過熱烈爭論。近有干春松先生《王國維:自殺的理由》一文(見2000年4月12日《中華讀書報》),對這一爭論作了梳理,對關于王國維死因的“殉清”說、“殉文化信念”說、“羅振玉逼迫”說、“性格悲劇”說作了述評。這對讀者了解有關情況無疑是有益的。
此前,我曾撰文三論王國維的死因(即《也談王國維的死因——與鄧云鄉、劉夢溪先生商榷,兼析陳寅恪的有關言論》,載l998年10月3日《文匯讀書周報》;《否定“殉清”說著實不易——與鄧云鄉先生再論王國維的死因》,載《中國文化研究》2000年春之卷;《“殉清”說難以否定——三論王國維的死因》,載1999年7月3日《文匯讀書周報》),從多個角度論證王國維之死不能排除“殉清”因素,因而關于王國維死因的“殉清”說難以否定。對于干文,我贊同其有關“殉文化”說、“羅振玉逼迫”說的述評,而對其余部分持有異議,現特提出商榷,并對“殉清”說作進一步的論證。
干文說,“對于王國維的死因,影響最大、流傳最廣的要數殉清說”。我認為此說與事實不符。實際情況是,陳寅恪的“殉文化”說影響最大最廣,至今天,它更深入人心,成為主流之見,甚至幾乎成為定論。
干文說,“王國維之自殺最主要的應是其矛盾又憂郁的性格”。我認為此說難以成立,因為它無法回答這一性格由來已久,為什么王國維早不自殺而到1927年才自殺。干文似乎也想到了這一點,所以補充一句,說“國民革命軍對葉德輝等人的鎮壓是其觸媒”。但干文又說,“王國維并沒有葉德輝在湖南組織籌安會這樣的劣跡”,既然如此,這一補充便無助于“性格悲劇”說。
干文還提及王國維的遺書,說,“王國維僅僅是留了一條辮子、做過清室的官而已,王國維更多的可能是恐懼,深恐自己也遭受屈辱,故而有‘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經此世變,義無再辱’之絕筆。但遺書中只交待家事及書籍之安排,絲毫沒涉及清帝及東躲西避的朝廷,因此我們完全可以把這篇遺書看作是一種內心的恐懼,而明確的價值指向,或未可知”。這顯然是對“殉清”說的否定。那么這種否定的理由能否成立,王國維是否“僅僅是留了一條辮子、做過清室的官”,而別無表明他對清室態度的言行,其遺書是否“只交待家事及書籍之安排”,而絲毫不涉及清室呢?讓我們還是來看看如下的事實。
1、辛亥以后,王國維不僅留辮,不僅流亡日本,不僅自稱“亡國之民”,而且其著作及書信對清室均以“我朝”、“本朝”、“國朝”、“大清”相稱,無一例外。可見,他始終以遺民自居,其忠于亡清的態度極為鮮明。
2、1917-18年,他曾熱切期盼張勛等復辟成功,并曾為此類“救國大計”作過周密謀劃(見《王國維全集·書信》192-263頁);1922年,其《庫書樓記》曾表達“山川重秀,天地再清”的期望(見《觀唐集林》卷23);1924年5月,其《籌建皇室博物館奏折》要溥儀“益崇圣德,務廣圣學,……以俟天心”(見《王國維年譜長編》416-417頁);1924年年底,其《敬陳管見折》曾流露對溥儀“得國”,成為“中國將來之共主”的希冀(轉引自羅繼祖《觀堂余絮》,見廣東教育出版社1999年6月版《王國維之死》339頁)。這又可見,他始終對復辟宣統懷抱希望。
3、王國維認為,“為人臣者,當無事之世,事圣明之主,雖有賢者,當官守法而已,至于奇節獨行與宏濟之略,往往出于衰亂之世,則以一代興亡與萬世人紀之所系,天固不惜生一二人者以維之也”(《雪堂校刊群書敘錄序》,見《觀堂集林》卷23)。所以對于清的覆亡,他曾感嘆“漢土由來貴忠節,而今文謝安在哉”(《送日本狩野博士游歐洲》,見《觀堂集林》卷24。“文謝”指文天祥、謝枋得。后者于抗元失敗后拒不出仕,絕食而死),對于張勛復辟事件,他認為“北行諸老恐只有以一死謝國”,“如再典見然南歸,真所謂不值一文錢矣”(見《王國維全集·書信集》197頁。“北行諸老”指前往北京參與張勛復辟的康有為、沈曾植等)。既然如此,一旦他自己身為人臣(1923年任“南書房行走”)而又遇到非常情況,便必然守忠貞之節,“以一死謝國”。這就是他1924年“甲子之變”時“援君辱臣死之義,欲自沉神武門者再”的原因,也就是他于1925年8月說“事到艱危誓致身”的原因(《羅雪堂參事六十壽詩》,見《觀堂集林》卷24)。
4、趙萬里《王靜安先年譜》記述:“去秋以來,世變日亟,先生時時以津園(指在天津張園之清遜帝溥儀——蔡按)為念。新正赴津園覲見,見園中夷然如常,亦無以安危為念者,先生睹狀至憤。返京后,憂傷過甚,致患咯血之癥。四月中(指農歷四月——蔡按),掇魯間兵事方亟,京中一夕數驚。先生以禍難且至,或有更甚于甲子之變者,乃益危懼。”(轉引自孫敦恒《王國維年譜新編》,見中國文史出版社1991年6月版169頁)戴家祥《記王靜安先生自沉事始末》記述:“今歲四五月間,黨軍下徐州,馮玉祥引兵出潼關,敗奉軍于河南,直魯危急。北京大恐。是時清華研究院評騭成績方畢。五月二日(指農歷。陽歷為6月1日——蔡按)……晚,某與同學謝國楨謁先生。……涉及時事,生神色黯然”,又云,“先生曰:‘聞馮玉祥將入京,
張作霖欲率兵總退卻,保山海關以東地,北京日內有大變。’嗚呼!先生致死之速,不能謂時局無關也”(轉引自同上書169、183頁)金梁《王忠愨公殉節記》記述:“公殉節前三日,余訪之校舍。公平居靜默,是日憂憤異常,既以世變日亟,事不可為,又念津園可慮,切陳左右請遷移竟不能達,憤激幾泣下。余轉慰之。談次忽及頤和園,謂‘今日干凈土,唯此一灣水耳’。蓋死志已決于三日前矣。”(轉引自《王國維之死》29頁)這些記述都有助于說明王國維遺書為何有“經此世變,義無再辱”之語,有助于說明其自沉確實是為了殉清。
5、我已在《“殉清”說難以否定》一文中指出,王國維遺書所說“五十之年,只欠一死”是一典故,此典故出于《宋史·范質傳》。范質為后周世宗所重,曾于世宗臨終時“受顧命”,輔佐年僅七歲的恭帝,但他卻在趙匡胤奪取后周皇權、建立宋朝時“降階受命”,未作反抗,有負重托。故宋太宗趙匡義對他有如下評語:“循規矩,慎名器,持廉節,無出質右者。但欠世宗一死,為可惜耳。”范質“受顧命”、“降階受命”均在公元960年,此時他正是五十之年。王國維在遺書中用了這一典故,足以說明其死是為了忠于前朝,即為了殉清。現在,我還要進而指出,王國維之死與顧炎武的影響也不無關系。明亡后,顧炎武拒絕仕清,曾言“先妣……國亡絕粒,以女子而蹈首陽之烈,臨終遺命,有‘無仕異代’之言,載于志狀。故人人可出,而炎武必不可出矣。記曰:‘將貽父母令名,必果;將貽父母羞辱,必不果。’七十老翁何所求?正欠一死。若必相逼,則以身殉之矣”(《亭林文集·與葉訊庵書》),又曾言“乙酉之夏,先妣時年六十,避兵于常熟縣之語濂涇,謂不孝曰:‘我雖婦人,身受國恩,義不可辱。’及聞兩京皆破,絕粒不食,以七月三十日卒于寓室之內寢。遺命炎武讀書隱居,無仕二姓。……今將樹一石坊于墓上,藉旌門之典,為表墓之榮”(《亭林文集·與史館諸君書》)。辛亥以后,羅振玉曾對王國維“以亭林相期”,王國維自己則以“可幾于亭林先生”自,故“七十老翁何所求?正欠一死”、“身受國恩,義不可辱”云云,對王國維無疑具有啟示作用,顧炎武及其嗣母之盡節、殉節,對王國維無疑具有典范意義。“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經此世變,義無再辱”云云,就是王國維對顧炎武及其嗣母上述言論的繼承,王國維的自沉就是對顧炎武及其嗣母忠于前朝,為前朝盡節、殉節行動的仿效。
6、王國維既認為辛亥革命后中國“紀綱掃地,爭奪相仍,財政窮蹙,國幾不國”(《論政學疏》,見《王國維之死》9頁),說“赤縣竟無干凈土”(見《王國維全集·書信》254頁);又視象征清皇室的頤和園為“干凈土”,說“今日干凈土,唯此一灣水耳”。兩相對照,可知他之所以選擇昆明湖自沉,就是出于對清室的眷戀,就是為了對亡清盡其忠貞之節。
以上論證表明,辛亥以后,王國維并非“僅僅是留了一條辮子、做過清室的官而已”,他還有忠于清室、期盼復辟清室的大量言行。以上論證也表明,王國維的遺書并非“絲毫沒涉及清帝及東躲西避的朝廷”,“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經此世變,義無再辱”數語便直接關涉清遜帝及其“朝廷”,解析此數語,便不難看出王國維眷戀清遜帝及其“朝廷”,甘愿與之“共命而同盡”的鮮明立場。
根據以上論證,我認為王國維自沉的直接原因是殉清,關于其死因的“殉清”說無法否定。
王國維曾在《教育小言十則》中說:“自殺之事,吾人姑不論其善惡如何,但自心理學上觀之,則非力不足以副其志而入于絕望之域,必其意志之力不能制其一時之感情而后出此也。”(《靜安文集續編》)辛亥以后,王國維始終期望溥儀復辟,當他感到“禍難且至,或有更甚于甲子之變者”、“世變方亟,事不可為”,因而復辟無望時,他便“入于絕望之域”,走上自殺之途了。
我并不否認王國維的死因中含有其他因素。但我認為,生活不幸(長子之喪、摯友之絕等)、悲劇人生觀、性格矛盾、思想沖突等等也許都對其死不無影響,卻都不是促使他非死不可的現實的、直接的、決定性的原因;陳寅恪提出的“殉文化”說可謂言之成理,卻無法說明王國維為何經此“數十年”(指中國文化之銷沉淪喪已數十年)不死而到1927年才死?又為何遺書有“再辱”之語?唯有“殉清”說才足以回答這些問題,才是促使他自沉的現實的、直接的、決定性的原因。
在我看來,后期的王國維既是封建衛道士,也是亡清的忠臣烈士。既衛道,又殉清,二者并不矛盾。因為所衛之道即所謂“紀綱”不得不有所依托,其依托就是清皇朝所代表的典章制度。所以對王國維來說,衛道必然殉清,殉清也就是衛道,二者密不可分。